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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异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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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初升,一缕微光照亮了大地,驱散了黑幕,将这个世界再次点亮。

    和煦的阳光透过茅屋顶上的小洞撒在许乐身上,给他盖上了一层金色薄纱。

    许乐解除了冥想,清楚的感知道自己精神力比起昨天又强大了一丝,满意地点了点头。

    许乐看到身旁的婉儿还在睡着,考虑到玩儿身体刚刚恢复,需要时间恢复。许乐站起身,走到屋外。

    砰砰砰!

    离这间屋子十米外的地方,一鸣和黑影武士还在对练,他的脸上明显有了疲色,毕竟他虽然身体被强化了,但终究不能和近乎不死且不需要休息的黑影武士相比。

    看到许乐过来,两人停下动作,单膝跪地。

    许乐点了点头,看着一鸣身上的淤青,眼神也变得坚毅,温和道:“回去休息吧,也要注意劳逸结合,黑影你也回去吧。”

    一鸣站起来正准备回去,就看见陪自己训练的黑影武士化作了一滩影子消失在原地,长大了嘴巴。但是看着一脸平静的许乐,闭上了嘴,既然许乐并没有想跟他解释的意思,那他也不能去问,这是为仆之道。

    许乐站在树下,研究了一会儿昨天找到的令牌,材质竟是玄铁。可以用来锻造神兵利器的玄铁竟然被拿来锻造成一块令牌,尤其是这块玄铁令经过千锤百炼,至少用了可以锻造两把大剑的数量。

    但是摸索许久,令牌还是不温不火地吸收着生命力,刻着的玄鸟依旧是昨天的模样,似乎没有任何奇异,只是一件死物。

    “仙人哥哥,你的,你的衣服。”

    转过头,婉儿站在身后,脸蛋微红,手上捧着许乐的道袍。

    “身体恢复地怎么样了。”许乐接过道袍,将其慢慢穿起,随口问道。

    “好多了,心口一点也不痛了,仙人哥哥,你真的好厉害!”婉儿听到问话,高兴地说到,早上醒来之后,胸口也不疼了,整个人也有了力气,不像以前一样被风吹一下就倒了。

    许乐笑了笑,摸了摸婉儿的脑袋,婉儿也闭上眼甜甜的笑着。

    “好了,你身体刚好,回去好好休息一下吧,正好也照顾下你哥哥,他这段时间累坏了。”许乐将手收回,语气再次变得平淡,如一潭死水一般平静。

    婉儿有些失望地平静的许乐,少年慕艾,少女思春,到了这个年纪,婉儿自然会对于那些英俊少年产生好感,爱好美的事物是人的天性。许乐长相不差,而且身上有一股气质,超凡脱俗,让人情不自禁地就沉迷进去。

    尤其这个英俊的少年还在他最痛苦的时候降临拯救了她,在婉儿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看着失落里去的婉儿,许乐并没有挽留。

    他情商不低,知道婉儿对他有了好感,但那只不过是懵懂的好感,再等她长大一些就会懂得什么叫爱。况且他对于婉儿不过是怜惜,他这一生已经决定追逐力量,爱情什么的,没有任何意义。

    他已经通过黑影武士了解过这个世界的基本情况。

    根据黑影武士在附近的潜伏和信息收集之后,他对这个世界有了大致的了解。商王朝虽然已经占据正统,但是统治力已经不像之前强大了。

    似乎因为商国的开国皇帝的一些类似华夏分封的政策,导致现在一群亲王拥兵自重,而且边上的几个小国和游牧民族也在对商王朝这个庞然大物虎视眈眈,只要它露出丝毫的虚弱,就会像饿狼一般扑上来,狠狠地咬下一块肉。

    而至于现在的这任皇帝,名为殷阙,上一代十个皇子争皇位,十个人因为抢的过于激烈,到最后竟然带兵入禁宫的事情都发生了,最后被留有后手的皇帝杀了九个,最后只剩下一个也囚禁在王府,剥夺了兵权,终身囚禁。

    这个当时吃喝玩乐已经放弃竞争皇位的殷阙就这样被皇帝挑了出来,也不知道惊呆了多少人的眼球,只能说傻人有傻福。

    也正是这样,殷阙虽然不是昏君,但是他的能力不足,不然也不会放弃竞争皇位,同时他最喜好美人和仙人之术,经常在民间选秀,派人去寻找仙人的痕迹。

    这恰恰是许乐的机会,他觉得那个几百年前的那个仙人很可能得到了世界奇物,不然。依照这个世界的等级是不可能诞生超凡力量的

    但是现在不能操之过急,人有着劣根性,对于轻而易举的东西是不会珍惜的。所以,他要皇帝亲自来请他,用一种震动天下的方式来请。

    但是说这些还是过早了,现在许乐正在思考用什么办法来造成轰动,让皇帝重视自己。

    正在他思考的时候,一个黑影武士出现向他汇报了一件事情。

    “真是想打瞌睡就给我送来枕头,就拿你们来打响我在这个世界的第一战吧!”

    许乐哈哈大笑一声,身形一晃,出现在了白虎身上,拍醒还在睡梦之中的少昊,让他向东边赶去。

    白虎虽然虽然被吵醒了美梦,心中愤愤不平,但是它不敢对自己的主人发脾气,只能愤怒地低吼两声,惊起一群飞鸟。

    清泉镇东边不远处,一群穿着兽皮衣服,脸上画着奇怪图案的大汉骑在马上,用古怪的语言,叽里咕噜地交谈着。

    兀突骨,他是这次行动的先锋队长,秋天草场食物缺乏,牛羊因为没有足够的食物,大部分都会死去。这就意味着他们部落的人都将没有足够的食物过冬。

    本来根据以往的时候,他们已经积累了大量的食物,但是草原上的最大部落出现了一个非常残暴且强大的首领,不停地向他们这些小部落征收粮食,听说是为了向大商宣战做准备。

    但是对于他们来说,是否宣战没有一点好处,他们只想好好过日子。但是现实却不允许,为了部落的延续,兀突骨已经召集了所有的青壮男子,准备突袭处于边境的清泉镇。

    兀突骨看着已经修整完毕的部下,整臂一呼,神色严肃,大声喊道:“我们是部落中的勇士,我们这次袭击商国人,抢他们的粮食和女人。抢到多少都归自己,我丝毫不取。但是你们要记住,如果失败了,我们的部落就会从此消失。”

    “队长,怕什么,听说商国女人都细皮嫩肉的,我早就想试试了。”

    “我见过商国人,个个都是软脚虾,我一刀下去他们就会跪下求饶了。”

    “商国人都是两脚羊,我们要不要尝尝味道。”

    一群大汉骑在马上,言语之中尽是对商国人的轻视。甚至有人提出了吃两脚羊的想法。

    两脚羊指的并非羊,而是人,最早因为粮食缺乏以人为食。老瘦男子廋词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但谁又能知道,有一群畜生竟然喜食同类,还研究出不少吃人的方法。

    就像是华夏古代臣子将自己的妻儿煮成肉汤给君王食用,或是黄巢造反之时,竟然以人肉为军粮,可谓是最恶不过人心。

    兀突骨似乎也放在了心,只要自己的部落能延续下去,商国人的死活关他何事。

    彼之英雄,吾之仇寇。立场不同,决定想法不同。没有谁对谁错,只有不同民族为了延续的斗争。

    兀突骨双腿一夹,扬起马鞭,狠狠挥下,身下宝马立起双蹄,长嘶一声,快奔向清泉镇,身后掀起一阵尘土,弥漫了双眼。

    身后其他骑马大汉纷纷跟上,不甘示弱,豪爽的笑声回荡在树林中。却没有发现不远处的大树背后,一个黑影武士化作一滩影子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