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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作者隔着屏幕已经感觉到大家的怨念了,你们问我大叔什么时候出来,我可以回答你一句“无可奉告”,大家也不高兴,那怎么办?我只是想到时给大家一个惊喜嘛,提前剧透了多不好玩,只能说很快了,大叔再出来之后就基本上不会掉线然后全文一路高歌猛进开启疯狂虐狗模式【并不,赵小清不会答应的→_→】
其实按照作者本来的细纲,这个局布得还要复杂得多,然而为了大叔我也是拼了,删了6000多字的存稿就是为了简化这部分的铺垫,所以如果大家看到哪里有bug神逻辑什么的就忽略一下吧。我也想虐狗虐狗虐狗虐狗虐狗虐狗啊啊啊啊真想给你们截图我的虐狗细纲!!大家再坚持一下就是最后的胜利~~
“师父,你来晚了。”
“如果我按照约定的时间分秒不差,那么就会有两打怯薛营成员跟在我身后进门,把你这间可爱的画室糟蹋得乱七八糟——虽然现在也整洁不到哪儿去。”
穿白衣的男人低低一笑,一手脱掉兜帽,一手解下佩剑,随意丢到墙角的一堆油画颜料里。随后便听到“咔擦”几声脆响,某种液体在地板上弥漫开来。
“蛋!”奉书惨叫一声,丢下画笔,踉踉跄跄的扑过来,心碎的表情,“你、你把我的蛋弄碎了!”
杜浒简直要疯了,“你把鸡蛋和颜料放在一起?你今天早上吃的,不会是烟熏火腿炖玫瑰红吧?”
奉书瞪了他一眼,小心翼翼地跪下去,用调色板一点点刮着地上剩余的蛋清。
“你知道现在鸡蛋多贵吗!我最近刚刚发现,如果把蛋清和碱水按某种比例混合,调到颜料里,可以在不减少纯度的情况下增加笔触的粘滞度,但缺点是……也许可以这样改进……”
杜浒不理会她的喋喋不休,径直给自己拉了张椅子坐下。这个腼腆羞涩的年轻人,一提到她事业有关的话题,就会立刻变成独一无二的疯子——疯子里面最会画画的。画家里面最疯狂的。
譬如她为了研究人体结构,居然会趁半夜溜进停尸房,用她那两条细胳膊拖回一具壮健的尸体来,像一个巫师附身的屠夫,细细的剖开每一道机理,辗转研究,只为画出那道完美的肘间转折。
等她画完,心满意足地转过身来,看着那具七零八落的死尸,切口已经显出腐烂的痕迹,居然被吓得大叫,说什么也不敢碰。她害怕不完美的人体。
最后还是杜浒帮忙,趁夜把尸体扔进阿诺河了事。
杜浒最后还是忍不住蹲下来,帮她一道清理了地上的蛋清,一边问:“今天又是干什么?拖不动尸体了?叫我帮忙?”
奉书摇摇头,一本正经地说:“我宣布,以后我不会再用尸体了。它们虽然能任我摆布,但终究是僵硬的、没有活力的一团肉。照着死尸画出来的像,我看不到里面的灵气。”
杜浒嗤之以鼻,摇摇头。他自诩还是有些艺术素养,但可看不出来肖像里的“灵气”是什么玩意儿。
“你不会是开始想解剖活人吧?那也好,等我解决了那个可恶的忽必烈,把他活着拖过来,扒光了任你宰割,怎么样?只不过你要是敢把忽必烈那身肥肉画上去,你的画布恐怕会往下滴油,哈哈哈!”
这回轮到奉书皱了鼻子,“你口味真重。”
“彼此彼此。”
“但我喜欢这个活人模特的主意。站过去。”
杜浒不解他意,“你说什么?”
奉书伸手指了指旁边——就是他以往放尸体的那个小空地——满脸无辜的神情,“请你站过去,我要开始作画了。你今天已经迟到了……喂,你到底有没有看我给你的信?”
杜浒摇摇头,“信鸽回来,我看那信上是你的字迹,就按照老时间过来了。内容么,没细看。”
奉书开心地笑起来,“我是请你来给我当一天模特的。”
*
奉书喜欢完美的人体。上帝创造出人类,赐予他们智慧和力量,让他们做世界的主人。既然上帝是完美的,人类也必定是完美的。
那些残缺、恶毒的心灵,以及那些因放纵和暴虐而扭曲变形的身体,只能说是上帝手中的残次品。那些人,她一眼也不愿意多看。
然而在看到杜浒的第一眼,她就认定,这必定是一个连上帝都会为之骄傲的作品——身体、头脑、心灵。以至于杜浒后来被灭门、被追杀、被通缉,在托斯卡纳的各个黑暗角落躲躲藏藏的时候,她也从没有起过抛弃这个朋友的念头。他觉得,如果杜浒注定被那些不完美的灵魂所击倒,那么自己再也没必要再信仰上帝了。
但杜浒有时候也会蠢得可爱。比如他现在,站到了任人宰割的模特位置,眼睁睁地看着奉书,犹豫了半天,才问:“是不是……要把衣服脱了?”
翻白眼,“那当然,我要是想画漂亮衣服,直接去罗马看教皇就行了,用不着观摩你这身带血的披风。”
“我披风上没血。”
“那是因为我帮你洗过。”
不屑再和她斗嘴了。杜浒把披风解下来,丢到地上。然后又犹豫了片刻,伸出双手,“这个。”
双手手腕上装配着锋利的袖剑,那是奉书为之自豪的改装产品——锋刃隐蔽,出鞘无声,收放自如。最重要的是,老式版本的袖剑需要切掉使用者的无名指,才能挥洒无碍。而这一点也让奉书改进了。她不能允许这具完美的躯体有一点点被破坏。
杜浒称她为本世纪最伟大的工程师。奉书不喜欢这个称呼,说:“应该是往前五世纪,往后五世纪,最伟大的工程师才对。”
也只有奉书最清楚袖剑的装配过程。杜浒平日自己生活的时候,袖剑很少解下来。不仅是因为他警惕性高,更是因为那根本就是一件力气活儿,经常会弄得他满头大汗。单手解袖剑?找奉书吧。
拿惯了画笔的手指出奇的灵活。袖剑被解下来,轻轻放到了一边。对于这个耗费了自己心血的产品,奉书表现得比杜浒还要小心翼翼。
解下袖剑之后,身上的袍子才能脱下来。杜浒用下巴指了指胸前的扣子。
“唔,顺便帮我一块解了吧。”
奉书却莫名其妙地觉得脸有点热。杜浒这家伙,欺负自己没给别人脱过衣服是不是?果然单身狗是注定被虐待的物种啊。
遐思突然被打断了。杜浒故意做出不耐烦的语气:“你这双手,果然离了笔就是废物两只。”说着自己动手,脱下了袍子,又一把扯掉紧身布衫,“裤子还要脱吗?”
奉书的呼吸停滞了一刻。那样一个完美的躯干就呈现在自己眼前了。紧实的肌肉条理分明,矫健的曲线恰到好处,纯正的男性气息喷薄而出。他的呼吸是很慢的,胸膛随着呼吸一起一伏,胸前的细细的绒毛随着跳舞——和大多数意大利男人不同,他没有很重的毛发,也许是因为他那一点点东方血统?也许是那一段艰苦的乡村生活?
他的声音也不是纯正的佛罗伦萨红,而是带着墨绿色,托斯卡纳乡下的野性和奔放,好像那一望无际的橄榄树林,让奉书想起自己出生长大的那个小村庄。
一切一切都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Perfetto。完美。
可为什么他的胸前会有一道浅浅的疤痕?奉书简直要诅咒那个给他留下这道痕迹的人了。他破坏了上帝的完美。
还有他下颌的那一道旧伤,时刻提醒着奉书,这个世界并非上帝所要塑造成的样子。
杜浒早就习惯了这位徒弟时不时的神游太虚,耐心重复道:“问你呢,裤子还要脱吗?”
*
奉书被吓一跳,摸摸鼻子,做出一副轻佻的语气。“当然,不然你让我画什么?不过作为朋友,我也放你一马,底裤就不用脱了,我也不画那玩意儿。”
“多谢,和尸体的待遇果然不一样啊。”杜浒将腿从裤管里褪出来,坏坏的一笑,“阿合马不是找你定了一幅带那玩意儿的装饰画吗?要挂在里卡迪宫大厅里的。”
“金主出钱,另当别论。”他怎么会知道这件事?明明是阿合马私下里跟自己说的,“不过我看就算画出来了,他也不敢挂,全城人的唾沫得淹死他。”
杜浒把裤子丢到一边,懒懒的摇头,“我看未必。现在这些贵族老爷们可是越来越大胆了。放一百年前,除了圣徒可以衣不蔽体,半裸人像谁敢画?市井风情谁敢画?嘿嘿,现在呢?我看再过上一阵,梵蒂冈教堂的天顶上也会画上光溜溜的亚当,你信不信?到时候他们要是请你画,可要记得照我的身材来,那玩意儿画大点,俯瞰众生。”
奉书把脸藏在画架后面。太可怕了。每当她觉得杜浒其实还算可爱的时候,这人总会用这样那样的方式提醒自己,他其实和魔鬼也有交情。
“我死也不会接那种活儿。”
杜浒遗憾地摇摇头,“名垂青史的机会留给了别人。”
“说的好像我必须得画裸体搏出位,才能名垂青史似的。”奉书这句话却有点心虚。作为一个画界的小新人,每天的活计不过是给贵族们画画肖像,能名垂哪门子青史?自己倒是有些大胆的想法,可哪敢随意尝试?只怕万一让哪个名家老头子看不顺眼,就能毁了自己一生的前程。
因此只能在小小的画室里,悄悄的尝试。好在他有一个随叫随到的模特……
“别贫嘴了,姿势摆好。”
“什么姿势?我是门外汉。”
奉书不得不耐心解释,她需要对方展露哪些肌肉,做出什么样的动作。哪里放松,哪里紧张。头一次做人体模特,杜浒显得有些僵硬,奉书有时候不得不放下打草稿的铅笔,走上前去纠正他的动作。
杜浒固执不从,“我觉得这样更好看。”
“不是好不好看的问题!我要研究你这里的肌理走向,这是科学实验……”用力扳他的胳膊,扳不动。杜浒笑嘻嘻地看着她白费力气。
手上触到的是温热而结实的肌肉。奉书突然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
要是现在用人闯进画室,一定会认为他们在做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吧。毕竟使用人体模特并非画界的流行趋势。大多数画手只要照着自己的想象,大不了给肖像多穿些衣服,就能勉勉强强的表现出各种动作。
但奉书不一样。她笔下的人物,每一片指甲盖都要能够以假乱真。
继续努力,“拗过去!再拗!见过古希腊那些运动员的雕像吗?掷铁饼的那种?你现在是在捡麦粒!”
杜浒忽然轻轻“呀”了一声。奉书使力过度,指甲盖划过他肋下薄薄的皮肤,一道血印。
疼的是奉书。她一把收回手,痛心疾首,“对不起,对不起……我,我去找药给你敷……哦不,药店太远了,我这里有鸡蛋清,可以暂时止痛的……”
杜浒无奈地摇摇头,“没关系,什么都不用做。我也不要你那些沾了颜料的鸡蛋清。”
和他往日受的那些苦痛和伤病比起来,这简直比蚊子叮还温柔。
奉书仍是手忙脚乱地翻腾自己的箱子,“不能留疤啊,不能感染……”
杜浒揉揉眉心,走过去,一把拉住他的胳膊,把她拽了起来,“我说不用,就是不用!”
霸道的语气,奉书不由自主地想点头,却又生气。凭什么每件事都听他的!
她更大声的抗议:“师父,我不允许你这样对待自己的身体!你现在受雇于我,是我的模特!这是我的画室,一切我说了算……唔唔……”
突然嘴巴被从后面捂住了,身子被往后狠狠一拽。奉书差点惊叫起来。她清楚杜浒的危险性。这是他杀人的姿势。他只要从后面捂住受害者的嘴,然后,袖剑在喉咙上一划……
可是现在他手上没有袖剑。他甚至连一件衣服也没穿。隔着自己的衣料,感到他胸膛的温度。
口干舌燥。奉书突然觉得自己的世界观被推翻了,差点就学着他的语气大叫出来:“你这该死的禽兽,我是你徒弟!”
嘴巴被捂得更紧,连喘气都困难,更别提发出任何声音。
杜浒的声音微微颤抖:“安静!有人找来了。”
急促的呼吸声中,只听门外一阵喧哗:“有人看到刺客进了这个院子!给我好好的搜!”
杜浒的声音轻轻响在耳边,“该死!刚才是谁让我把裤子也脱了?”
*
就算是逃跑,杜浒也不想让天杀的怯薛营饱了眼福。摸到裤子,匆忙套上。
“奉书,系好你的鞋带!他们已经进院门了!”
奉书一副大无畏的神情,“我可以在门口先敷衍一阵子……”
“等他们把你抓去,审个一年半载,再放出来?手头的单子全废了?我看你要付多少违约金。”一边抓起衬衫套上,一边蹬上靴子。
想到黄灿灿的金币,奉书才猛地跳起来,手忙脚乱地系鞋子,一面喘气:“你能保证带我逃到安全的地方?”
杜浒正在装袖剑,“也不想想我怎么到现在还没死。”袖剑装不上,一身汗,“你来!”
没时间了。已经有三四个人砰砰砰的敲门。画室本来就简陋,门框歪斜着,似乎随时都能倒下。
但也不能把这种高精武器留给敌人。奉书手上出奇地快,用斗篷包住袖剑,打成一个包裹,背到背上,掀开墙角的大木箱。
过去搬运尸体的时候,万万不能从正门走,以免惊扰了无辜群众。杜浒便帮他一起打通了这个小小的地道。不长,但足够他们潜出院子,来到街上。
杜浒一脚跨进木箱,又将奉书一把拽了进去。扣紧箱盖,一片漆黑。
有人破门而入。疑惑的声音。
“是个画室?”
“没人?”
“搜一遍!”
奉书直心疼:“我的草稿……”
被一点点拽进了地道,“他们搜不到人,不会和你的草稿过不去。”
“我的蛋……”
“估计要碎了,回头我赔你。”
奉书感觉很奇特。过去都是她拖着尸体穿过这条地道。眼下自己却成了被拖的那个。杜浒的手上有茧子。
地道通向一个鱼贩子的仓库。他至今还不知道,自己的仓库里曾经有尸体来来去去。不过话说回来,他卖出去的,不也是鱼的尸体吗?
鱼腥味传过来了。杜浒手脚并用,匍匐着爬到地道口,稍微掀起那块伪装的木板。
一线光亮。外面很安静。杜浒试探着爬了出来,又把奉书拉了出来。
“看看我脸上没有泥吧?”
果然是杜浒,在这当口,居然还慢条斯理地关心自己的仪容。
“没有。我呢?”
杜浒扑哧一笑,“狼狈不堪。”说着将兜帽套上,“走吧,先去刺客公会避一避。”
奉书走在人来人往的小街上。地面是石板路,中间微微向下凹陷,以聚汇废水和雨水。一群浓妆艳抹的妓`女扭扭捏捏的走过来。捧着面包的小孩子一边叫卖,一边在人丛中穿梭。裁缝铺、铁匠铺、卖草药的医生,一切都还是那个热闹的大都,可她头一次觉得自己像是在做贼。
杜浒低着头,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忽然不小心撞到一个曼陀铃琴手。那人拨着琴弦,唱着千篇一律的调子:“老爷今日福星高照……”
若是在平时,杜浒便会打发他几个小钱完事。可今天他算是身无分文,现在感觉到,连衣服扣子似乎都扣错了。
那琴手见是个吝啬鬼,横跨一步,挡在杜浒面前,不依不饶地继续唱:“穿好铠甲去远征……”
不远处走来了一队城市警卫。杜浒终于焦躁了,伸手一拨,“走开!”
那琴手顺势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声嚎起来:“撞翻人啦!行凶……”
嚎到一半,抬头看到杜浒的面容,突然哑了。
然后那琴手尖声叫起来:“Assassino!刺客!杜浒!来人呐!”
奉书吓了一跳,下意识地辩解:“不是!他是我朋友……”
被杜浒一把推到小巷子里,“快跑!怯薛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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