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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上,佩斯一个人溜达着。
这是他们抵达的第三天,若是在别的城镇,他是不会选择四处闲逛的,待在旅馆中喝酒,远比走在满是粪便的街道上,更能让人心情愉悦。
但这里不同,不止是干净的街道,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很不一样。
这是他第二次来上河镇,他说不出这座位于王国最北方的城镇有何魅力,即便不与几万人的王都伊思坦顿相比,就是南方稍大一些的城镇,街道两旁的建筑也比这儿的看着更有繁华的样子。
但这里就是吸引着他。
自从上次离开,他时不时的便会想起这里,想起这儿坑洼但没有粪便的街道,破烂老旧长着霉菌和苔藓的房屋,想着这里的领主要解放农奴和奴隶的事情,对了,还有城镇北边的那片麦田……
他说不出自己为什么会不时想到这些,在他的心中,似乎有一种莫名的期待,期待着这里的变化,期待着能再次回来,亲眼看看这里的变化。
这真他妈可笑。每一次想起上河领的事,佩斯便会在心中自嘲。
他已沦落成一名佣兵,无论是他宣誓守护之人,还是他的家族,都已将他驱逐在外,他本该如一条丧家之犬般四处浪迹才对,但现在的他居然对一个破落小镇,生出了一丝眷恋之情。
即便是妓院,对他也没有这样的吸引力!
不过,这鬼地方的变化倒真是超出了他的想象。
就比如刚才他手下那几个家伙准备享用的美食,就是他游历各地,也从未见到过。
昨晚旅店伙计说有特色菜,问他们是否需要,他们便让对方说说有什么特色菜,没想到那家伙居然说有“夫妻肺片”!
夫妻肺片?!!
听听这可怕的名字!
他们一度都怀疑自己的耳朵,甚至以为进了一家卖人肉的恶魔旅店,手都握紧了剑柄!
该死,他们可不是东境外的野民,或者那些传说会吃人肉的邪恶巫师!
但谁知道,那根本不是什么人肉肺片,而是猪牛羊牲畜的舌头、心脏、胃和肉共同做成的一道菜!
吃动物内脏?
好吧,他倒是听说西境之外的高庭王国的人会吃这东西,也听说有的穷人也会吃。
但这里可是丹泽王国!虽然卖的不是人肉,但他们也不是来乞讨的穷鬼!
那旅店伙计倒也聪明,知道在挨揍前赶紧解释,不然他真不介意让斧子给那小子一些教训。
据那伙计说,这菜名是凌风堡伯爵取的,而且伯爵本人还十分爱吃,最后还扯出了一个故事。
好吧,看在凌风堡伯爵的份上,他们放过了那小子,也听完了他的故事。
故事倒是不错,既不是什么家族的光辉史,也不是什么伟大君主的传记,而是一对落魄贫穷的夫妻,为了活命,不得已将牲畜内脏加工制作一番后,吃下肚子,从而发明了一种新菜肴的故事。
但,这并不能成为让他们吃牲畜内脏的理由,况且每份居然要价五枚银币!
他们难道很像白痴不成?!
如果不是怕惹来麻烦,他真不介意小个子等人给那看似恭敬有礼的伙计一点教训!
接着,他便让对方上一些正常的食物,但对方居然说还有其它特色菜。
好吧,连牲畜内脏都有了,其它的菜再怎么怪异,应该也比过这个“夫妻肺片”了。谅这旅店也不敢将猪毛羊毛做成食物来卖。
他们让那伙计介绍,并且特别提醒对方,要是不想挨揍,就一次性说清食材来源,别只报个名字让他们误会。
但佩斯和自己的手下怎么也没能想到,那伙计居然准备让他们吃牲畜的大肠!
猪大肠做的火爆肥肠、牛大肠做的卤肥肠、羊大肠做的烤羊肠,还有肠类大杂烩!
大肠——那是畜生用来装粪便的!
他们本以为牲畜内脏已经够恶心了,对方总不可能真拿动物毛发当菜肴,但他们万万没想到,对方居然更加深入——就是穷人,也不会吃动物的大肠!
这是想让他们尝尝粪便的味道吗!还是说,这旅店的小子是在故意洗刷他们几人?
脾气暴躁的斧子,直接将那家伙拎了起来,佩斯也懒得阻止。
就在他的手下准备将那家伙扔到地上时,一旁却传来一番嘲讽的笑声。
想到昨晚的那一幕,佩斯现在还觉得有些可笑。
那群佣兵居然嘲笑他们没见识,说他们没胆量,连大肠都不敢吃。说完,不等他们几人出声,用叉子叉起一块油亮的大肠,直接扔进了嘴里,边嚼还边赞叹这是懒得的美味!
就在他们以为对方随便拿了块肉,放在嘴里戏弄他们,准备拔剑动手时,四周传来了更多佣兵的哄笑声。
唉,现在想想,他们当时确实是没什么见识。
四周的佣兵大笑着,冲他们摇晃手中的食物,他们看得清清楚楚,那烤串上穿着的,的确是大肠!
看着好几个佣兵将烤肠撸进嘴里,喝着麦酒,一脸享受的模样,他们都愣住了,斧子那家伙也不自觉的放下了旅店的伙计。
佩斯承认,他们后来之所以会点那些食物,完全是受那些佣兵的哄笑撺掇,只是出于好奇,想要试一试。
但又让他们完全没想到的是,一开始的好奇,居然变成了后面的一发不可收拾。
哎,那些食物可真好吃,即香又绵软还有嚼劲,特别是配上麦酒,根本让人挺不下来。
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贵!
最后结账时,他们六个人居然吃了一枚金币外加二十枚银币!
该死的,他们将埃利夫那商人从北境护送至上河镇,一个来回每人也不才五枚金币!
如果不是看在那些烤串上的香料的份上,他们是不会相信那伙计价格不菲的说辞的。
关于食物,他们没见识过的还有许多,比如还有一个名叫豆腐脑的东西。
也不知那东西是用什么食物制作的,盛在碗内就像淋了红油的奶酪,吃进嘴里比王宫内最上等的衣料还要柔嫩,特别是趁着热劲滑进喉咙瞬间的感受,唉,那滋味!佩斯实在想不出什么好语言来描述。
虽然价格不菲,拳头大的一碗就要一枚银币,但今天一早他仍旧连吃了五碗,斧子那家伙更是吃了十一碗!
佩斯敢肯定,上次来时,这些食物绝对都没有。
据旅店的伙计说,这些食物都是伯爵大人的厨师发明的。佩斯真是好奇,也不知那家伙是怎么想出这些食物的。
不过,好在埃利夫那家伙这次足够慷慨,不然他们这次赚取的金币,恐怕都得花费在这上河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