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 > 都市床说之鬼螈 > 第十章 重新认知

第十章 重新认知

顶点小说网 www.23wx.pe,最快更新都市床说之鬼螈 !

    这晚与朋友相聚之后,我突发奇想,逮到一辆正准备外出的旅游大巴……上了车,我却发现了身边坐着的美女居然是女鬼。我没有考虑多少,自己便就下了车。不想,我是下车了,而那辆大巴车却在驶上大桥后,冲入了大河中……这一切,就发生在我眼前。

    我的脑海中再也没有了那什么盘算、思绪、计量、推理、理智、考虑、犹豫、镇定、稳重……

    我疯了般冲了过去。

    若不是在那围观人的强行按住下,我恐怕也就冲下了大桥。

    我欲哭无泪。

    望着那黑浪滚滚的大河水,那辆大巴车无影无踪。

    “叔叔,我们等你回来吗?”那小女孩的声音,愈发的清晰了起来。

    河面上,突然便就浮现了那小女孩的脸来:叔叔,我们等你回来吗?

    ……

    “想必他有亲人在那车上吧。”有人开始议论了。

    路人甲:“可惜了。”

    路人乙:“也好,那旅游公司肯定要赔钱了。”

    ……

    后来,不知怎么的,我抽身走出了人群。

    迷迷茫茫,我便回到了家,不知怎么就睡了过去。

    ……

    五十多条人命!

    那个女鬼!

    为什么?

    我不捉鬼,鬼却害人。

    这事件,和我有关系吗?

    当时,我若动手……

    想到当时我若是真收拾了那妖孽,我的心便立时有了底气,我的精神便得到了充实。

    可是现在的我,是那么空虚!

    我感觉自己有罪了。

    可是应该怪我吗?我虽然跟那老朱“鬼冢”学了“法技”,也带着那三件“法器”,可是我还从来没有实践过捉鬼的事情。老朱师父也没有手把手教过我。

    其实,这些都不是理由。

    我知道。

    ……

    打电话给樊家伟,他总是没有空。

    金愉乐这小子,什么也不能跟他讲。

    景翔还是依旧不搭理我,不接电话。

    我觉得,这个坎,才是我人生中最大最大的!可我,如何向人述说,又可以向谁倾诉呢?

    我一个人痛苦了些许时日,电视、手机新闻、报纸我一律不敢看了。其实想看也没有。我家没有电视机了。我用的手机可不是触屏的,老人手机的那种。报纸,我当然不会买了。

    但是我知道,最近满城风雨的都肯定是在议论这事。

    只要我出门,似乎大家都在议论着那晚的事情,那个“大巴车”事件。走在路上,也能耳闻。

    我感觉大家都在看我。

    我感觉自己成了一个逃犯。

    我在躲避着什么。

    我打算出趟远门。

    可是万一又在车上遇到鬼了呢?

    钱已经花的差不多了。真要断炊了。

    空虚、寂寞、自责、窒息的无法排解……这次,我以为我是不能够自我宽慰,自我排解了。

    我该给自己找份工作了。

    可就我现在的这个状态,我找什么找啊?

    我陷入了深深的罪孽之中。

    想过来,可我认为我又没有犯错,凭什么就怪了我啊?我到底做什么了我?

    是的,可能就因为我什么都没有做。

    若我当时动手了,我或许是可以救了他们,五十多条人命!人命……我可以主宰了他们的命运啦?老朱师父曾问过我,愿不愿意去改变他人的命运。当时,我嗤之以鼻,而若是这种改变……我愿意。

    转念又一想:我主宰……

    我是大主宰了?

    我……鬼是那么多,鬼能捉完吗?这都是他们的命!

    当然,我可以改变他们的命了。

    我能改变他们的命运?

    我能。我想,我愿意。

    但是要慢慢来。

    我知道了,他们的命运是掌握在了我手中。

    他们,不是人,是鬼!

    既然鬼都是害人的,那我就不客气了。下次,下次别让我再碰到!

    我无须自责,我只要还活着,就会做很多善事,捉很多鬼,救很多人。

    是了,我当时下车是对的。

    在我还没有把握前,我的谨慎是对的。

    第一次,第一次碰到鬼,见到了鬼,我的怯懦也是正常的,我需要适应期。

    就这么着,我渐渐安抚了自己,我想通了。我居然又自我排解了,自我释然了。

    其实,我还是有着强大的心理素质,我的自我心理安抚、疏通,已然是非常的娴熟了。

    这么多年,我真就是靠着这个过来的。

    ……

    振作了精神,我打算去找份工作了。

    我去了金愉乐所在的学校应聘,我没有提前跟金愉乐打招呼。

    而这次,我很顺利的便应聘成功了。

    那所私立中学叫做“私立金中实验学校”,简称:“金中”。“金中”?看来我知道金愉乐是怎么过来应聘上的了。当然,这是笑话。

    而我应聘的时候,确实是说了我的属相和命中旺金的一段话。我还说,我是属“金龙”的!

    初始,那个董事长很是觉得我这人有些胡扯八道,但是后来,没有在于我的意料之外,他果然有了异样。就这么着,我成了一名民办学校的教师。

    ……

    我知道他们学校打算扩建一所小学部,这是等于在给学校储备师资力量。而我,来的及时,他们还有时间培训我。

    我在初一(2)班教语文了,因为正巧的是那个班级的班主任语文老师因为生孩子请假了,私立学校不养闲人,请产假,等于是自动离职了。

    我很激动,压力也很大。

    我做了班主任,很荣耀,可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累啊!

    早上天不亮,我便要起床了,带着学生跑步,然后是早操,然后是看早自习,直到吃早饭后,方能歇息歇息。

    晚上我还要等学生寝室熄灯了,都快十一点的时候,我才能上床睡觉。

    自然,我住校了。

    在这里教书,上课、备课、批改作业已然够累的了,而班主任还有很多杂活要干,更要注意学生的安全。

    还要能留住学校,还要会招来学生。

    种种压力……可是金愉乐咋那么轻松呢?

    也许是新人,金愉乐也不带带我,初始的时候,我真是累的够惨。

    一个月后,我开始渐渐轻松了下来,也找到一些门窍了。

    睡懒觉的恶习彻底改善,晨练,也让我增强了体魄,我还能抽空习练我的“绝世武功”呢。

    也许是新人吧,我的单科第一次考试成绩年级组倒数第一;因为是新人吧,董事长并没有责怪我什么。

    这是一所拥有着八千人的私立中学,初中生的个头都很高了,我居然算是矮个子了。真是不可思议。现在孩子真是都在吃化肥吗?

    我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学校,虽然学校压了我一个月的工资。但我的吃住可都是免费的啊。工资领到手,等于是尽剩下来的。

    当我领到第一次工资的时候,足足有三千多!这可是我原来工薪的三倍多!当然,我金愉乐比我更多。他还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但我很满足了。

    而且我开始发现在学校里工作的好处还是很多很多的,例如各种假期,是绝对不会加班的了。就算老师想加班加点,学校也是不准许的,要知道一天的伙食可也是不少钱的呢。

    私立学校,连续十天半的工作后,便可以迎来三天半的休息日,熬过了那十天半,便可以放下了所有的劳累,好好的玩、休息。

    还有就是渐渐熟悉了环境之后,你会发现,在学校里上班,百分之九十的工作环境都是逍遥自在的。特别是在班级里,那简直就是我的地盘我做主。

    ……

    我没有挥霍那领到手的第一次工资,我也没有请客,虽然因此可能得罪了金愉乐,让他败坏我名声,但是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这钱,我用来买了一台手提电脑,学校有无线网,可以上网,我所在的寝室里,虽然也住着三个男教师,但是他们只是占个床铺,基本上是不在学校过夜。他们或离家很远,可是有车。我等于是在学校里享有了一套VIP专用寝室呢!

    这待遇!甭提啦!

    我心里越发的美滋滋了起来。

    其实就算寝室里有其他老师过夜住在这里,也丝毫不会影响到我。我睡前有个习惯,就是戴上我那黑色的软软的眼罩,一旦让我戴上了它,我便能瞬即地沉睡过去。我的适应能力,连我自己都佩服呢。

    而我后来越发的感觉到:带上了眼罩的我,可以自控地进入冥想境界,很多事情,我都能在睡梦中主观意识性的得到灵感,而无师自通。

    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我买来手提电脑,开始大量查阅各种有关于灵异的新闻事件。我要厚积薄发。

    我也下载一些捉鬼的影片看。这简直就是寓教于乐。

    在班里的时候,我总是收集一些学生们知道的鬼故事,还布置过让他们写一篇鬼故事的作文习作。聊胜于无,所得还是很多的,有些关于闹鬼的事情,颇有研究价值。

    时间总是能挤出来的,虽然很忙很累,可是我却越来越充实了。

    别人的一句“郭老师”,让我倍有面子!

    我的悟性也让我明显感觉到了不可思议的变化。虽然我只是“纸上谈兵”的查阅各种灵异资料,但是凭借着我的悟性,我的天赋异禀,我渐渐地摸清了这关于鬼神里面的一些门道,我开始渐渐入了行,我成懂行的了。

    我弄清楚了,那晚“大巴车”事件中的那个女鬼,她身前,十之八九就是出了车祸死的。因为她死的时候是穿了一套红色衣服,加之某些怨气不散,或者是留恋不舍什么,让她死后变成了厉鬼。当然,这也是一般情况下的推测。

    害人,只是她发泄愤愤不满的一种方式。

    或许她是在无意识的害人,就像是一种本能。驱使她故意的无意识而为之。

    这种厉鬼,谈不上本性的好坏,但绝对是要铲除的!

    对于我来说,产妖除魔,才是我的使命。

    我找到目标了。

    我找到我的使命了,我要做一个“人间生灵”的守护使者!

    从这一刻开始,我对整个人生,有了一个重新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