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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蒙蒙亮,卧室亮起了灯,外头传来闹哄哄的声音。
“挂好……梯子抬到这边……拿胶带……电工去哪了……”
把头从被子里伸出来,王徒睡眼惺忪,带着浓浓的起床气,心情不满。
“唔……什么声音,大清早的,谁在叫喊?”
嘟囔着说完,身子一歪,又睡着了。
近几日,他忙碌未停,严重缺乏睡眠。
欠的觉,还没能及时补回来。
叶诗雨坐在床边梳头,把乌黑茂密的长发理顺了,才简单的扎成辫子。
忙活完,偏头看王徒,看了很久,目光中盛满了温柔。
良久,伸出手来为他掖好被角。
时间差不多处在腊月,外面依然天寒地冻,北风习习。
屋里通了电,昼夜开着空调,温度还算暖和。
叶诗雨穿戴整齐,就要去准备早餐。
静悄悄地走向门口,侧身出去,反手要关门,却发现王徒睁着眼睛在看自己。
“啊……醒了,不再睡会吗?天还没亮透呢……”她又走进来,笑着说。
“外面吵,是因为昨个办公室通知,说快要过年了……您不是吩咐,说要把气氛搞起来嘛,他们都在忙着张灯结彩呢……”
“哦,这样,我才想起来。”
王徒坐起身,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以后,一日三餐这种事,让卫兵们去就行了。”
食堂距离居住区,虽说不远,可也有五六百米。
特别是冬日里的清晨,寒风袭来,刮得人几乎走不动路。
可叶诗雨风雨无阻的,每天往返,确保王徒能及时享用热乎乎的饭菜,也挺不容易。
“没事呀……我可以的。”叶诗雨坐在床边,垂下头,双手捂住膝盖,“比着他们干活的,送饭又不累,不能太清闲呀……”
王徒沉默着,端起床头柜上的水杯。
里面的水温度刚好,不烫不凉,这个女孩摸清了他大概几点起床的习惯,都会提前准备。
一饮而尽,水的味道甜甜的,应该是还放了点蜂蜜。
“是不是有人讲你了。”王徒把杯子放回原位,淡淡地道。
叶诗雨怔了怔,随即连忙摇头,“没有,没有……大家对我都很好。”
她不善于说谎,脸立马红的不行。
王徒眯起眼睛,心中了然。
个别女人有嫉妒心理,再正常不过。
从现实的角度去看,叶诗雨短短一段时间,就攀上了自己这棵大树,并在星火镇拥有了独一无二的特殊地位。
她们说不羡慕,肯定是假的。
而且,她们认为叶诗雨除了貌美、身材好,以及性格温柔外,基本上一无是处。
她们哪怕明面上不敢多说什么,但背地里大舌头一下,也是很常见的情况。
叶诗雨听到后,也觉得自己成为了“花瓶”,是牺牲“色相”才成功上位的,顿时生出自卑心理。
同时,也产生了危机感,担忧着,万一哪天王徒不喜欢自己了。
自己什么也不会,手无缚鸡之力,又应该怎么活下去?
于是,她不仅私底下找弟弟谈心,劝他去一线立战功。
自己平时保障王徒,也更加的谦卑努力了。
以至于,从平等的感情,变成了有“阶级感”的感情。
“真是个傻女孩呀。”
王徒无声叹气,翻身下床。
她边说着,边去衣柜里拿衣服。
“我只是觉得,不能太安逸……现在不像以前,城市里还很危险,那些丧尸,怪兽……我害怕。”
“但是我知道,逃避是没有用的,哪怕,哪怕……有你在……我也想勇敢一点去面对……”
王徒已经在穿衬衣,叶诗雨为他系上扣子。
他微微低头,看着女孩认真的模样,忽然问道:“你弟弟,不愿待在后方,申请去一线的事情,你……知道吗?”
叶诗雨抿着嘴唇,脸色变得郑重,却表现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说,“我知道……是我支持他去的。他是个男人。”
“胡闹!”王徒语气变得严厉,“前方那么危险,他一个十七岁不到的小家伙去干嘛,送死啊……”
“连刀也拿不稳。我手下,可不缺杀丧尸的人。”
他态度严厉,走进洗漱间。
洗漱的水、用品已经全部准备好了。
叶诗雨跟过去,守在一边,趁着王徒洗脸,把牙膏挤好。
她神情中流露倔强之色。
“您说过,星火镇的建设,是大家……共有的责任。”
“我和弟弟今天的好日子,都是您带来的,我,我不想搞特殊……我希望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我昨天去找书琴姐,卫勤区域,有很多伤员……有的还能治,有的,不行了……但他们说很感激您,末世让他们绝望,跌入深渊,是您带来了仅有的一点光明……”
听到这里,王徒把脸从盆里拿出来,无语道:“所以,你备受鼓舞,甚至也想拿枪去跟丧尸拼个你死我活?”
叶诗雨没说话。
王徒从她手里接过牙刷,冷然道:“人,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摆清自己的位置,特别是女人……“
”以前,你们怎么追求平等也好,发扬自强也罢,男人多半会让着你们,满足你们的虚荣心。但在真正的战场上,敌人可不会因为性别而心生怜悯。”
“无知的想法,只是愚蠢的表现……”
王徒摇了摇头,“留在星火镇,有足够的机会让你们姐弟俩历练,不用跑到战场最前沿去……”
说完,他看到叶诗雨眼眶通红,知道自己确实讲的重了,就颇为疼爱地轻拍着她的头。
“有人的地方,就有流言蜚语,如果你能很好的处理,才是真正的成长,再者说,连你弟弟也拿枪去打仗,岂不显得我冷酷无情……”
“我不在乎别人的想法,而你……也不用在乎。很多时候,别人的看法,并不重要,记住……要活成属于自己的样子。”
叶诗雨似懂非懂,但王徒的话她还是听的,当即认可地点着头,“我,我知道了……”
王徒很快刷完牙,趁着擦脸的空,又添了两句。
“其实我留了个管理层的位置给你。软实力的建设也很重要,为了缓解生活压力,我考虑在星火镇成立文化分队,平时制作一些娱乐节目,供以大家观看。”
“你就担任总编辑,挑些合适的女孩,领着她们创作并发挥作用。”
王徒找叶诗雨的弟弟聊过天。
那个叫做叶闻的小家伙把王徒当“传奇”看待,崇拜的不得了。
问及他姐姐,完全知无不答,什么黑料都抖出来了。
不会做饭,爱抠脚,脑子不够用,丢三落四……
但好歹也问到了点有用的。
叶诗雨高中就有文艺细胞,策划的节目得过好几个国内外大奖。
大学在帝国最高学府上的,大四保送了研究生。
可以说,学习生涯始终平坦,一帆风顺。
不过据叶闻讲,自己姐姐就是个学习狂、直女,追求的人一大堆,依然是个资深单身狗。
王徒在星火镇原址学校的一台内网电脑上搜索叶诗雨的名字,居然还真查到了相关信息,是属于那种普通学生都要学习的典型人物。
王徒属实没想到,自己作为一名学渣,竟然还能跟这样一个闪闪发光的女孩产生深厚的交集……
“啊,我要不从小的地方开始……我怕管理什么的,做不好。”叶诗雨有些忐忑不安。
“没事,做不好,我就撤掉你。”王徒故意道。
回到房间,王徒穿上军服外套。
叶诗雨跟过来,为他抚平衣服上的皱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