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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金眼白猴

作者:十点半的流沙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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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佣兵小队去做任务,不过是一个小插曲而已,辛尔很快便已经恢复了往日的正常生活与训练。但是稍微有些不同的,此时他正在思考怎么用这醉仙果,来麻醉魔兽以获取血液。

    “难道我就要这么直接把它扔在魔兽的脸上吗?”辛尔有些烦恼。

    “醉仙果要见血才功效最好,之前你虽然能够用它将菲克麻醉,但一是因为他魔力为了闪避银梦蜥蜴攻势而几乎告竭,二则是人类的抗性终究不如魔兽,体重越大需要的药量也就越高。”墨解释道:“如果经过炼制,那么可以用醉仙果调配成麻醉效果更强的烟剂,在魔兽居住的山谷外点燃将烟扇过去就可以了,但是这得需要炼金术士才可以做到。”

    辛尔苦笑一声:“没办法啊墨叔,谁让我不会呢,您老人家也不辛苦辛苦,当初学学炼金术,现在不就能教我了吗。”

    “屁话。”墨没好气的说道:“你当那玩意想学就能学会的?”

    虽然这一老一少二人大眼瞪小眼,但是不能干挺着,总得有办法才行。活人哪能让尿憋死?既然要见血才行,那么自己用暗器不就得了吗。

    想到暗器,辛尔便从腰间掏出与莱希姆交换的那柄匕首。

    与他自己那柄不过是在小镇商会买来,仅仅价值几个金币的货色相比,莱希姆的匕首则要精致的多。利刃寒光闪闪,手柄由红木所制,保养的很好而闪着莹润的油光,上面更是镶嵌着一颗颜色艳红的红宝石,显然不是大路货。而他也用这柄匕首刺死过一个血狼帮的盗匪,即使他只有一阶三级,更是因为自己的身体千锤百炼和最强的右手,但能够穿透被魔力强化的肌肉和骨骼也与这柄宝刀密不可分。

    “她真的送给了我一把好刀啊。”辛尔不禁有些感叹。

    而这柄匕首的侧面,也是有着两个长条的血槽,不仅可以让空气进入被刺中敌人的身体形成血栓,也便于重新将它从破碎的骨骼中拔出。想到银梦蜥蜴的舌头构造,辛尔也从收纳戒指中取出了一颗珍珠般的醉仙果。

    之前辛尔虽然也拿到过整棵果树,但是当时情况紧急,也没有仔细打量,而现在他便可以好好研究一下这颗可谓是他目前所见到的最高等级的灵药了。

    刚刚从戒指中取出,一股若有所无的香味便溢散出来。虽然十分清香芬芳令人迷醉,但是略多的吸入,辛尔便感觉到大脑有些混沌,显然醉仙果的药效对他来说过于强烈了。

    将醉仙果放进一个研钵中,小心的用铅杵捣碎,整个山洞内都蔓延开这种更加浓烈了的香气。还好辛尔早有准备,用棉球堵住了口鼻,才勉强隔除这种可以令人沉睡的香气,但即便如此,他也觉得眼皮有些发沉。

    “如果是更高级的药材,这种方法就不好用了。”墨说道:“它们的香气能透过你的皮肤毛孔直接进入你的身体,甚至有些连魔力的屏障都能穿透,非常可怕。也就只是因为它不过是一阶高级的药材而已,你才能用这么粗劣的方式防护。”

    辛尔也知道墨叔说的不假,以后面对这些东西真要加倍小心才行,不然哪天非翻车了不可。这东西虽然会让人沉睡,但还好没毒,如果真遇见了什么毒花毒草,自己尚还粗心大意,那么恐怕不知不觉就丢了性命了。

    将醉仙果捣成了粘稠的白色果浆,辛尔用一根玉棒将其挑起,涂抹在自己匕首的血槽之中。之所以用玉棒,是因为玉性情温和安定,几乎能够兼容任何药材而不会影响它的药性。就像铅,虽然能够盛装土性的药材,但却会与火性的药材冲突,会对药效产生莫大的损害,而玉则不会,虽然不能增幅药效,但却胜在温和。

    反反复复涂抹了几遍,看到醉仙果的果液半凝固的粘在匕首上,辛尔也满意的点了点头,将它小心的收回刀鞘中。而做完这一切,他也感觉到一阵晕眩感觉,赶紧从山洞中跑出来到通风的地方,呼吸了半天清新的林间空气,才觉得好了一些。

    “完事了。”辛尔满意的掂了掂已经用粗糙手法增幅过的匕首:“现在只希望它能够刺穿一阶中高级魔兽的兽皮了。”

    做好了准备,那么便立刻动身。

    辛尔所选择的第一个目标就是自己的邻居,一只名叫金眼白猴的一阶中级魔兽。它与辛尔是老冤家了,就住在他的山洞不远处,实力一阶中级,比辛尔要强上不少,再加上它身高臂长,力大无穷且极擅肉搏,哪怕是辛尔也占不到便宜。而它更是不依不饶,每次辛尔经过它的领地时,它都势必会出来追赶,虽然追不上身法灵便的辛尔,但却也能让他狼狈不堪,甚至连黑袍都被撕破过。虽说辛尔能够与一阶高级的银梦蜥蜴周旋,但那一方面是因为银梦蜥蜴最擅长的是速度和防御,并不擅于攻击;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它们在自己的领地当土霸主,也并不是擅于战斗的魔兽。而金眼白猴则不然,在猿类之中它虽然不是什么血脉高贵的魔兽,但却是出了名的好战暴躁,哪怕是对它没有威胁的生物也要挑战示威。

    而那时候的辛尔,还处于磨练武学的时候,只能挑选一些一阶低级的魔兽作为对手,磨砺自己的战斗经验与本能,他怎可能是无论魔力等阶还是战斗经验都远超自己的金眼白猴的对手了?正因如此,他没少吃到苦头。

    而今天的辛尔就要扬眉吐气了。手握着匕首,他渐渐的摸进了自己往日根本不敢靠近的金眼白猴巢穴。

    金眼白猴是杂食动物,但却更喜食蔬果,因此也居住在一个生长有不少野生果树的山谷中。而刚刚一接近山谷,辛尔就已经闻到了它身上独有的腥臭气息,也看见了此时正吃饱,百无聊赖的躺在水池边的金眼白猴。

    体型硕大,尤其是双臂极长,全身覆盖着灿烂的白金色毛发,一双猴眼微眯。虽然它没到二阶无法使用天赋能力,但这身白金色的毛发也是它是一只光属性元素魔兽的象征,正是辛尔的目标。而辛尔挑选的时间也很好,这时候正是它吃完饭休息的时间,气息最为收敛松懈,不然恐怕就又被发现了。以它的性格,就算刚刚吃饱看见了辛尔也会大怒着跳起来,像往日一样追杀自己,而哪怕自己现在已经突破到一阶四级了,但是对付它还是十分困难的。

    但人与野兽的区别就是人类会使用工具,哪怕它不是普通的野兽,而是一头魔兽也是如此。

    从怀里摸出匕首,辛尔也不打算躲躲藏藏了,在大树后的阴影中直接跳了出来:“傻猴子,小爷我来找你麻烦了。”

    他早就恨这猴子牙痒痒了。虽说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但是金眼白猴也追不上他,可能仅仅只是为了好玩而已。即便如此,每次辛尔经过它领土时它都会乐此不疲的跳出来追杀辛尔,让他早就不想忍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