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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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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熬过炎热的夏季,到了秋高气爽的季节,高先生再看崔绾绾写的字,终于不皱眉了,虽然依旧是面如沉水。

    崔绾绾看着面前的几页纸,稍稍松了一口气。字迹已不再歪歪扭扭,显示手腕上的力道算是练出几分了,心绪不再紧张,书写也更从容,纸上再无先前的狼藉,虽说她还是很难把握古人从上往下书写的模式,但已可以尽量写的整齐有序,且能控制墨迹不至于晕染,这字,算是能看了。

    陈上师也甚觉欣慰,这个弟子,到底还是聪慧的,且又勤奋,孺子可教也。又想着,拘着她练功写字已有好些日子了,调教舞优,可不能教出个呆头鹅,那样纵使念再多的书也无用,女子又不需要靠诗文去考科举,还是要怡情养性,她将来才能游刃有余。

    长安的街道,除去宵禁时刻,似乎永远是繁华的,街上人声鼎沸,车马如织。

    一辆青绸围子的马车悠游的从长安城内驶向城外,崔绾绾坐在马车里,从车窗帘子缝儿里打量外面穿梭不息的车马人流,欣赏长安城的生机勃勃,她好几个月没出邀月楼了。昨日白薇说,今日休沐一日,上师要带她到郊外登高赏秋,她兴奋的差点没睡着,莲香这次不能跟着出来玩儿,只能一脸艳羡。

    长安的秋,天高云淡,风朗气清,南山悠然,鸿雁高飞。

    文人雅士集结交游,登高望远,诗赋相和,谈古颂今,文采风流。

    名门仕女结伴赏秋,宝马香车,环佩玎玲,轻衫薄罗,万紫千红。

    歌舞伶人竞相献艺,清歌婉转,乐舞蹁跹,美酒佳人,溢彩流光。

    崔绾绾流连于山水秋色之中,心内感慨做一个古代人的好处,就单是空气清新这一项,上一世活了二十多年都没得比。还有城外的山水,青山碧水,绿意盎然,水是眼波横,山如眉峰聚,而今就徜徉在眉眼盈盈处,好一番心旷神怡。

    还有一项好处就是,赏秋,除了赏景,还能赏人,美男,美女,直看得人眼花缭乱。

    凌云阁是一幢依山临水的木楼,雕梁画柱,斗拱飞檐,又因名曰凌云而深得士子们推崇,每年春秋二季,凌云阁上便有各种诗会、文会。才子们站在高高的楼上,极目远眺,文思泉涌,饱蘸笔墨,一挥而就,端的是潇洒快意。诗会和文会上的作品,很快便有各家的仆童抄录出来,再经由书斋酒肆的各色人等颂扬,歌舞楼台的伶人传唱,这中间,不乏酸文假醋之辈,也确有真才实学之人,传出的诗文亦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不过正是这样,才显出这个时代的魅力,兼收并纳,百花齐放,良与莠,自有悠悠众口与历史长河来评说。

    崔绾绾上一世已拜读过许多文人大家的传世之作,因此对这些文会上传出的诗文,兴趣并不大,她悠然的赏玩秋色,也悠然的欣赏古装美男子。锦衣长衫的文人墨客,站在高高的楼台上,执酒吟诗,袍袖翻飞,还真是别有一番潇洒之态。

    有才子的地方,必定有佳人。唐代闺阁女子承袭许多游牧民族的爽朗风气,外出游玩也是生活乐趣之一。游玩中若能结缘一位意趣相投、才貌俱佳的翩翩公子,更是一段为人传诵的佳话。

    不过崔绾绾还小,她现在只有五岁,不能想这些。看看身边的白薇,突然很希望她能有一段佳话。

    晌午时分,陈上师领着一众人来到一处食肆。门头的原木牌匾上,雕刻而成的“悠然居”三个字朴拙中透着俊秀,与这山水风光的自然意趣分外贴合。食肆是一栋二层木楼,室内桌椅陈设皆露出原木之色,透着质朴之态,然则细看之中,竟是别有一番精致。

    “要一个二楼的雅间儿。”白薇对热情迎客的伙计吩咐道。

    那伙计一脸歉意,拱手恭敬的说道:“姑娘,真不巧了,二楼雅间儿这会儿已满了,小的领您几位去楼上敞轩坐坐?”

    白薇看一眼陈上师,见她点头,便又吩咐伙计:“依你,挑个靠窗的位置,再给我们上壶好茶来。”

    “好叻~”伙计拖长音调愉快的应着,“几位贵客楼上请。”

    众人上楼,挑了一个视野极好的位置坐下了,伙计很快便送了一壶茶来,红袖给众人的杯子里斟上。白薇又吩咐小二上几道拿手菜,要爽口不油腻的,小二得令退下,不一会儿,单手托着一个大木托盘,来到桌边,麻利的摆好六个盘子,白薇点点头,小二躬身让了,说一句“几位贵客请慢用”便退下了。

    这敞轩虽不及雅间儿的私密性好,但布置的也极为雅致。崔绾绾觉着菜也十分可口,有荤有素,却都是爽口不腻,吃的香甜。

    众人饭毕,又坐着喝了杯茶,说了会儿闲话,便准备离去。正欲起身,崔绾绾的视线扫到一美貌妇人,那妇人一头乌发挽成堕马髻,饰一支翡翠镶珠步摇,碧水蓝的绫罗襦裙,行走中尽显袅娜风流。而她身后的少女,更让人看的错不开眼,十四五岁的妙龄,肌肤胜雪,红唇如樱,修长的黛眉下,一对儿剪水双眸含情脉脉,粉腮下漾出两汪梨涡,盛着浅浅的笑意,一袭玉色轻衫薄罗裙,更衬的整个人娇柔妩媚,人见人怜。二人身后跟着两个仆妇,两个婢女,正由小二领着上楼来。

    妇人上楼后,瞧见了陈上师,微微欠身施了一礼,脚步却并未耽搁。陈上师也欠身回了一礼,便看着那妇人领着少女进了一个雅间儿。看上去是相识,崔绾绾心道。

    马车悠然的驶在回城的路上。临近城门口,听到后面传来一阵急促的喧嚣声,掺杂着马蹄哒哒和有人扬鞭吆喝的声音。崔绾绾觉得身子一晃差点扑倒,幸而有人扶住了,伴随车外人叫马嘶,马车急速转至一边,险险的停住。

    方才突然的状况下,马车内众人皆是一阵摇晃,白薇慌忙伸手扶住陈上师,红袖扶了一把崔绾绾。

    红袖掀开帘子往外看了一会儿,心有余悸的说道:“原来是武大人,这样打马过街,强令旁人让路,也不知可有人受伤呢。”

    白薇有几分不屑,更有几分愤愤然道:“纨绔子弟,嚣张跋扈。”

    崔绾绾方才从车窗缝儿里瞧了一眼,只见到一队人骑马掠了过去。队伍居中的是一位青年男子,峨冠博带,锦衣华服,容颜俊美,唇红齿白。就看了那么一眼,崔绾绾脑海里闪过一个词“妖孽”。穿到大唐来,她一开始在尼姑庵,后来在邀月楼,一直未曾见过男子。今日出游,瞧见了许多自诩俊逸的青年士子,其中也有品相不凡者,但是方才打马而去的那个,的确美的让女人也妒忌。听红袖称武大人,又见识了此人的嚣张,她在脑子里搜索,这是武则天的哪位亲戚。“贺兰敏之?”这个答案跳出来时,她吓了一跳。可是仔细对比,确信是他的可能性最大,美的像妖孽又明目张胆嚣张跋扈的武则天亲戚,只有他了,从年岁上看也吻合。

    妖孽所过之处掀起的风波平息后,众人的马车又启程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