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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 丁梦篇
㊣(1)“爸爸妈妈,我要吃冰淇淋!”炎炎夏日之下,一个穿着花裙子的小女孩指着街边窗户里的冰淇淋柜台对身旁的一对男女说道。
男女看了眼冰淇淋柜台,对小女孩笑了笑,然后男子抱起小女孩说道:“好!宝贝女儿想吃什么,爸爸妈妈就给买什么,走!咱们去买冰淇淋!”
说着,男女抱着小女孩走进了冰淇淋店。
不一会,男女抱着小女孩走了出来,小女孩手中拿着一个五颜六色的冰淇淋。
“宝贝女儿,冰淇淋好吃不好吃?”男子对小女孩笑呵呵的问道。
小女孩咬了一口冰淇淋,冰淇淋沾了小女孩满满的一嘴巴,然后小女孩点点头笑嘻嘻的说:“好吃!”
“只要宝贝女儿听话,爸爸妈妈给买好多好多的冰淇淋好不好?”男子捏了下小女孩的鼻子笑着说道。
“好!谢谢爸爸!谢谢妈妈!”小女孩点点头,在男女的脸上各亲了一口。一家三口笑着离开,却不曾注意到站在一旁树荫下一双渴望的眼睛。
十岁的丁梦抿了下嘴唇,擦去额头上的汗珠。她上身穿着一件已经看不出颜色起球的衬衣,下身一条粗布灰色裤子,脚上一双硬塑胶鞋托,浑身土里土气的,唯独一双眼睛还闪着几分灵气。只不过此时这双眼睛却显得有几分伤感,几分渴望。
她热,炎炎下热,骄阳酷暑,气㊣(2)温已经高达三十度,她又怎么可能不热?看着别人吃冰激凌,她也想吃,可她吃不到,因为她没钱。
她,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她,是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自从父亲因病去世之后,她的家里就一直过着艰苦的贫穷日子。
偷?丁梦摇摇头,她依旧还记得去年时她看见别人吃糖果,偷了妈妈的几毛钱去买了几块糖果,被妈妈发现狠狠惩罚了一顿。
妈妈告诉她,想要得到什么东西,就要付出什么。如果想要买好吃的,漂亮的衣服,就必须要有钱,如果想要有钱,就必须好好学习。
好好学习,是的,好好学习,在那之后,丁梦就一直努力学习,成绩一直排在班级第一,即使是在全年级也是前一二名的。
每当得到一次好成绩,丁梦便会告诉自己,离有钱更进一步了。
渐渐地,丁梦长得了,她似乎懂得了许多,她懂得了妈妈的话,知道了21世纪最需要的便是人才。所以她更加努力地学习。
那一年,学校推荐丁梦参加一项数学竞赛,丁梦参加了,她获得了第一名,得了二百块钱的奖金,她把这200块钱奖金交给母亲。母亲却告诉她,那是她努力得来的,要她自己支配,但千万不要乱花。
后来,丁梦更大了,身边的同学穿的越来越时尚,每天不是打扮就是攀比,又或者是谈论哪㊣(3)个明星长得帅,哪个明星和谁谁又出绯闻了。他们讥笑丁梦,因为丁梦像是一个土包子一样。
可是丁梦不在话,因为她知道她是幸福的。她永远忘不了那个冬天,那次大雨,因为大雨来的突然,她没带雨具,母亲穿着雨衣,冒着大雨,顶着刺骨寒风给她送来热情腾腾的包子。
她要好好学习,因为她除了知识外,她没有其他的东西能换来钱。她需要钱照顾妹妹和母亲,她要让她们过上好日子。
身体?丁梦长得不丑,而且不仅不丑,反而很漂亮,不施粉黛的脸上挂着一层冷漠,像是冰山美人一般吸引着异性的荷尔蒙。或许身体可以换来钱,可以换来好的生活,可是她不屑那样。
身边的同学早熟了,恋爱了,每天都沉浸在亲亲我我、花前月下。丁梦有不少的追求者,可是她却没有一个男朋友,那些情书在送来的下一刻便会静静地躺在垃圾桶里。因为她知道,现在的爱情不能给她带来什么,只会占用她的学习时间。而且,她穷,但她却不想成为有钱人的玩弄工具。
直到那一次。
丁如是丁梦的亲妹妹,自己妹妹的性格,丁梦一直都知道,但她不想多管什么,只要妹妹是快乐的,其他的都不重要,她爱妹妹,爱母亲,胜过于爱自己,以后,只要有她赚钱照顾母亲和妹妹就好了。
那一次,㊣(4)丁如的性格惹怒了一个女生,那个女生领着自己男朋友带了一伙混混找丁如,丁如跑到了丁梦的教室,那些混混跟到了丁梦的教室。她把丁如拉到身后,用自己瘦弱的身体挡在了丁如的身前。
就在那些混混不耐烦要出手打她时,林浩救了她。
林浩是班里前几天才来的插班生,说真的,丁梦对林浩没有什么好印象,在她眼里,林浩和其他男生都一样,都是有钱人家不知道好好学习,只知道打架斗殴的有钱公子哥。不,林浩比那些公子哥还过分,最起码那些公子哥还认识课本长得什么样子,不会像是林浩一样,上几何课却拿着历史课本。
林浩打架很厉害,自从林浩第一天到这个班级来的时候丁梦就知道,那一天,林浩以一敌五,打败了肥老大,成了高一年级的一个老大。
虽然知道林浩打架很厉害,但丁梦没想过林浩会出手帮她。不过她却永远忘不了那天林浩指着她说她是他马子,然后伸手扭断了别人的手指。
马子?丁梦曾没想过有一天会有人把这个词用在她身上,在她心里,她未来的男朋友应该是文质彬彬的,绝不会说这些粗鲁的话。
想英雄救美,赢得美人归?电视里的剧情一遍又一遍的播,太老套了。丁梦并没有因为这事对林浩改变什么看法。
丁如好像天生就不会安静,这件㊣(5)事传到了母亲那里,然后丁梦拗不过母亲,请林浩回家吃了顿饭。
让她有些意外的是,林浩在她家里和在学校里完全是两个人,乖乖的,文质彬彬的,很有礼貌,倒是给母亲留下了好印象。
好吧,就只这一次,不会再有下一次了。丁梦对自己说道。
若不是亲耳听到,丁梦做梦也不会想到外表那么没心没肺的林浩有那么悲惨的身世。那个春游的晚上带她太多的想不到了。
想不到林浩会有那么好的厨艺,想不到林浩会有那么细心的柔情,想不到林浩会有那么可怜的身世。
在那次后,丁梦对林浩改变了看法。
随着接触的越来越多,丁梦发现林浩不错,真的不错,从某一方面来说,林浩不仅不坏,反而还是个好人,之所以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坏,只是他在努力地保护自己。
那天中午,林浩再次救了自己,孤身一个人在数十个黑社会混混手中救下自己。
看着林浩身上的伤,丁梦承认自己被感动了,被林浩高超的演技成功骗到了。
再后来,丁梦意识到自己爱上了林浩,可是她不能爱,因为她知道妹妹也爱着这个男人。
有人说爱情是毒药,丁梦以前以为这句话纯属虚构,但现在她知道了,这句话不是虚构,而是千真万确,因为人的感情有时候不是由自己控制的。当你越不想去想时,你就会越去想。当你想刻意记住时,往往却会忘记。
丁梦不想去想林浩,可是却不由自主的把事情联系到林浩的身上,她刻意的想忘记林浩,林浩的身影却又像是烙在了她的脑海里一般,怎么也甩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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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秋水,支持秋水新书。
天生重瞳眼眸的林凡被扔进魔窟之中,大难不死,得洗髓炼体机缘,不甘受辱,立志变强。
这世界没有人能站在我之上,谁上来,我就杀了谁。——林凡(春节期间发书)
㊣共5㊣(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