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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而易见的事。”
阿诚一点点分析。
“你们的指控,有个核心的破绽。”
“你们说秦义仲是11点20分被袭击的,也就是说那时候那位凶手——按你们所说的,就是我本人——正吊在21层的窗户外头,我袭击完人之后,又快速顺着绳子下来,从16层的窗户回到1606房间内,然后,解开绳索的结扣,将绳子拉扯下来,再脱下雨衣,抛弃掉所有可能的作案道具,之后再从1606门口出来。”
“这整个过程,在1分钟之内,是绝对无法完成的。”
“你们或许不知道,在成为余先生的保镖之前,我曾当过特种兵。”
“如果你们认为我是凶手,请先证明,这些作案过程,在1分钟之内,真的能够做到吧!”
曲卿和方乐面面相觑。
又碰上一个难对付的了,而且,是个硬茬子……
——
“真的要验证吗?师姐?”
在蓝天宾馆外头,某处地面上,小韩问现场指挥的曲卿。
曲卿点头,说:“想让阿诚认罪,这是必须的一步。”
方乐也抬头,看到20多层的宾馆楼顶,那里正有一根对折着的绳子垂吊下来。
一个人穿戴着浑身的装备悬吊着,看位置就在2106的窗外。
方乐不由担忧。
不仅是担忧那位测试者的安全,实质上那是位从市武警部队请来的标兵,在市比武大赛上获得了格斗一等奖的同志,身手绝对有保证。
他还担忧,如果1分钟内无法完成作案猜想,阿诚就无法被确认嫌疑。
对讲机里,传来那位武警的汇报:“曲队长,我准备好了,开始吗?”
“好的,注意安全,开始——”
表一掐,那位吊着的武警就利用绳索,借助于外墙体,一荡一荡地往下降落,然后来到了1606的窗户口,让身体进去,平稳落入室内,之后伸出两只手来到窗外,解开绳扣,将垂吊的绳子拉下来让其掉落到楼外,再之后不久,雨衣等物体也被从窗口抛出。
过了一会儿,那位武警的汇报重新传来。
“到了。”
到了,意即其本人已经出了1606的房间门,站在了走廊上。
曲卿也是在这刻掐下了秒表。
方乐忙凑头过去。
只见时间显示为2分钟45秒。
两人都皱眉,差别太大了。
那位武警对讲里重新问:“曲队长,需要进行第二次测试吗?第一次的时候,我还有些不熟练,过程应该能再精简一下。”
验证当然不会是一次性就行,曲卿回了声好,正要请那位武警回归楼顶那里,方乐忽在旁说:“慢着——”
曲卿扭头:“怎么了?”
“曲队,其实将吊绳拉扯下来的那一步,应该是可以省略的,你想啊,如果绳子足够长,其中的一头,长度能够延伸到地面上,那么从2106窗户外回到1606房间内时,作案者只解开结扣就可以了,绳子可以出来大楼后,从楼外面拉下来。”
“也对。”
这些话,自然也被那位武警听到了,对方也认为这个办法可以精简过程。
于是,第二次绳子被从楼顶顺了下来,那位同样装扮的武警也再次从楼顶顺着绳子,来到了2106窗外。
这一次,曲卿喊开始之后,武警只荡落了三次,就来到了1606,进去,开结,往外丢物品。
到那声“到了”的汇报响起,用时显示是1分50秒。
还是差太多了。
于是第三次、第四次……
总用时在向1分钟靠近,甚至后头,那位武警完全是一次性滑落到1606的,全靠手上戴着的手套来抵消坠落带来的摩擦力,看得惊险无比。
尽管是这样,最快的一次,也耗费了1分30秒左右。
见此,曲卿只好吩咐收工。
不能再测试了,再测试,难免发生什么意外。
而至此,1分钟之内,完成警方推断的作案过程,已经是个被证实不可能的事情。
曲卿和方乐两人聚首商议。
方乐开口就说:“我不认为阿诚不是凶手,无论如何,他出现在那里太可疑了,无法简单用巧合来解释。”
“这点我也知道,可现实的确是,1分钟完成整个犯罪过程,无法实现。”
这的确就是纠结的地方。
方乐想了想,忽说出有点儿异想天开的话来。
“曲队,你说,阿诚会不会还有个共犯?”
“你是说余承海?”
“不,我的意思不是幕后主谋,我是说,作案时候的共犯。”
“仔细讲讲。”
“前面已经说过,绳子的长度可以长一些,从楼顶一直延伸到地面,那么可不可以有一个共犯,利用绳子从楼体外,往上攀爬,一直爬到了21层,2106窗外,在11点20分的时候,袭击了秦义仲,又慢慢爬下来。”
“阿诚要做的事,一是到楼顶绑绳子,二是在1606窗口那里,接应同伴,或者是处理后续之类,以免留下证据,如果不是麻烦的后续,1分钟应该可以完成的。”
这是个脑洞。
可是——
曲卿挑毛病说:“按照这个思路,那个共犯完全可以自己爬上爬下,阿诚的存在,可有可无,他冒出来还会惹起嫌疑,视频里他也并没有掩藏自己。”
的确。
方乐挠了挠头。
这个思路很有意思,但阿诚的作用,就很难猜度了。
后头的好几个小时里,方乐都一直一个人呆着,琢磨自己的这个思路,琢磨这个思路下,阿诚到底什么分工。
1分钟之内,能处理完的后续,还要能在做完后快速走出1606房间,这个后续必须尽量地简单简短才行。
譬如单纯的打开绳结。
打开绳结?
方乐心一动。
将那条绳子,在楼顶绕一圈顺下来,再于其下的某处打个结,是为了防范作案者顺着绳子上下的时候,只抓住其中一根,没有抓手而坠落下来。
这个结,可以打在接近地面的高度处,此刻的绳子全长至少要有蓝天宾馆楼高的两倍。
这个结,也可以打在1606窗外,阿诚能伸手够到的地方,但问题是,在那个共犯没有顺着绳子下到楼外地面之前,这个结打开的话,同伴会有危险的。
而要是结的高度在1606以下,乃至以上,阿诚根本就够不到那个结的所在。
总之,就算绳子绑了结,需要阿诚后续打开,那也必须在同伴抵达安全位置之后才能做。
那样的话,那个同伴从21层下到地面,用时绝对有好几分钟了。
莫非,是阿诚的作用只是到楼顶绑绳子,开那个房间是为了掩饰自己出现在过宾馆这个事实。
他根本没有参与进作案,之所以在秦义仲被袭击后快速离开1606,是单纯为了给自己制造时间上的不在场证明?
这样一来,就说得通了。
阿诚被抓后,依旧淡定无比的理由也有了。
因为他原本就知道指控他作案,会有个极大的破绽,他知道秦义仲的受袭击时间,因此才能在恰到好处的时间里,离开1606。
可是,这样的话,那个亲自作案的同谋又是谁呢?
思虑不清,曲卿却联络他,说阿诚已经被释放了。
余承海家的律师到来,在警方不能提供阿诚的直接涉案证据之后,将阿诚简单就带走了。
所做的承诺,不过是在一定时间段内,阿诚本人不可无故离开本市,就算不得不离开,也要提前告知警方。
警方想再找理由把阿诚抓起来,就难了,而有了这一遭乌龙事件,要对付余承海,会有不少的障碍。
如果幕后主使者就是余承海,双方无疑已经撕破了脸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