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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白胡子声音更低,食指竖在唇边,嘿嘿笑道:“猜错了!他们这个教,是出了名的——吃人肉,喝人血!”
奉书全身的汗毛一下子竖了起来。只听花白胡子说:“听说他们庙里头的住持,每隔七天,就把人肉装在盘子里,人血盛在杯子里,发给人吃!吃完了,再唱歌、祷告……回来之后,神采奕奕的,啧啧,就像变了个人一样……我在他身边跟了这么些年,见得多啦!不唬你!老伯我要养家糊口,没办法,才跟了他这么些年。可你这么个水灵灵的小孩子,肉嫩得很,保不齐哪天……”
奉书被他唬得浑身发毛,连忙又后退几步,躲到一棵树后,离马大人远了些,又忍不住悄悄朝他看。心慌之下,只觉得他的嘴唇分外的红,好像真的喝过人血一样。
花白胡子见她吓得脸蛋发白,嘿嘿嘿的直笑。
那马大人听他们一直在说汉话,不耐烦,开口又催了两句。那花白胡子连忙换了公事公办的口气,说:“喂,你到底愿不愿意给马大人做小厮?你看老伯我,待遇一直不错,吃喝不愁,节日里还放假,有时候还有赏的零用钱……”
奉书连忙语无伦次地道:“不,多谢,我再考虑考虑。”心里面却不由自主地想:“每七天就吃一次人肉,喝一次人血,这要杀多少人才行?”
突然想到他方才说,“像你这种无家可归的蛮子流民……每天都得都死上几个,没人过问”,一下子生出了些不好的联想,一时间心惊肉跳,眼前的大都城门仿佛变成一张狰狞的大嘴,时刻都能把自己连肉带骨头的吞下去。
突然,一只手从背后搭上她肩膀,她立刻吓得大叫一声。
接着,她被一把拎到一边,头顶上传来熟悉的口音:“你个小祖宗,就知道乱跑,让我好找!”
奉书又惊又喜,叫道:“师父!你可找来了!”一边说,一边躲到杜浒身后。
杜浒似乎天生带着些鬼神勿近的气质,有他在,什么人肉、人血,也就变得不那么可怕了。
他反手扳过她肩膀,低声喝道:“城外这么乱,你还敢到处乱走!怎么回事!谁给你的胆子?要是我找不到你呢?看明天你是死是活!还算你有点脑子,知道等在市场长官的帐子外面!我以后就该把你捆起来拴着!”
奉书见他怒容毕现,大冷天的,额角里却渗着汗珠,知他定是着急了许久,也不敢还嘴,更不敢告诉他自己差点被当成了小偷,是被扭送到这里来的。
花白胡子正和奉书说话,平白被杜浒打了岔,登时不满,道:“兀那汉子,你是……”
杜浒也不回话,朝花白胡子瞪了几眼,捏住奉书的胳膊,大步就走。
奉书连忙往回拽胳膊,小声道:“师父,我们在谈正事呢……你看见那个卷头发的色目人没有?如果我去他府上做小厮,就能有合法身份,能住进大都城……虽然那个色目人吃人肉,可是我不怕……师父,咱们回去,继续跟他们谈,好不好?”
杜浒冷笑一声,“吃人肉?胡说八道什么呢?”
“我没瞎说!我……”
“好,好,你没瞎说,可是我不许。让你做小厮,你怎么做得来?指不定哪天惹了主人家生气,就让人给吃了。”他说到最后,似乎自己也觉好笑,终于放软了语气。
奉书见他毫不犹豫地错过了一个混进城的大好良机,心中有些可惜,又有些庆幸。万一那马大人真的吃人呢?所以她便不说话了。
那马大人眼睁睁地看着她被拖走了,大是失望,叹了口气。
杜浒将奉书带离了关厢集市,沿着城墙一路向西。直走了二三里路,方才消了气,对她说:“你放心。要混身份、住新城,也用不着让你去服侍色目人。我心里已经有数了。”
一路走来,经过了丽正门、顺承门、平则门。奉书心里暗暗地记着城门的位置。她看到每个城门外面都有一片热闹的集市,骆驼马匹的腥臊味只增不减。到了大都西北角“肃清门”外,那里却是喧喧嚷嚷的一片工地。几百个精壮的汉人民工提着铁锄、铁铲、扁担、篮子之类,不知在地上挖着什么。时值严冬,他们却一个个衣衫单薄,有的甚至赤着膊,身上的汗气蒸成一片白雾。几个汉、蒙、回人监工来回巡视着。
奉书小声问:“他们在干什么?挖宝吗?”
杜浒一路走,一路告诉她,忽必烈迁都至此不久,城里的大内宫殿、宫城、太子府、中书省、枢密院之类的署衙都还没完全造好,什么社稷坛、护国寺、万安寺也都还没竣工。因此蒙古人征调大量民工来建城。
“我问过了,这些工人,平日里便就近歇在城内的棚区……”
他话音没落,奉书便低声惊叫起来:“你、难道你要去当民工不成?”
“总比让你去做小厮强。”
“那也不成!”她只觉得这样大大的不可行。杜浒是自己师父,是朝廷敕封的兵部架阁文字,是父亲的左右手,可不是眼前这些光着膀子、满口粗话、一天到晚挑土搬砖的蠢汉。
杜浒却不以为意,说:“第一,咱们要在这里长住,非得做活计挣钱不可。第二,咱们是南朝汉人,又要隐姓埋名,只有混在这些汉人堆里,才不会引人注目。第三,要想打探消息,唯有这里最人多口杂,说出的话,咱们也还算听得懂。第四……”笑了笑,又小声道:“我的一身本事也荒废得久了,正好借机打煞气力。”
奉书听他说得头头是道,也只好不情不愿地说:“那好,你去给鞑子修皇宫……”
杜浒“呸”的一声啐在地下,笑骂道:“我才不会去帮鞑子修皇宫!我听说眼下他们正在修建河渠,从昌平引水进城,再接通南北大运河,以利漕运。我想着,这也多少是个造福百姓的好事。负责这工程的官员是个汉人,叫什么郭守敬,把力气卖给他,至少不算亏心。”
他说完,便让奉书在一株大槐树底下站好,用脚尖在她周围几尺的雪地上划了个圈子。
“乖乖在这儿等着,要是敢出这圈儿,看我回来揍你。”
奉书嘻嘻一笑,涎皮赖脸地道:“一只脚出圈儿行不行?”
杜浒不理她,转身走了。
奉书靠在树干上,百无聊赖地观察着远处的骆驼,又看着杜浒上前去和那汉人监工交涉,要在此处讨个活计做。那监工怀疑地看着他,又叫来另一个小头目,两个人将杜浒盘问了一阵子。
奉书知道以杜浒的精细,肯定不至于让他们问出什么破绽。但要三言两语找到一个工作,似乎也不是太容易的事情。
又等了一会儿,她便呆不住了。慢慢往圈子外面挪,竖着耳朵,想听清他们说的每一句话。等她发现自己已经两只脚都出了圈子,已经晚了。
她干脆小跑到杜浒身边。只听他正在跟那监工说:“都是汉人同胞,老兄行个方便……小人便只有这一身力气了,要养家糊口……”
正好这时候奉书往他旁边一站,就是一个现成的佐证。
那监工忽然见到一个白白净净的娃娃跑了过来,仰着小脸儿怯生生地看他。他大约也是个做父亲的,那冷着的一张脸才总算有了一点暖意,朝她点头一笑。
又问杜浒:“这是你……你……你小孩?”语气却有些犹豫,也不知是觉得年纪不太对,还是觉得这个棉花一般的小家伙实在和爹长得不像,因此对眼前这个铁一般的汉子产生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同情。
杜浒见奉书跑了过来,先是微微一怔,轻轻横了她一眼,但在这当口,也不好责备她不听话乱跑,只得朝那监工赔笑道:“是侄儿,侄儿。只不过她爹娘都遭祸了,便由小人来带。”
奉书听到他说“爹娘都遭祸了”,触动心事,眼圈不由自主地就红了。
她心中一动,顺势拉住杜浒的袖子,摇了摇,细声道:“叔父,我们今天有饭吃吗?我、我好饿呀……”
在外面奔波了一个早晨,此时她的肚子确实空空如也。但她从没用这么软绵绵的语气跟他说话,心中又是别扭,又是难为情。
这句半真半假的话显然是奏效了。她见那监工露出怜悯的神色,将自己从头到脚看了好一阵。她身上穿的男孩衣服已经嫌小了,外面披的小棉袄也是旧的,往外翻着棉絮。而且由于刚刚被人当做小偷抓走,衣服上扯的全是褶皱,裤腿上溅满了泥点子,头发也乱蓬蓬的,只有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是干净的,眨巴了又眨巴,看起来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终于,那监工叹了口气,对杜浒说:“你们也不容易!我这里还有一个名额,你可得好好干,做得不好,照样会开除的,那就不是我说了算啦。”
杜浒连忙谢过了,拉着奉书,和那监工去小屋子里办了必要的手续,领了一个铁牌,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了。
直走出好一阵,他才住了脚,伸手在奉书脑袋上轻轻一点,似笑非笑地道:“好个鬼丫头,学会演戏了!方才你那语调,真吓我一跳,以为你真受什么委屈了呢。”
奉书一回想,也觉得自己方才那声音太过肉麻,大概是吓到他了。摸摸鼻子,笑道:“演得好不好嘛!”只怕杜浒想起之前说的“出圈就揍”的话,连忙又左右找话,说:“现在可以进城了吧?从哪儿进去?你快带路,我跟着。”
杜浒点点头,走出两步,又忽然停下,道:“等等!先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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