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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龙凤呈祥(上)
越往北走,风声越是凄厉,气候也越显得干燥,沙漠上的旅者只能顶着狂风艰难的前进。
王双在马车内很舒服地躺着,这马车尽管简陋,但里面有好多羊皮垫子,还是比较柔软的,可惜原来上面那一层丝绸被元朗拿去包裹了大白蚁,要不然躺在那上面还真是特恹意。王双掀开车帘向后面看去,见萧琰默默地走在队伍的后面,卡门则一直伴在他身边。她不由撇撇嘴,这个小傻冒,放着这么好的马车不坐,非要骑马,她眉头一皱,哈,敢情是这小子不愿意和我在一起吧。想想再过几天就要走出沙漠,也就是说就要和卡门一行分手,到那时,哼,你还不是我手心里的一根葱。想到这里,王双不禁得意地笑出声来。
几天来,卡门绝大多数时间都保持着沉默,萧雷的死在北国所有人的心中都投下了极大的阴影。的确,近几十年来,北国人民已经习惯了萧家驼队每年两次带给他们的巨大利益,现在眼看这个巨大的利益链凭空折断,从此北国人的生活将会怎么样呢?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也是数百年来一直困扰北国人的最大难题。
卡门有时候甚至有一个奇怪的想法,如果不是自己一力触成妹妹和萧雷的婚事,那么萧雷也许不会那么卖力地往来南北,因为如果萧雷和如玉最终走入爱情的殿堂,他们一定更加的恩爱,或许他的家庭会更加的美满,但是,他对事业的热情一定大打折扣,那样的话,无论是南朝还是北国的人民一定得不到像现在这么大的恩泽,他的名气或许就没有现在这么大了,当然就不会引起那些屑小的忌恨,而惨遭暗算了。
卡门隐约记起,自从和如玉成亲后,萧雷几乎把他所有的精力都投入了商队的事业中,卡门当然知道,他是在有意地回避自己的妹妹乌云其木格,他是在努力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事业上,从而刻意淡忘对如玉刻骨铭心的思念。
每当想到这些,卡门的心便一阵阵地刺痛,为了妹妹乌云公主,更为了北国的千万民众,自己当初是不是真的错了。
乌云嫁给萧雷以后,卡门作为她最亲的哥哥曾经跟随萧家商队去过南朝三回,他从乌云口中知道了乌云和萧雷只不过是名义上的夫妻,这样的壮态一直持续了很多年。
有一年冬天,卡门一直跟随萧雷在南朝,那是老王爷有意安排的,因为乌云公主嫁给萧雷已经八年了,这八年来,乌云虽然没有向老王爷和她最亲爱的的哥哥卡门说起过什么,但是他们却有一种深深的负罪感,所以老王爷很明智地让卡门跟随萧雷,他想用卡门和萧雷的友情来打动萧雷。
卡门明着是向萧雷学习经商之道,他除了茶马商道的事,其它的事从不向萧雷说起,因为他知道萧雷的性格。
在临近除夕的一个晚上,萧雷和卡门在后花园的腊梅树下漫步,卡门记得很清楚,那一天,天气特别的阴冷,临近傍晚时,终于下起了大雪,那天的雪很大,萧雷说,从他出生到现在,还没有看到过南朝下过这么大的雪,于是他就邀请卡门去他家的后花园赏雪。
虽然卡门长年生活在塞外苦寒之地,每年倒有大半年是和冰天雪地打交道,他实在不明白这白皑皑的雪景有什么好赏的,但那一天萧雷的兴致却很高,他不忍心拂了萧雷的兴致。
两人就那么一声不响地坐在腊梅树下的一个小亭子里,眼前是肆虐的雪花,耳中是凄厉的风声,然而,朵朵鲜红的腊梅就那么傲雪盛开,像血,鲜红的血!
萧雷忽然叹口气,卡门永远记得萧雷的情景,浓浓的剑眉下,那双如深海一般幽蓝的眼眸,显得更加的深邃,深邃得就像遥远的星星,这双眼睛足以让所有人对他产生敬仰之情,卡门就想,萧雷的眼睛原来是那么的迷人,难怪自己的妹妹会对他一见钟情。
那一天,萧雷的一声叹息在小亭子里久久回荡,回荡在风与雪的剪影中,回荡在卡门的心头,一直到今天还萦绕在卡门的耳畔,也是从那一天起,卡门更进一步了解了他这个多年的好友。那一天,萧雷一直看着风雪中傲然屹立的腊梅,腊梅在风雪的洗礼下,更加鲜艳夺目,很久很久以后,萧雷忽然说:“卡门,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情景吗?”
卡门当然不会忘记很多年前的那一幕。
那是一个秋日的黄昏,他和乌云骑着马儿在无边无际的雪原上尽情驰骋,他们是在追踪草原上一个庞大的狼群,那个狼群在王城周围嚣张了很久,每一次都是像风一样,飘忽而来,倏忽而去,由于它们出现的几率太低,再加上速度极其惊人,所以它们总能够在饱掠之后,安全地撤离,没有一个人能够察觉它们的行踪。
那一次,卡门和乌云经过三天三夜的埋伏,终于悄悄地缀上了成千上万的庞大狼群,但是,没过多久,狼群就发现了他们的踪迹。
然后,恐怖的一幕就出现了,仅仅在片刻的功夫,一声声的狼嚎就包围了这个两北国最勇敢的兄妹,面对一匹匹咆哮的草原巨狼,卡门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汉子,终于开始担心了,不过,他并不是担心自己,而是在担心他的妹妹。
本来卡门是准备和元朗、素雷一起来的,但是乌云却说什么也要跟来,卡门没办法,只好和她单独出来,因为人太多了,目标就会增大,那样就增加了被狼群发现的几率,所以最后卡门就和他这勇敢而冒失的妹妹出来了。
本来以为,这一次也不过是和往常一样徒劳无功而已,可偏偏在乌云的一再坚持下,他们终于在黑山口外几百里的地方找到了狼群的踪迹,那还是因为乌云敏锐的嗅觉闻到了空气中那一丝淡淡的血腥气。
乌云断定,这个黑山口一定是狼群的必经之路,只要在这里等,就一定能等到狼群。卡门将信将疑,在乌云的一再坚持下,他只好和她在黑山口埋伏下来,这一等就是三天。
当第三天的夜色渐渐降临时,乌云开始让卡门和她一起向正北方向寻找,她还调皮地说,这一次不但能找到狼群,说不定还能找到传说中的狼外婆呢。
当时,卡门笑了,笑得很开心,关于狼外婆的故事那还是小时候他哄乌云时胡编出来的,现在乌云却拿它来说事,怎么不让他开心地大笑呢。
果然,在他们向北不到十里的地方,广袤的草原上突然出现了一大片散乱的狼脚印,这片狼脚印相当的多,保守估计绝不会低于一千只。
一千只,那是何其庞大的狼群啊。
就在卡门和乌云准备悄悄地顺着脚印,尾随在狼群后面,最终找到它们的巢穴时,狼群却围上了他们,那一刻,卡门的肠子都悔青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摧他心爱的妹妹快点离开,他要不惜一切代价掩护她,但是无论卡门软硬兼施还是声泪俱下,乌云说什么也不离开他。
夜幕已经笼罩上了北国的大草原,月光下,狼群碧绿的眼睛像一支支闪着寒光的利箭,惨白的牙齿更是发出碜人的幽光光。卡门明白,他们兄妹俩已经陷入了狼群的重重包围之中,现在他们面临着唯一的一个选择就是尽量地多杀死它们,然后再惨烈地被它们嘶成碎片。
一切仿佛都将成为宿命,然而,就在狼群蠢蠢欲动时,一声嘹亮的哨声远远传来,然后,在月光下,卡门欣喜地看到了一柄锈着四支长剑和一条金龙的大旗。
乌云高声叫了起来,“是萧家的盘龙大旗!”
是的,就在卡门和乌云危急万分的时刻,萧家商队刚好赶到,尽管卡门这么多年来,一直怀疑萧雷率领的驼队为什么会那么巧地撞到黑风口,萧家的商队虽然往来南北,但是他们所经的路线却和黑风口相距很远,除非他们是有意绕道,不然很难出现在这里,更不可能在夜间来到这里。
卡门曾经多次问过萧雷,但是萧雷每次都是哈哈一笑,说:“卡门兄弟,也许这是大雪山的招唤吧。”
“大雪山!”那是整个大陆是最神圣的地方,她可以创造一切传奇,所以卡门最终还是信了,虽然很勉强。但是,他知道他们兄妹得救了。
当盘龙大旗在夜色中冽冽作响的时候,布氏兄弟和萧雷在第一时间来到了卡门的身旁,然后,他们七个人和狼群展开了一场真正意义上的决斗。
那是一场实力的大碰撞,几千头的草原巨狼,在布氏兄弟的四支长剑组成的剑阵下纷纷被绞成肉泥,而萧雷当时的盘龙功也已到了惊世骇俗的第八层,最终他一掌拍死了那头强悍的狼王,卡门记得那是草原上很少见的红色巨狼。
当红色巨狼的庞大身躯终于倒在萧雷面前时,狼群陷入了混乱,它们再也不敢恋战,在一片片狼嚎声中,狼群丢下了几百具的残尸,远远地遁去了,从此,它们的行踪再也没有出现过。
卡门就是在那时认识了萧雷,当然,乌云公主的目光从此就一直盯着萧雷。回到王城时,乌云就病了,她高烧不退,迷糊之中,一直喊着萧雷的名字……
在那个风雪交加的傍晚,卡门望着风雪中怒放的腊梅,他的脸色黯淡,“雷,那一次是你救了我们兄妹俩,我们草原上的人向来恩怨分明,草原汉子的性命永远都是恩人的,而草原女孩,她的一生更是属于救她的人,后来你和小云终成连理,这也是大雪山的恩赐吧。”
“嘿嘿,大雪山,又是大雪山,我真的不知道大雪山对于我们这个世界有多么重要。”萧雷仰天大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卡门,往事己矣,我萧雷一生行事,自问无愧于天、无愧于地,但是,为什么,命运却偏偏要捉弄我,为什么,两个最爱我的人,却被我伤得最深,最深!”
卡门和萧雷交往多年,他当然知道萧雷和如玉的过往种种,更知道他和乌云虽然表面相敬如宾,但也仅仅是相敬如宾而已。“雷,无论你做什么,我都理解你、支持你!”卡门也端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
“好兄弟!”萧雷和卡门同时伸掌相击,再一次举起酒杯……
那一晚,两人在风雪肆虐的腊梅亭边拥炉畅饮,那一次,他们两个都喝得酩酊大醉。
当第二天的阳光驱散了满天的风雪的时候,卡门却意外地发现,乌云的脸竟然比风雪中的腊梅还要红,红得让人心碎。
卡门清晰地记得,那是十二年前的事了,十二年,萧琰今年刚好十二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