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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小时后,天已经全亮了,一辆吉普车从游骑兵营地疾驰而出。
虽然很着急,但罗杰还是信守承诺,修好了雷森的外骨骼。又得知雷森也是去德文城,顺带把他捎上了。
车里坐着三个人,除了罗杰和雷森,还有已经包扎好脑袋、戴上了帽子的嘉铭。见识过雷森独战黑色装甲丝毫不落下风,这会儿的他可不敢再放肆了。
“嗯,好,知道了。”
嘉铭放下无线电,向罗杰报告道:“团长,营地那边已经统计完了。两台装甲都废了,想要修好,需要很长时间;我们的伤亡人数……超过一半,搜索队和战斗队加在一起,现在还能拿枪的,不到五十人。鲍勃……没抢救回来。”
说到这,嘉铭深吸口气,努力让自己平复情绪。
好一会,才继续道:“按照你的指令,招募人员的广播现在已经停了,搜索队已经安排了几组人,出去寻找别的适合建立营地的地方,争取二十天内,把所有人员、物资、装备都转移过去,如果到时候我们还没回去,他们会用无线电通知我们新营地的位置。”
罗杰没说话,只点下头作为回应。
好一段时间的沉默,嘉铭回头,看了看后座的雷森,试探着问道:“你去德文城,是要去做什么?”
雷森正闭目养神,眼睛都没睁开:“找人。”
“找人?”嘉铭一愣:“我们也是要去找人,你是不是……”
“我要找的,和你们的人应该没什么关系。”雷森直接打断道。
对于闫娜,这个曾想拉拢自己加入游骑兵的女孩,雷森并不太关心。并非冷血,只是作为一个连自己还能活多久都无法确定的人,他不敢把时间浪费在别的事情上。他想的,只有尽快找到苏灵。
见雷森显然没有多大热情继续聊天,嘉铭也不再说话。
反倒是罗杰,忽然开口道:“德文城和我们游骑兵营地不一样,那里鱼龙混杂。年轻人,到了那之后你就要完全靠你自己了,你自己小心。”
雷森又是好一阵沉默,许久后,忽然问道:“你们,知道圣徒会吗?”
“好像……听说过。”嘉铭好一会思索:“据说是一帮信仰什么太阳神的家伙,好像挺神秘的样子。德文城应该是有他们的人,不过我们以前去的时候都没见过。”
说完,嘉铭再次回头看后座的雷森:“你找的人,和他们有关?”
“大概吧。”雷森说完,再次闭上了眼睛。
从营地出来到现在,大概过去了半个小时,不远处,荒漠的尽头出现了一座城市。
车子靠近过去。因为是大城市,不可能像游骑兵营地那样把外围全部垒起一堵墙,但是主要出入口还是有人把守。
入城的关口,就看见能够行车的大道被封住只剩下两条,其他都被大石块堵住,关口外的大道两侧各站着三个装备精良的士兵,还有一台动力装甲在巡逻,掩体,重火力武器,自动炮台一应俱全。
甚至那些士兵,都是统一的服装和武器,看得出来,这些人背后的势力,一定非同小可。
罗杰放慢车速,沉声对雷森叮嘱道:“这些,都是德文城城主米勒伽的人,城里面至少还有千八百号,动力装甲也有十几台。年轻人,我知道你有些能耐,但在这里,我劝你还是低调一点。”
那台巡逻的动力装甲上来拦住了吉普车,看到是罗杰,还打起了招呼:“稀客啊,罗杰。这次来有何贵干?”
“有些事情要处理一下,可能,还会找你们老大聊聊。”
那台动力装甲的着装者点点头,没看嘉铭,却注意起了雷森。
雷森的外骨骼,现在已经穿在了大衣底下,如果不把耳机和单片眼镜带上,咋一看看不出他身上有机械装备。但是动力装甲的对敌分析仪是可以检测出来的。
不过,他似乎并不在意,随意问罗杰道:“生面孔啊?你的人?”
罗杰思索片刻,才道:“算是……我的朋友吧。”
虽然算是一起作战过,雷森还救过自己的命。但罗杰很清楚,雷森根本不需要自己作为他的朋友,也不在乎。自己这么说,只是为了方便大家进城而已。
“行,进去吧。”动力装甲挥挥手给后面的士兵示意,放行吉普车,又多叮嘱了罗杰一具:“在城里记得守规矩啊,就算遇到你们不喜欢的人,也别惹麻烦。别弄得大家都不好看。”
罗杰没再说话,阴沉着脸踩下油门。
等吉普车里去了,那动力装甲
的着装者才疑惑地敲了敲金属脑袋。
“分析仪是不是坏了?刚才那人的危险指数,怎么会分析不出来呢?”
进城没多久,吉普车随意在一个接口停下。雷森识相地下了车,大家都有各自要做的事,接下来,他要靠自己了。
没有道别,雷森正要离开,忽然又被罗杰叫住。
“年轻人,好歹相逢一场,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雷森。”
留下姓名,雷森信步离去。
“雷森……雷森?”罗杰总觉得这个名字很是熟悉,思索下,竟和记忆中那个熟悉的故人对上了,再想想故人的脸,和雷森,越想越觉得二者无比相似,根本就是同一个人!
罗杰赶紧冲下车追了出去,可是放眼四周,已经没有了雷森的身影。
“怎么可能呢……真的是他?怎么会这样?”
罗杰站在原地,脸上的震惊久久不散。
此时的雷森正在德文城中闲逛,这附近的区域跟灵都一样,荒废破败,雷森曾经见过的那种繁华都市已经是过去式,目所能及的,都是死气沉沉,平民穿着破烂的衣服,目光中常伴饥饿贪婪,警惕地盯着所有一切,空气中也弥漫着硫磺和尘灰的气味。时不时能看见三五成群巡逻的士兵,平民看到他们走过,都是带着畏惧的神色躲的远远地。
雷森并非漫无目的,他一直选择最破落、但尚有人烟的方向深入。最后走进了一条小巷子中,这里地上全是污水,夹杂着霉臭,墙角还有不知是人还是动物留下的尿骚,各种一言难尽的味道。
这里是条死胡同,等雷森走到底,巷口却多了一群人。
这些人手里拿着铁管木棍,穿着的皆是破衣烂衫,有些人连鞋都没有,头发乱糟糟的,不知多久没有洗过澡,还有苍蝇在脑袋上盘旋。
其中一人拿起钢管指着雷森:“小子!身上有用的东西都交出来,不然打死你!”
光脚那人盯着雷森的皮靴:“我要他的鞋,我感觉那应该合我的脚。”
“都别废话了。”另一个尖嘴猴腮,脸长得像鼠的家伙嚷嚷道。“咱们把他打一顿,扒了他!”
站在巷子最外面的是个胖子,满脸憨相:“我饿……”
“吃吃吃!就知道吃!”鼠脸跳起来拍了胖子脑袋一下,随后指着雷森:“去!你揍他!揍完就有吃的了!”
在这个人命薄如纸的世道,任何人都可能为了掠夺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择手段。何况这群游民。
雷森却是笑了,他等的,就是这样的人。
带着残忍的笑意,雷森主动迎了上去。
“这小子疯了?笑什么?我……”
半分钟后。
雷森站在了巷口。
那群游民,全都被雷森放倒在地,躺在地上哀嚎着,胖子则是被雷森抓着头,脑袋被摁着撞进了墙里,没了声息。
好一会,被打倒的游民中才有人站起来,见他们最魁梧的胖子也不是雷森一合之敌,而雷森又堵住巷口,根本逃不出去,一时间手足无措。
那鼠脸爬起来后,看到这个情况,非常果断的跪在地上。
“这位老大!我们有眼不识泰山!我们错了!放我们一条狗命吧!”
其他游民见状,纷纷跟着跪地向雷森求饶。雷森冷笑,一松手,胖子贴着墙软倒在地。他没有动用外骨骼的力量,甚至没有真的下重手,这群游民对他而言,还不值得太认真。
雷森走到鼠脸跟前:“你留下,其他人可以滚了。”
游民皆是犹豫,好一会儿,才在其中一人的示意下,纷纷起身逃离,还不忘拖走了昏厥的胖子。
鼠脸脑门上全是冷汗,他搞不懂,这位爷为何的要特地把自己留下?那么多人,就特别记恨自己?他咋就这么倒霉?
鼠脸还跪在地上,正紧张不已,冷漠的声音却从头顶上传来:“我需要一个能安静说话的地方。”
片刻后,一个桥洞底下。
鼠脸观察四周,确定隔墙无耳后,才搓着手,满脸讨好地询问被自己带来这的雷森:“这位老大,您想说啥?”
“我问,你答。”雷森冷声道。
鼠脸忙不迭点头:“您尽管问,保证知无不言。”
“这城里,是不是有个叫圣徒会的组织?”
鼠脸一番思索,点点头:“好像是有,不过我也只是听说而已,好像前段时间的奴隶拍卖会上,他们有露面过一次。这群家伙和别的势力不一样,平时很
少有他们的动静,也不怎么露面,好像就怕别人知道他们似的。”
“别的势力?”雷森皱眉:“这城里还有很多势力吗?”
“这位老大,您应该是第一次来德文城吧?”鼠脸赶紧解释道:“这城里的势力多了去了。除了圣徒会,还有个皇族军团,这帮人最嚣张,到哪都横着走;然后还有个叫啥游骑兵的,也经常能看见,据说他们和皇族军是仇家,大本营好像就在德文城外面不远。”
雷森眉头一挑,连游骑兵营地都知道,看来这人他还真找对了。
鼠脸继续道:“除了这些,还有个叫十字军的,时不时也能看见,而且他们每次出现,都穿着大铁壳子,没人敢惹他们。”
大铁壳子,指的应该就是动力装甲了。雷森不由得好奇,从刚才吉普车进来的时候,他就发现,德文城城主米勒伽,似乎并不担心外来武装的进入。
“听你这么说,这里还真的什么人都有。平时不会有什么冲突和意外吗?”
鼠脸摇摇头:“倒是不会,虽然出没的势力很多,但是说到底,德文城还是米勒伽的,这些势力,我估计也是有他的允许才能在城里面走跳。这里到处都有士兵在巡逻,如果有人敢闹事,轻则被撵出去,重则当街打死,以前发生过好几次,死了好些人,之后大家也懂规矩了,就安分了。”
看来,这个德文城还是一个中心地带,米勒伽并没有把这里建立成完全封闭的营地,而是弄成了半开放的城市,允许他人路过和进入。
雷森思索片刻后,又追问道:“那,奴隶拍卖……”
“喂!毛里斯!”
这时候,不远处忽然出现一帮人,闹哄哄的。细看竟是一帮少年,年级都是十五六岁,大部分都是瘦骨嶙峋。
不过,他们倒是精神饱满,并没有病恹恹的样子,甚至脸上还带着莫名的傲然和嚣张,身上还都带着砍刀等武器。
鼠脸显然很怕这群少年,看到他们出现,低着脑袋不敢吱声了。
其中一个穿着马甲,袒露着排骨胸膛的痞子冲上来,一把搭住比自己高大半个头的鼠脸,压着他,迫使鼠脸弯腰变得和自己一样高。
“你小子,有客人啊?”痞子瞥了一眼雷森,随即对鼠脸笑道:“有客人来,挺高兴的吧?那也让老子高兴高兴,交保护费吧。”
鼠脸毛里斯顿时一惊:“不是前两天才刚交……”
话没说完,鼠脸就挨了一耳光。痞子把鼠脸的脖子勒在腋下,似乎很有力量一般,居高临下道:“我特么让你交你就交,哪来那么多废话?想忤逆老子是吧?”
毛里斯苦着脸不敢吱声,又被扯着头发拉起脑袋,肚子挨了一脚,顺势就躺在了地上。
痞子对着倒地的毛里斯一顿猛踹:“让你废话多!敢质疑老子?”
这顿打很突然,感觉痞子只是随便找了个理由,单纯的想揍毛里斯而已。
但不得不说,这一幕看着,很诡异,一个成年人躺在地上,被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少年毒打,还不敢反抗。
踹了好一阵,痞子才气喘吁吁地停下来,对着地上的毛里斯冷笑道:“忘了告诉你,新规定,以后保护费三天交一次。”
原本躺在地上,满脸痛苦哼哼着的毛里斯顿时一惊,赶紧爬过去抱住痞子的腿哀求:“不行啊,这样收我会死的,我上哪去找那么多东西给你们啊?”
“关老子屁事!”痞子好一番功夫才把脚抽出来,一口痰啐在毛里斯脸上:“我告诉你,交不出来就等着挨揍吧,老子有的是精力玩死你们。别想躲着,只要你还在德文城,老子分分钟就能把你挖出来。”
其他人也跟着上来,有几人好玩似的也往毛里斯身上踹了几脚:“记得交保护费,不然弄死你!”
雷森始终冷眼看着这一切,不发一言。
痞子挺起自己的排骨胸膛,高昂着下巴,挑衅的目光转到了雷森身上:“小子,你挺不识相啊?还不知道拿点东西来孝敬老子?也想挨收拾是吧?”
痞子打量着雷森,注意到了他背在身后的长条布包,颐指气使道:“小子!你背上那玩意儿是什么?老子要了!还不快拿来?”
看着痞子比自己矮小许多的身材,满脸七个不服八个不忿,雷森只报以不屑的笑意:“……呵。”
这一笑,顿时让痞子恼怒无比:“玛德!你笑毛啊?看来还是得老子教教你啥叫规矩!”
痞子三步并作两步冲到雷森面前,扬起一巴掌扇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