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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章 普罗米修斯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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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乐街尽头那片废弃工地上,地上出现了个巨大的坑洞,就像被一枚战斧巡(和)航(蟹)导弹击中过,疯长的野草呈辐射状碳化,周围所有的活物都已经失去生命,表面濡染着诡异的红黑色。

    地面是纵横交错、深深切割的沟壑,黑色的冻土混合着冰碴,翻出地表,像是一条一条残忍的刀疤。

    惨白的月光下,坑洞周围横七竖八的躺着十几具焦黑的尸体,也许是死亡来的极其突然,尸体的脸上还带着生前那一刹那的表情,目光里满是新鲜淋漓的血气,充满惊讶、恐惧、茫然、绝望…

    一双“郎丹泽”鸵鸟皮靴有力的踩在地面上,行走在尸体中,靠近了坑洞,那是个身材高大的老人,典型的欧美人种,花白的头发,鼻梁上架着树脂眼镜,脸上皱纹深深,似刀斩斧削一般,下颌的胡须碴子也有些花白,在寒冷的夜风中,只穿了件单薄的手工西装,黑色毛料西装的胸口处佩戴者一枚精致的青铜徽章,徽章中央是一只半开的金色竖曈。

    无视四周那些死法诡异的尸体,老人的脸上看不出一点表情波动,他蹲了下来,手里抓起一把已经成焦炭状的野草,用手指轻轻的搓(和谐)捏,似乎想分辨出是什么成分。

    坑洞的四周是平整光滑的,看上去像是精心打磨过的光滑的玄武岩,那是高温碳化的黑色晶体,而在幽深的洞底,蜷缩着一具身体,犹如孕育在子宫内的胎体,微微抽动不知死活。

    老人看着坑洞,轻声的自言自语:

    “力量控制的不太成熟,施法者居然自己昏迷了。应该是血脉刚刚觉醒,根本不会使用他的能力啊。”

    不知从何而来的气流将天空卷动起透明的涟漪,片刻之后,一朵厚重乌云将月亮瞬间吞没了,整个金陵城的光线在瞬间暗去,仿佛巨大的幕布将街道楼宇全部包裹起来。

    老人的手中凭空亮起一团幽兰的火焰,火焰慢慢的漂浮在空中,却不消散,老人走到哪,这团火焰就诡异的自动跟随过去,老人环顾四周,掏出一本笔记本,那是本有些破旧的笔记本,但是很厚,黑色的皮质外套边缘已经被磨破了,页边泛黄发毛,封皮上面的烫金字也因为摩擦过多而斑驳不堪,真有些年头了。老人借着那团奇异的火焰照明,记录一些东西,口中喃喃自语:

    “虎高于龙,四冲之地,这个地方是绝地啊,在这个地方建楼盘,很有意思!难道这里是传说中被秦王斩断龙脉的古地址。”

    中国自古有龙脉一说,每个朝代一旦建立,开国建都城都讲究风水,要依山伴水,南京城西北濒临长江,东有龙盘紫金山,西有虎踞清凉山,北有玄武湖,南有雨花台,山水环抱,风水极好,帝王之气四溢,有语云:“钟山龙蟠,石头虎踞,帝王之宅。”

    相传秦始王一统天下后,巡游天下,深深被这里虎踞龙盘的气势所吸引,但是陪同左右的方士却沉默寡言。秦始皇问:“金陵形胜,气象万千,两位何故沉默寡言?”

    方士忧心忡忡地对秦始皇说:“金陵地形险要,气势磅礴,乃龙脉地势,王气极旺,五百年后金陵有天子气!”秦始皇自认为自己是始皇帝,皇帝之位子子孙孙,千秋万代,怎能容忍金陵有别的天子出现?于是让左右方士斩断龙脉,再引淮水贯穿金陵,通达长江,冲尽帝王之气。

    传说已不可考,不过在金陵建都的朝代确实都命不长久,从三国时代的东吴定都于此69年,东晋102年,南北朝时诸国宋59年,齐23年,梁55年,陈32年,明初朱元璋定都于此,到建文帝就被篡位迁都北京,仅仅50余年,太平天国建都南京,维持了9年。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也定都南京,结果也是风雨飘摇,期间还遇日本人入侵,迁都重庆,撑了三十多年彻底结束使命,常凯申败退台湾,金陵易主。

    两道雪白的车光刺破黑暗,由远至近,老人似乎沉浸在自我世界,毫无所觉,一辆铂金限量版福特E350稳稳的停在坑洞旁,车上下来一对穿着黑绒大衣的青年男女,恭敬的行礼道:“欧古斯曼教授,动态力学系三年级实习生卢日升、林遐迩来接你去酒店。”

    欧古斯曼抬头看了眼卢日升,他的身材整体十分匀称,充满了力量感,看上去二十多岁,有刀削般的鼻子和明亮的眼睛,毫无表情的面孔下是一些隐藏不住的高傲。欧古斯曼指了指坑底:“我记得你,我授的课你拿过满分,你把坑底那个人抱起来,扔后备箱里去,注射营养液,别让他死了。”

    欧古斯曼然后继续在小牛皮封面笔记本不停的画写记录,不时掏出手机拍着周围的地形照片,另外的女子一头茂密的黑发被随意剪栽至耳畔,不似一般的长发美女般柔顺,又不像短发女生透着那股俏美,只是一味沉静,五官里也透着股澄静地味道,一声不吭的站在旁边静待指示,眼神中却带着一丝好奇,看着欧古斯曼身旁的那团浮空火焰。

    欧古斯曼注意到了她的眼神,伸手在空中挥了挥,那团火焰犹如有生命的在黑暗中旋转飞舞,他开口解释道:“这是研发部最新的发明,“普罗米修斯火种”,是由氧化盐酸钠、红磷粉、纯镁混合一点特殊材料制作的全天候照明工具”

    林遐迩这才看清,欧古斯曼的手腕上绑了跟透明丝线,丝线的尽头正是那团火焰,化学系的她一下子明白了制作原理,用化学材料制成一根细线,由于纯镁的燃点很低,轻微的摩擦就能起火,而红磷分解产生磷化氢,是一种无色可以燃烧的气体,这样看起来就像有一团火焰跟着人动了起来。

    欧古斯曼笑道:“是不是很棒?普罗米修斯火种的外管是用纳米材料,柔韧性很好,普通的刀具很难把它切开,最关键的是,在深井、水下等缺氧环境下,它也会由氧化盐酸钠分解产生氧气持续照明。”

    火光虽然不亮,却很有穿透性,欧古斯曼继续开始他的工作,直到天蒙蒙亮时,远处已经出现了拾荒者的身影,老人恋恋不舍的合起笔记本,低声抱怨道:

    “该死的,你们办事处在中国政界的影响力太弱了,这里死了这么多人,很快会被中国公安发现,并且封锁起来,好多数据还没来得及采集。”

    林遐迩闪着明亮的眼睛恭敬的回答道:

    “教授,中(和)国(蟹)政(和谐)府不是那么好打交道的,这里是个人脉社会,他们只认熟人,形成的关系网很复杂,很难真的融入进去。不过据和我们交好的土地局官员透露,这块地很快要重启招标,在最新的市政规划中,这里将建成一个大型中央商务区。”

    欧古斯曼活动了下手腕,点燃了支雪茄,醇香的烟雾飘散着令人迷醉的味道“好吧,这里的事由你们办事处继续跟进,我来中国的首要目标不是这里。”老人顿了顿,又继续说道:“如果有必要,可以参与投标,拿下这块地,资金不是问题。”

    林遐迩一边为老人打开车门,一边苦笑道:“教授,虽然我也知道资金不是问题,但是在中国拿地,涉及到很多环节,如果关系处理的不好,一个小小的科长就能卡住上百亿资金的项目,让你骑虎难下。”

    福特E350后面改装成了个小包厢,淡黄色的真皮沙发与淡灰色的高档木质相宜得章,沙发上部一排精致的酒柜,车顶软包上镶嵌的碎钻小灯发出柔和的蓝光,欧古斯曼取了瓶马天尼威末干白酒,咕咚咕咚喝了半瓶,然后摊摊手道:“好吧,我对中国的事务不是太熟悉,你们一定有其他办法吧?”

    坐在主驾驶上一直没出声的卢日升开口道:

    “部长先生,我们可以成立家建筑公司,花一点代价从项目承建者手上拿到初期建设工程,比如打地基,抽地下水之类的工程项目,然后我们的人可以在施工过程中采集各项数据,必要的话可以把这里挖的更深点。”

    欧古斯曼赞许的点点头:

    “中国人做事就是精打细算,那这件事就交给你们了。那么,接下来谈谈目标的事,你们操作的如何了?”

    林遐迩拿起平板电脑娴熟的划动,报告道:

    “目标已经确定,目标生活到现在的档案和其他兴趣爱好都已经收集到。在金陵大学的招聘会定在这个周六,没有用我们“圣三一学院”的名义,而是打着蚬壳公司的招牌,一切都很自然,就像一场普通的跨国公司招聘精英会,我们可以不引人怀疑的招他加入。”

    说到这里时有了个短暂的停顿,似乎有点犹豫,没有继续说下去,欧古斯曼却很敏锐的发现了,开口道:

    “怎么,有什么疑问吗?有话就讲,我喜欢干脆一点。”

    林遐迩略有不安的问道:“教授先生,恕我直言,我们办事处通过对目标的综合评定,认为他就是一个普通人,没有任何与常人不一样的地方。”

    “其实我也不知道原因。”欧古斯曼摊摊手,“但是这道命令是尼古拉斯-亚历山大。克劳斯。乔治。费迪南德先生亲自下的,我觉得我们没必要去质疑了,事实上,如果不是中美洲雨林发生了那件事,尼古拉斯先生会亲自到来。”

    前排的两人都沉默了,尼古拉斯是他们这一行真正的权威,在过去的数十年里,所有质疑他的人最后都不得不承认他的眼光和精准的判断,那位先生经常会做一些在旁人眼里非常荒谬、可笑的举动,事后却证明他的每个举动都含有深刻的意义。

    黑色房车在晨雾悄然驶离,终于有拾荒者发现了尸体,吓的尖叫了起来,打破了清晨的宁静,早起的人们陆陆续续的跑过来看热闹,远处飘来急促的警笛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