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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培虽说得到了宁靖,但她并不开心,精明如她怎么会察觉不出宁靖其实并不喜欢她?可对此她却无可奈何,但他如果以为她也像沈年华那样好欺负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其实她也很纠结,不知道自己的做法究竟对不对,如果这个孩子生下来,她和宁靖却没能结婚的话,她再想找个好男人就难了,难道到时候真把这孩子扔给宁靖?孩子只要要了,她就没有退路了。
她喜欢宁靖是一回事,但现在这社会喜欢又值多少个钱呢?她还不会傻到只以为喜欢就能在一起过一辈子,她独自从遥远的家乡来到这个城市已经两年多,切身地体会到在这个城市里定居有多么困难,她看准的是宁靖性格中的优点,有责任心、有事业心、努力又上进,其次才是她喜欢。
她已经知道,宁靖已经在这个城市买了房子,一百多平,他才二十八岁而已,就有现在这成绩,比这城市里的大多数年轻人已经算是佼佼者,她也已经二十八岁,曾经不是没想过找更好的,可她精明人家也不是傻子,有钱人可以找更年轻更漂亮更听话的,只是做小三,想要娶回家,还得有跟他们不相上下的家世才行,所谓门当户对,现实中哪有那么多麻雀变凤凰的戏码?
生活毕竟不是,随便一抓就是英俊多金的王子,爱你爱的死去活来活来又死去,现实,只能靠自己的经营和算计。
这是她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来所得到的血的经验。
也只有沈年华了吧,被他保护太好,才会相信爱情,相信一心一意。
她摸摸微微隆起的肚子,眼看着就要三个多月了,再拖下去对身体肯定不好,在这个时候她才发现她居然没有一个可以商量的朋友。
她打开手机,看着里面一个又一个名字从眼前划过,最后停留在沈年华的名字上,她一次次划过这个名字,又一次次返回来,最后狠狠将手机砸在床上,闭上眼靠在床上,她知道,她和沈年华再也回不去了。
她又将手机拿起来翻看了一圈,看有没有可以商量的朋友,最后颓然地放下了手机。
如果是以前,只要她一个电话,沈年华一定会赶过来的吧?哪怕她再任性,只要还是她朋友,她都可以包容的吧?
她回想起刚来z城的那段时间,拎着两大包行李站在汽车站茫然四顾,终于看到那个轻轻浅浅地对着她微笑的女孩。
她找不到房子,那个寒冷的冬天里,沈年华就陪着她一家一家的找房子,找工作,她烦闷的时候只要一个电话,她和苏林就会出来陪着她去酒吧喝酒,有一次她喝到一半就放了她和苏林的鸽子走了,苏林气的打电话狠狠骂了她一顿,说以后再也不陪她出来喝酒了,就连向来脾气温和的她都抢过苏林的手机,对着电话骂了她一通。
她一听声音就知道这两人喝醉了,担心这两人被酒吧里的男人带走,连忙打电话给苏遇,她没告诉宁靖,宁靖最终却自己了,将她背回家。
陈培和苏林关系本就一般,之所以玩在一起也不过是因为有沈年华这个桥梁在而已,她这个桥梁断了之后,她和苏林就再没了来往,可她还是利用了沈年华和苏林的关系,打着感情牌进了苏林所在的公司,利用工作之便,为宁靖盗取了一些商业机密,才使他这么快坐上一个大公司的销售总监的职位。
现在想想,她是混蛋,他也是混蛋,混蛋配混蛋,双混蛋。
想这里,她振作了精神,拿起手机拨通了沈年华的电话。
沈年华没接,直接给挂断了,也挂断了她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
她苦笑着又打了一遍,让她一个人去医院做人流,她真的很害怕。
电话响了很多声,就在她以为她不会接时,电话通了,声音是那么疏离:“喂?”
“哎,喂,是我。”她连忙说,声音有些干巴巴的,她烦躁地扒了扒头发,平静了下心情,“年华,你明天有空吗?我……我已经升职做副经理了你知道吗?还没请你吃过饭呢,我想请你吃饭!”
那头沉默了一下,突然传来一阵轻微的笑声,“陪陪,你都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吃你一顿饭得还你一车饭,你的饭我可不敢吃。”
“你想多了,我一直想谢谢你,还有,对不起,可都没当面跟你说,我……”
她话还未说完,就听到一个男声:“年华,这份文件你帮我整理一下,一会儿就开会了,上班时间不要接私人电话。”接着就听沈年华说:“知道了。陪陪,我现在在工作,有什么事改天再说吧!”
嘟……嘟……嘟……
“谁的?”苏遇看着她随口问了一句。
“陈培。”已经快下班了,苏遇收拾好东西后在门口等她。
她还有一些工作没做完,一边学习一边整理。
“还习惯吗?如果有不懂就问我或小张。”
小张是苏遇的秘书。
她点点头,看起来精神很好,“知道啦,大家对我都挺照顾的。”她关了电脑,收拾桌上的东西,“你等会儿,我已经好了!”
苏遇顺手拿起大衣,她从办公桌后面走出来时替她打开衣服裹在她身上。
她脸颊微红,“这是在公司呢!”
他揉揉她的头发没说话,可行为依然我行我素。
才来公司两个多月,大家都已经知道老总和这新来的助理是一对,没人对此敢有异议,谁都知道老总对她宝贝到骨子里。
而看过那期虚位以待的人都知道,这女孩的背景也不一般,母亲是个企业家,未来也是要管理一个公司的,跟他们根本没有利益冲突,乐的帮助她,搞不好就是未来的老板娘呢,能不巴结着嘛!
小沈同志虽然是个职场新人,可日子过的还是很舒适。
而她的办公室,跟总经理苏遇的办公室是在一起的,中间开了个门,两间办公室从里面就可以相通。
不得不说,苏遇团队里的人还挺有眼力见。
因两人在同一个公司上班,沈年华的三辆车就空在了车库了,每天跟着苏遇的车上班下班,刚好她也懒得开车,挺方便。
车厢里流淌着轻柔又富有节奏的英伦风乡村音乐,在音乐的轻抚下,注意力集中了一天的沈年华放松下来,将椅背放到舒适的角度,靠在上面闭目休息。
“明天就是小长假了,有没有想过去哪里玩?”苏遇眸子里光一闪而过,像是突然想到一般问她。
她闭着眼睛,摇了摇头,表示没有想过。
“难得假期,也别待在家里了,现在油菜花开的漂亮,我们去油菜花如何?”苏遇提议。
沈年华眼睛一亮,睁开眼兴奋地点头,“嗯嗯,这个主意好,小时候我家门前一大片油菜花田,每到这个季节一望无际全是黄色的花海,可漂亮了。”她仿佛回到那段无忧无虑的岁月,眼里的光芒亮的有些耀眼,笑意仿佛都能溢出来,“还有很多蜜蜂和蝴蝶。”
他唇角一勾,很自然地往下接:“我还没去过a省,不如就去你家如何?”
沈年华也没想那么多,想到很久都没回家见过爷爷了,心里想的厉害,连忙笑眯眯地点头,觉得这个主意好。
苏遇唇角扬起的弧度更大了,看了眼时间,笑道:“现在时间还早,我们刚好可以去买点礼物带上,伯父伯母都有什么喜好?”
沈年华之前没有想那么多,此刻被他提醒才想起来,认真想了想,“喜好啊,我爷爷喜欢茶具和字画,我爸嗜茶如命,送茶准没错,我阿姨……我还真不知道。”
她口中的阿姨,也就是她父亲后来娶的妻子,她弟弟沈明华的生母。
沈年华给沈明华打了电话,问起他母亲的喜好,沈明华想了想,“兰花吧,我看我妈每天把那几盘珍藏的跟宝贝似的!”
听她这么说苏遇心里就有数了,打了个电话,然后将车开到一个十分古朴的街。
这条街存在的历史有八百多年,从南宋时期一直到现在,有御街之称,与平常的风景区不同,这里人丁稀少,街道两旁并没有小商贩,清静幽雅,半点不喧闹。
苏遇熟门熟路地带着她进了一家店,很快便有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赶了过来,手里珍之又珍地拎了一套茶具和一盒包装的十分精美的盒子,看包装上的图样应该是茶叶。
苏遇仔细地看了会儿,谢过之后就收了起来,两人又来到一处人家,听苏遇介绍这是一个老兰友,一花难求。除此之外,又拎了几瓶酒和一些补品。
这些东西虽然家里都有,但每次回去,她给爷爷哪怕只是买件不值多少钱的衣服,爷爷都高兴,便也都带上。
早上两人一早就起床,直接到机场,坐了一个多小时的飞机后,终于到达a省省会。
出了机场之后就有个年轻人等在机场,见两人出来将车交给苏遇,自己离开。
这本来是沈年华安排的,昨晚跟他说过之后,他居然笑着表示不用,这一切他计划多时,当然早早就安排好。
两人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开车行了两个多小时到达一座古老的小镇上,再从小镇行了大约半个小时左右才到一座幽静美丽的小乡村。
说小乡村还不大恰当,或许叫它度假村更为恰当,果然如沈年华所说,美丽的恍若人间仙境,一眼望去一片黄色的花海,而那座小乡村就坐落在花海之中,沿途铺满了鹅卵石,弯弯曲曲通向花海深处。
两人将车停在路边,走下车就见那道弯曲的小路上方建造着古代门楼一样的建筑物,横批着三个大字:沈家村。
两人拎着礼物沿着小路往村里走,迎面走上来一个穿着朴实的村民,村民看到沈年华先是眨了眨眼,待仔细看过认清了人之后,脸上突然爆发出惊喜又热情的笑,连忙迎上来高声喊道:“哎哟~是大小姐回来了!”
待再看到她身旁站着的苏遇,激动的眼睛都笑眯了:“啊!这是姑爷吧!”
苏遇微笑着还没来得及打招呼,就见这朴实的村民手窝成喇叭状对村子的方向挥手亮着嗓子高声
喊:“大小姐回来了!大小姐带姑爷回来了!大小姐带姑爷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要见未来老丈人丈母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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