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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八章 再改(上)

作者:西南北无家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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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秀夫仍在看着手中的一叠文稿,他看得是那么仔细,以至于赵樵抿了抿自己的嘴唇,将嘴边上的话咽到肚子里。

    陆秀夫此时正看的文稿,其实有个名目,即“官制格目”。它在唐代又被称为《六典》,是唐玄宗命人所著,里面的主要内容,是朝廷官职和官制的设置。

    这个“官制格目”就是赵樵和他的吏部一直在忙的事之一,因为它涉及到朝廷官职、官制的最终确定。

    当初行朝在琼州时,由于某人的缘故,曾于景炎五年推行过“改制”。但这个改制,说是模仿汉制,还不如说更多地借鉴了隋制。因为只有隋朝,才是历史上既采用了“郡县制”、又使用了“三省六部制”的朝代。唐和唐以后、包括大宋的官制,都是在隋制基础上改变的。

    行朝当时的做法,实际上也就是在朝廷地方结构的“路、州、县”三级中,简单地舍弃了“路”这一级。

    并且虽然开始时有人对此反对,可随着行朝不断地扩张、地盘的扩大,反对的声音很快就销声匿迹,因为官员的缺口这时已经暴露出来。

    汉制的确最简单,可西汉哀帝年间,天下的官吏仍有一十三万二百八十五人。假如这时候还采用路、州、县三级制,行朝原有的官员根本就不符所需。

    事实上,无论是在朝廷、还是在各郡县,后来好多官员所做的事,已经等同于身兼数职。

    所以,这个所谓的“改制”之后也就被所有的人认可,事情似乎到此为止。

    但至少陆秀夫和文天祥两人都知道,当初的改制仅仅是一个开始,并不是结束。因为某人其实没有停止这件事,只是暂时转变了方向而已。

    朝廷有文武,官职、官制自然分为两大块:文职和武职。

    因此在他们两人私下的探讨中,兵部之后的一系列变动,固然可以视作是朝廷在强化军事,可换个角度来看,它同样在这过程中理清了朝廷里的“武职”。这就说明,某人对此事的打算,仍然是在“文武分治”的大原则下,先武后文。

    陆秀夫、文天祥当然都知道这样一个事实,大宋过去从官职、到官制都很混乱,早在真宗、仁宗年间,朝廷里就有改革的呼声。神宗元丰改制期间,也曾依据《唐六典》梳理过一次,所谓的“三司”就是在那时候重归于户部。可随后朝廷的官制又开始变得混乱,冗官越来越多,尤其是南渡之后。

    尽管很多人不是不知道这点,并且也有人曾经在朝廷中提出过相关的建议,但终因牵涉面太大,最后全不了了之。

    他们两人在探讨时同样都认为:如要改变朝廷过去的状况,眼下的确是最佳时机,因为行朝的整个框架等于是在重建。

    宋瑞是在景炎十四年离开的朝廷,去经略西南。不过就在他走之前,某人已经开始露出了一些此事的端倪:户部遭到了他的拆分,变成了财部和民部。

    而陆秀夫随后更清楚的是:这个改制,在景炎十九年的下半年之前会定下来。

    不提他“好学生”下发的旨意,就是他这个当老师的也知道,那时候太学里的第一批学子就会毕业,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不是进入朝廷,就是会被派往各地。如果想再改制,只能在此之前,不能在那之后,否则会变得越来越麻烦。

    其实在擅长朝政的陆秀夫眼里,恢复大宋应有的官制原本也并不复杂。因为历朝历代的官职、官制,无论是采用秦汉之制,还是使用自隋朝开始的“三省六部”制,其主体框架上,都遵循了一个非常简单的原则:“上下相应”。

    比如秦制,朝廷里是三公九卿,“郡”相应的则是郡守、郡尉和监郡御史。郡守之下,则是郡丞和一些佐吏。

    “县”基本上和“郡”一样,有县令和县尉,只是没有“监御史”。在“县”的下面,开始时是十里为一亭,设有亭长;十亭为一乡,乡里有三老、啬夫、游徼等人。其中三老掌教化;啬夫管诉讼、征收赋税;游徼巡查治安防范贼盗。

    汉初的丞相萧何,之前就是县里的一个小吏;而刘邦的亭长,实际上是秦制中最小的一个官。秦代所谓的“里”,也就相当于后世的村长。

    汉承秦制,却废掉了秦制中的“监郡御史”,改为由朝廷不定期派出巡视各地的“刺史”,这个“刺史”在汉末,就变成了“州牧”。

    所以,某人让御史台在各郡设立御史院,在陆秀夫看来,也就是恢复了秦制中的监郡御史。

    到了隋朝,施行了“三省六部”制后,作为对“六部之制”一种对应,原则上就变成了“郡、县有六曹,”或者“郡有六曹,县有六案。”

    当然,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同,无论郡、还是县,编制上多少会有一定的伸缩。也就是在有些郡和县,某些“曹”或“案”未必会设。

    陆秀夫原本认为,只要真得有决心,大宋过去官职、官制上的混乱并非不能扭转,毕竟朝廷在神宗先帝元丰年间就曾做到过。

    但他后来发现,某人的目的既不是恢复秦汉之制,也不是隋、唐旧制,而是要在理清朝廷各部职责的基础上,重新订立朝廷的官制和官职。这事就变大了,也变得更复杂了。他的好学生还真不愧是众人嘴里的野心勃勃、胆大包天之主。

    陆秀夫和赵樵是于景炎十六年的年初开始收到相关旨意的,其中的第一个就是:“理清朝廷各部的职责,在此基础上重订朝廷的官制。”

    就此,赵樵和吏部的众人在很是忙碌了一段时间后,参照元丰年间的做法,于《唐六典》的基础上,形成一个文稿。可让他们意外的是,文稿呈上去之后,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始终没有下文。

    然后到了景炎十七年,就开始变为某人将“文稿”断断续续、看似杂乱无章地下发到陆秀夫、赵樵和吏部众人的手上。

    这些“文稿”中的第一个,仍然是与皇室有关。

    “卫王,为人至孝,随太后及朕至海上,叠经大难,与国同忧,其王爵之位世袭。”

    “自今往后,除所立太子外,皇子一律不授王位,仅为公爵。”

    “取消朝廷过去的恩荫制。与皇室相关的其他人等,此后凡在太学毕业、且经吏部考核后在朝廷任职的,为国立功的,所应得的俸禄和奖赏,悉从朝廷之制。此外的任何人,即便身有爵位,朝廷也不授予他们土地,给予钱财。”

    “以上均着为令。”

    看了这个诏书,陆秀夫和赵樵都吃了一惊。

    赵随行朝到海上,他的王位世袭本就在所有人意料之中。

    未来的太子会被授予王位,也不令人意外,这基本上就是朝廷的惯例。

    但是,最关键的是第三条。朝廷从此取消过去的恩荫制。

    前面曾经提到过,“恩荫制”又被称之为“推恩制”,或“荫补”。即,朝廷在一定的时机,授予功臣、高官的子弟及亲属,乃至于他们的门客一个官位,以示朝廷的恩宠。

    而它的取消也就意味着,包括陆秀夫和赵樵在内的所有人,他们的家人、亲戚等等,从此再也不可能通过这个途径为官。

    赵樵的脑袋有点闷。失去这么一个朝廷的恩惠,他心里不能说就一点也不在意。

    可没等他开口,陆秀夫已经瞥了他一眼:“朝廷过去之所以官员过滥,屡屡推恩是重要的原因之一。陛下此举,又何尝不是在针对皇室?”

    其实陆秀夫和赵樵都不是不知道的,“推恩”的弊病就在于,它太滥了。不仅是朝廷的官员,就连皇宫里,也是从太后到下面的嫔妃,人人都有所谓的名额。甚至在嫔妃们生了个孩子后,也能得到这样的赏赐。所以,曾经她们的亲戚不仅是“五服之内”(即近亲)、乃至于五服之外都能为官。这又如何能不出现冗官的弊政?

    听了陆秀夫所言,赵樵顿时一激灵,他心中有了一丝惭愧之意。

    醒悟过来的他当然不难看出,依照这个诏令,今后除非学业有成、或者从军,以后即便是皇室的子弟,也不可能为官。而有爵位却不授予土地和钱财,所谓的公爵更只能算是一个虚爵。所以,这个诏令虽然取消了对朝臣的某种恩惠,却也限制了皇亲国戚。

    但是,赵樵并不知道,陆秀夫之所以会显得如此淡然,除了出于他本人的性情之外,还来自于他和文天祥当初在商讨时,曾得出过的另一个结论:

    行朝在回到岸上之后,虽然存在官员的缺口,可只要采用过去的“恩荫制”,这个问题就能很快解决。然而某人却一直不开金口,宁可维持着朝廷现有的状况,另一边又大力扶持谢叠山兴学,这就足以说明,他对此所持的态度,是宁缺勿滥。

    陆秀夫和文天祥的看法当然非常到位,只不过这时候的他同样还明白,某人对之前吏部所上的呈文并不满意,他要亲自下手了。因为他从这份诏书中还看到的,是他“好学生”的惯用伎俩:先拿皇室来开刀。并且凭他对朝政的了解,他已经大约预见到,下一刀将会指向谁。

    他看向了赵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