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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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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林长庚从她的口中听到了这两个字,欣喜激动的感情将他淹没,直接忽视了那“应该”两字。

    “但是我也不明白,我明明一直把你当做弟弟,怎么会喜欢上你的?”

    林长庚哭笑不得:“阿笙,你只比我大了两个月。”

    那可不止,心理年龄我比你大了二十岁,沈筠笙偷偷在心里撇嘴。

    “但是既然我们已经互表心意,那以后我们就是恋人了。”沈筠笙想和他将事情说明白,可是话刚出口,就忽然被林长庚抱住,她当即就僵在那里仿佛手脚都不是自己的了。

    “阿笙,我好开心!”林长庚紧紧拥着她,听到她亲口说出恋人两个字,他的心里比吃了天底下最甜的牛乳糖还要甜。

    见他开心,沈筠笙也忍不住开心,但还是锤了锤他的肩膀,示意他让她把话说完。

    他背上的伤还没好全,她不敢碰他的背,也不敢推他,只能退而求其次,能让他松手就好。

    “我们得事先把话说明白。”

    林长庚还沉浸在沈筠笙也喜欢他的幸福中,猛的听到她这么说,顿时有些紧张,生怕她说出什么旁的话来。

    “你既然和我在一起,那你就不能再喜欢旁人。我虽然明白你们男人总喜欢三妻四妾,但是我是不喜欢的,你若和我在一起,便只能有我一共,再不能招惹旁的。如果哪一日我们分了手,便是你找多少妻子,我都不会管你的。”沈筠笙说完看向他。她虽然在这里生活了许多年,但是骨子里仍是现代人的思想,她永远不会接受自己的爱人除了她之外还有别人,一份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哪怕只多一个这份感情也会变成破碎的,再不复完美。

    但是她也会怕,也会担心,她知道他喜欢她,却不敢堵他一定会接受自己的要求,毕竟古人,嘛有那么多的一心一意。

    “阿笙,一生一世一双人,携手到白头,是你所愿,亦我所愿。”林长庚笑着握住她的手,眼里是能融化了冰雪的深情,“我喜欢你,今生今世只喜欢你,永远不会有别人。阿笙愿与我一起到白头,已是我三生有幸。”

    沈筠笙眉眼弯弯笑出声来,心中石头落了地,看着他依旧情深的眼眸,忍不住湿润了眼角,颗颗眼泪顺着脸庞滑落,滴在两人交握的手上。

    “阿笙……”林长庚有些慌,看着她的眼泪不知所措。

    “林长庚。”沈筠笙埋进他怀里,双手抱住他的肩膀,“我只是很开心。”她踮起脚凑到他的耳边,“我喜欢你。”

    感受到腰间忽然变紧的双手,她轻轻笑起来,如一湾清泉注入林长庚干涸已久的心田,将空落落的心再次填满,幸福的感觉自胸腔中汹涌而至,他想大声喊出来,让全世界都知道阿笙喜欢他,又顾忌现在的身份和情况,只能将揽着她的手一紧再紧,仿佛要将她深深融入到自己的身体里,今生今世再不分离。

    天下最美好之事莫过于我喜欢你的时候,你也喜欢我。有情人的相识和相知,是这世间最奇妙的相遇。仲夏时光拥抱的两人,伴随着炎炎夏日都到来,终会一起走下去,携手度过一个又一个此时,此地。

    有情人互通心意,简直不要太美好!即使是炎炎夏日,依旧阻挡不了沈筠笙和林长庚两人的好心情。

    当然,安南王每日里看见两人总是凑在一块时心里的疑惑也愈发的重,看向林长庚的目光越发像看一个心怀不轨的纨绔子弟。直到某一日,矛盾彻底升级。

    “咳咳,长庚啊,你在吃什么?”安南王一脸好奇地摸着自己的胡子瞅着正津津有味吃着东西的林长庚,方才他似乎看见林长庚从那枚有些破的荷包里掏出了什么东西。

    那荷包看着像是戴在身上很多年了的样子,也不知道这林长庚是个什么眼光,怎么会喜欢这么一个荷包?

    “嗯?”林长庚扭过头看向安南王,见对方眼神正盯着自己的荷包,心里莫名一紧,忙打开荷包给他看,“这是阿笙送我的牛乳糖,王爷可要尝一尝?”

    乳白色的糖果颗颗圆润,像是一个个圆滚滚的小胖球,一看就让人很有食欲。林长庚脸上带着最为得体又亲切的微笑,让人如沐春风。

    讨好未来妻子的亲人绝对是每个有着将恋人娶回家的伟大心愿的男人的必修功课。

    不过安南王显然不太领情,在看到荷包里的糖果后,原本还笑呵呵的老人家的脸立时耷拉下来了,黑得像块木炭。他气呼呼地瞪了林长庚一眼,好像他突然变成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大坏人,扭头就走。

    林长庚不明所以的挠挠头,这是怎么了?安南王生气了?

    安南王背着一双手,边迈着步子走着边气呼呼地摇头。

    前几日笙丫头买回来糖果的时候说什么他年纪大了吃糖不好,愣是一块都没给他老头子,转身竟然就给林长庚那个臭小子那么多!

    臭小子!

    简直不可原谅!

    林长庚一头雾水地将这事儿同沈筠笙说了,希望她能给他出个主意,他可不想让未来的外祖父对他有什么不满。

    沈筠笙正站在梨木长桌前弯着腰练字,闻言手中的笔顿了顿,在上好的宣纸上晕染出了一小片黑乎乎的阴影。

    因为已经是炎炎夏日,江南的天气更是炙热无比,简直有一种要被烤熟了的冲动,所以即使是在屋里,沈筠笙依旧穿得很薄,身上只着了一件薄薄的冰蓝色如意云纹衫,头上随意挽了个飞仙髻,斜插着一支与林长庚发冠上如出一辙的竹纹羊脂玉簪,整个人显得清爽无比。又因为弯着腰写字,脖颈间用冰蚕丝串起来的羊脂玉佩坠落下来,在她身前随着她的动作前后摇晃,晃了他的眼。

    一时情迷,林长庚几步上前,自身后揽住她的腰身,接过那玉佩在手中细看,心底一片柔软。他庆幸当年心急将玉佩给了阿笙,否则或许就没有如今种种情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