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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秋拿起笔,一时又不知道如何写起。橘黄的烛光下,信纸有些微黄,似被岁月侵蚀一般,一时勾起了叶秋很多记忆。
上辈子,
叶秋和老唐新婚期间很不愉快。
唐伟山不爱笑,老是板着脸。叶秋以为他对这段婚姻不喜,再加上带着个儿子嫁人有些理亏。懦弱的叶秋面对老唐时有些战战兢兢。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刚跟老唐成亲时,老唐还是会主动与她说话。只是后来自己的表现,让老唐对她越来越沉默寡言。而叶秋又以为老唐嫌弃她,二人之间就僵硬冷战起来。以至于新婚十天不到,唐伟山就提前归队。
老唐的离开,她那时很开心,很开心。可如今想起上辈子,老唐离开时看她的目光,叶秋的心就一阵阵地疼。为老唐心疼,为自己的愚蠢后悔。世上哪里有无缘无故的善心啊,那时她总觉得老唐是因为婆婆可怜她的缘故娶她的。
可她怎么不想想,那时唐伟山在部队已经是连长了,多少小姑娘愿意嫁给他啊。若不是他对自己有好感,他又怎么会娶自己这个未婚生子的女人呢?
可惜,自己的愚蠢伤害了老唐,她上辈子怎么那么愚蠢呢?
突然之间,好想好想老唐,脑中的思念似泉涌般流窜到笔尖,叶秋拿起笔开始写了起来。从老唐离开到现在,半月的日子里,叶秋的思恋,夜晚的孤枕难眠,还有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等等。
可刚一写完,叶秋一把扯下揉成了团,扔进了抽屉。
她这是干什么,怎么这么不知事呢?老唐是什么工作,是当兵的,万一因为自己写的这些儿女情长分了心神,出点什么事情,自己可要悔死了。
于是又拿起笔开始重写,写来写去总感觉不对。要么写得太平,一点思念的意思都没有,要么就是思念过浓。
最后叶秋扔了笔,出了房间。
幺妹唐桂芝刚好端了一碗米粒可数的干菜粥和巴掌大的饼出了后门,见到站在屋外的叶秋,欣喜地道,“五嫂,娘给你做了点吃食,诺,赶紧吃吧。”
“饼子我不吃,你吃吧!”农村一般只吃两顿的,晌午一顿,下午一顿,晚上要是饿了,有时会熬点头一年冬天晒的干菜,加点糯米粉,但也不会很稠的,稀得可以倒影人脸。叶秋嫁过来的这半个月,婆婆晚上都会熬点干菜粥,是怕她饿了。这份情谊叶秋牢牢地记在了心里。
“我不饿的。”唐桂芝摇了摇头。
“那就拿给爸吃。”叶秋接过碗,把粥端进了屋子,边喝粥边拿起了笔。
这一次情绪平复了很多。字里行家带着淡淡的思念,然后告知家里的情形,并再三嘱咐,一定要保重身子。
写完后,叶秋又看了一边,然后放进抽屉里。拿着碗出了屋子,主屋已经没有灯光了。叶秋就在外面的井里打了点水,洗了碗,然后回了屋。
躺在床上,叶秋却翻来覆去睡不着。良久后,叶秋进了空间。
空间里竟然有淡淡的雾气,叶秋发现自己扔进来的草,居然有两株没有完全枯萎。瞬间,叶秋对在这里种植粮食充满了希望。逛了一圈后,叶秋出了空间。
第二日,叶秋依旧是跟着幺妹一起干活,割割草,放放牛,一天也就这么过去了。
回家洗漱后,幺妹就一直用期盼的眼神看着叶秋,让她忍不住有些发笑。幺妹平时看起来成熟老练,可到底是个十五岁的孩子,对赶场有着天生的兴趣。
叶秋向周菊一提,周菊就点头。幺妹眼睛睁得大大的,不好置信。
其实以前周菊拦着,是觉得她一个未婚姑娘不安全。可明日赶集不同,幺妹有叶秋跟着,所以也就没什么担忧的。
赶场当日,叶秋准备了一件白底蓝灰色格子的衣服,下身是蓝灰色直筒长裙。叶秋嫌弃衣服和裤腰过大,用线在腰身处收了收。只是没想到这样简单一弄,叶秋上身效果非常好,腰细腿修长,与整个时代的衣服有着明显的区别。很像现代的阔腿裤和高腰衣服。
这是叶秋保存比较完好的一身衣服。
只是出了屋子,看到幺妹穿着还有补丁的绿灰衣服,以及她眼中的惊艳和羡慕时,叶秋猛然觉得,她不该这样穿的。毕竟,她丈夫可是没在家的,自己打扮得这么光鲜亮丽上街,想干什么?这不是给村里的碎嘴婆子增添话头么?说不定还会当她要做什么不正当的事。
想到此,跨出去的脚收了回来,叶秋转身回了屋子,找了一件宽大的衣服换了。准备出屋时,想起幺妹的衣服,叶秋打开抽屉,把所有布票都拿了出来,然后才出了屋子。
“五嫂,你那件衣服真好看,怎么不穿了?
“衣服小了,穿着有点束手束脚的,还是宽松的好。”说完,张了张手臂,想起幺妹的羡慕,连忙道,“你要是喜欢,咱们回来给你做件。”
唐桂芝摇了摇头,他们家的布票根本不够。
那个时候,因生产力低下,布票是按照头一年的棉花生产量来发的。可棉花产量都不高,一人基本每年能得到一尺三左右的布票。可一个成年人做身衣服差不多要九尺。这样一来,,一家子的布票都不够做衣服的,也就够缝缝补补的布头。不过,那个时候也流行“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穿衣方式,补丁衣服也是人人都穿。
说话间,二人出了院子,走向村口。
今日赶场的人不是很多,虽然农忙已经过去,可后面的活计也不少的。像捏玉米球,埋红薯种,种高粱种子等等。还有一些村民要侍候自己的自留地。更何况,因冬小麦的丰收,分粮的日子也快到来。村民想赶紧做点工分好分粮。
叶秋和唐桂芝到了村口,就看到百步坡的一群人竟然都去赶集了。
只是,看到站在魏红芝身边的人,村长唐传木家的婆娘秦大芬时,叶秋心里微微叹了一口气。红芝她去赶场原来真的是去相亲的,也难怪百步坡的都跟着去了。
“大伯娘,你也赶场去呀!”唐桂芝看到秦大芬,虽然腼腆,却依然礼貌地打着招呼。
“嗯。”秦大芬笑眯眯地点点头,心情很好,然后看着叶秋,“你就是山子家的吧!长得可真俊,山子真是个有福气了。回家探亲一趟,竟然遇到了这么漂亮的城里媳妇。”
秦璐见一行人等着叶秋时,心里就来气。可叶秋一来,明明穿着灰扑扑的衣服,但这个乡下妇人却一个劲地夸她漂亮。想着自己采茶时不知道会过敏,还边采茶边擦脸上的汗水,以至于整个脸和手都长满了红点。此时见到这相谈甚欢的一幕,恨恨地转身朝着公路走。
秦国文因那晚与叶秋的尴尬,也转身跟在了秦璐身边。章程国和李建刚与叶秋不熟,看着人已经到来,也迈步跟了上去。
“秦大娘,见到乖女娃就移不动脚啦?”吕建斌不顾辈分地打趣。
“你这臭小子。”秦大芬笑骂吕建斌,“不知辈分,你可再说些吊儿郎当的话,小心我向村里举报你作风不正。”
“啊,秦大娘,饶命呀。”吕建斌耍宝,众人都笑了起来,就连走上公路的众人也是笑意盈盈。
叶秋踏上公路,看着秦大芬背着的小背篓,假装不知道地道,“大伯娘怎么还带着粮食去赶场,难道去卖么?”
“哎,你兄弟在县里的一个国银饭店上班,可这户口却还在农村。你是城里来的,应该知道没户口就没有商品粮食供应证。没那个证啊,你兄弟就没粮食了。这个月带信说饭店忙,让送粮到镇上,他来镇子上接应。”秦大芬说着,不着痕迹地看了眼魏红芝,希望这事成后,小儿子的户口能转过去。
魏红芝察觉到了秦大芬的目光,脸蛋微微有些发烫。
国营饭店忙?就国营企业员工那傲慢的性子会忙?叶秋差点忍不住笑了出来。不过也知道,这只是秦大芬让儿子跟魏红芝相亲扯出的借口而已。
“那也比在村里好啊,城里轻松,每月又有工资。”吕建斌闻言道,“大伯娘以后有福气了。”
“哎呦,以后你们回去了还不是一样。到时候可别瞧不起大娘啊。”
吕建斌连忙称,不会不会。
叶秋却想起了上辈子。
上辈子这场相亲她也参加了。
村长唐传木和秦大芬的儿子,叫唐伟勇,比唐伟山小两岁,是村长的老来子。城里招工时,去了过江县。唐伟勇人长得虽然不高,可脸盘子不错的。他与魏红芝相亲,都互相看对了眼。于是很快就拿了结婚证。
后来国家开放后,魏红芝脑子灵活,让唐伟勇辞职下海,自己开了饭店。他们是第一批下海做生意的,饭店开得红红火火。
而上辈子,唐伟山和叶秋准备前往S省时,魏红芝和唐伟勇已经把饭店开到C城了。只是后来不到十年的时间,唐伟勇被外面的花花世界迷了眼,与魏红芝离了婚。
看着身侧的魏红芝一直红着脸。叶秋知道她是很期待这场相亲的,毕竟唐伟勇好歹是在城里工作,要是成了,她就可以让村里推荐回县城。不用家里帮忙也就能回去了。而叶秋还知道,最初的十多年,魏红芝和唐伟勇真的很幸福很幸福,可想着后面的结局,叶秋一时有些为难,到底要不要阻止呢?
在叶秋为难着中,一行人一路说说笑笑,很快就看到了乌渡镇斑驳破碎的城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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