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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第 6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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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替身!嘀~本尊读取中……伸出小手手订阅前文一半,本尊即现

    天杀的,老子都已经逃到这穷乡僻壤当支教了,难道那魔族小王子还能找来?他那一支魔族是属狗的吧?

    他赶紧抬手一挥,把待烤的肥鸡收进了腕上的储物手镯里,慌慌张张要寻个地方躲起来。

    正巧出门撞上举着火把,领着几个村民兴冲冲往外跑的里长,这才知道附近道门青梧宗发下通令,说什么魔族大军突袭上界西极天柱,已被众仙击退,败兵压界而过,怕是有游兵散勇趁机下界作乱,望周边村落加强警戒,并协助宗门弟子清怪。遇到游荡的魔物,没能力的有多远滚多远,有能力的宰上一两刀。若有本事宰够十个,尸身拿到道门去,还可领个入山门考核的牌子。

    试问谁不想成仙?

    狗儿村贫瘠之地,没啥奔头。加之西极通天山下大片荒野矿场,本是大云国的流放地之一,路过此地的不是长相凶恶可比魔族的官差,就是罪大恶极的囚犯,村民对魔物并不像久居安逸的大城中人那般害怕,对道门此令热烈响应。

    哦,原来不是追兵。林琅抹了一把冷汗。真要命,好不容易逃出仙魔战场,摆脱了那小魔王,他怎么还是躲哪哪不太平呢。

    林琅,男,二十五岁大好青年。一个月前走夜路,被个没井盖的下水道坑了,一掉就掉进了这个武力值破天的修仙界。

    这个世界的林琅生在修仙世家,可惜天赋差到了极点,不说有无灵根了,力气连常人也不如,真真正正的手无缚鸡之力。唯二的优点是有副好皮囊,不但美得清秀动人赛芙蓉,还铜皮铁骨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林琅对第二点相当满意,对第一点很是头痛。这货颜值太高,战力太渣,偏又侠义心肠,是个爱打抱不平的,在他穿越之前就背了不少桃花债,惹了不少死对头。

    等他上身时,“大侠”林琅正好作死请命进入仙魔大战的下界战场,结果因修为太废被队友抛弃,一命呜呼。林琅一接任就成了魔族俘虏,被献给了一方魔王之子。这魔子是个男女通吃的,见林琅长得比见过的所有女人都美,兴冲冲收下了。

    林琅已经换了个魂,当然不会和从前一样玩什么宁死不屈以身殉道的正派把戏,和魔族小王子假以辞色,周旋了一番,趁着一次混战偷跑了。谁知这还没跑出多远,魔族就败了。

    呵,真是废物。林琅想,起码坚持到他跑出青梧宗的势力范围再说啊。出卖他的那群猪队友,正是青梧宗的。他不求报复回来,但求眼不见心不烦。谁让他是个废人,打不过别人呢?

    林琅一边腹诽着一边收了行囊往村外走时,刚巧就碰到了一群村民“仙师”长“仙师”短地簇拥着一个熟悉的道人喜气洋洋归来。

    那道人看到林琅,原本被村民们吹捧得微眯的眼睛瞬间“嚯”地睁得铜铃一般大。

    “林琅?你怎么还没死?!”

    “我为什么要死?”林琅冷笑道,也是一惊,心想真是冤家路窄。

    这人叫王承风,正是当时战场上看着他被魔物包围,任他孤军奋战,扔了一句“不用管这个废物”,然后就领着其他人逃之夭夭的猪队友之首。

    “哦,命真大。”王承风此时疲惫,惊诧完了,也懒得去理会他怎样逃脱的,态度又如何,傲然招手道:“过来给我看着这魔头,待押回了宗门,这擒魔的功劳自然也有你一份。”

    有你妹的一份!又不是一个宗门的。林琅是真想骂他也嫌浪费口水。

    再看看王承风身后被绑得跟粽子一样,拖在地上血肉模糊的那团,是……哎哟,只能看出是个人形了。惊疑不定地又靠近些仔细看,更是吃惊,这魔头人模人样,恐怕不是普通魔族。

    这个世界的魔族大多丑陋且畸形,但拥有纯血的魔族外形和人类并无二致,且血脉越纯越是美貌。眼前这魔族虽然受了重伤,唯一完整的那张脸也被血污了,却依稀还能辨认出精致的五官,即便不是王族,也可能是其分支血脉。

    至少是个魔子!林琅十分断定。被个魔子圈养了几天,那张整天绕着他团团转的俊脸一时半会他还没忘掉。对比起来,这人并不比那位难看。

    魔子本人多厉害且不说,身边护卫中至少有一个天魔,相当于道门的元婴。王承风区区一个刚筑基的弟子,还呆在仙魔战场的外围,是怎么抓到如此重要的人物的?

    “呵,怎好抢王师兄的功劳。再说,我手无缚鸡之力,废人一个,还是别给你帮倒忙了,告辞!”

    林琅太了解这些笑里藏刀的外宗师兄了,他要敢留下,不是杨白劳,就是背黑锅的。于是抬脚就跑。他看王承风脸色苍白,好似真元不继,大概擒到此魔还是费了不少功夫的,此时应该没心力应付他。

    谁知没跑出两步,脚下就被什么东西给绊住,摔了个狗啃屎,嘴唇也给擦破了,一股甜腥和土味钻进嘴里。

    他回头一望,发现脚被一根金灿灿的绳子绑了。

    捆仙索!王承风真够无耻,这玩意可是从前林琅身上忽悠去的!

    “既然林师弟不老实,就别怪我不客气了!”王承风一脸漠然道,指挥着村民把他手也反绑了起来,堵上嘴,毫无人性地和那魔族一块关进了一间空屋里。当然,没忘了设下防止他们逃脱的阵法,用的还是前林琅送他的——前林琅那身家丰厚的冤大头,真真是害他不浅!

    关门上了锁,村民在外头战战兢兢地问:“仙师啊,小狼先生也是魔族吗?”

    林琅在狗儿村临时补给,逗留了三天,闲着没事教村里娃识字,便得了个先生的名号。村民取名没讲究,不是二狗就是大牛,全照着动物园规格来,于是林琅没能幸免被改名的厄运。

    “他不是。”

    ——哦,这辈子总算听到姓王的说了句良心话。

    “那咱们为什么要把他绑起来啊?”

    屋子里的林琅挣扎坐起:“呜!”

    ——问的好,问的妙啊兄弟!

    王承风满口瞎话:“他是我师弟,攻打魔族时临阵脱逃,自然要押回去治罪。”

    “哦哦,那是不是把他另外关个地方比较好啊,听说魔族会吃人呐,这要是那魔头醒了,吃掉他可怎么办……啊哟,什么声音!”

    林琅好不容易挪到了门边,脑袋往门上磕得“咚咚”响:“呜呜呜呜呜!”

    ——放劳资出去!

    王承风黑着脸道:“没什么,不过是那魔头垂死挣扎罢了。”

    村民缩了缩脖子,还想唠叨几句,王承风不耐烦了:“不是所有魔族都吃人!再说他是我师弟,难道还怕个半死的魔族吗?”

    林琅继续以头撞门:“呜呜呜!”

    ——怕啊,劳资怕得想死好吗!

    “好了好了,去收拾个干净住处,我好休息恢复真元,不然万一这魔头醒来再发作,晾你们也挡不住!给我好好看着这屋子,谁也不许靠近!有任何异常,立即通报与我!”

    说完,王承风回手往门上拍了一掌,一道隔空打牛的气劲将林琅掀离了门边。

    村民不敢再问,唯唯诺诺应了。

    屋内,林琅被摔了个四仰八叉,再怎么呜呜呜地祈祷兼骂娘,外头的人还是走光了,分毫不给满天神佛面子,更别说自家祖宗十八代。

    真是光得够彻底,王承风前脚一走,看守那些村民后脚就溜得一个不剩了。林琅从门缝一探,又有点庆幸。

    此处民风彪悍,村民看起来憨,实际并不傻。他们也许分不清魔物的等级,但人形的魔头恐怖还是知道的。这魔头要真还有逃脱的力气,十个王承风也没用,别说区区凡人了。大家避之不及,谁会老实守着?王承风太高估他宗门弟子的身份了。

    不过,这倒给了他机会。

    林琅咬着一团臭抹布,愤愤然地恶心--真是枉他白白教狗娃们认字,这些村民不敢放了他,起码堵嘴弄块干净布行不?

    好在塞得不紧实,他费劲地活动一番舌头,总算顶了出来,“呸呸呸”地吐了一番口水,然后滴溜了眼珠子,看看旁边倒地上那一身全是血的魔族,坐起来双腿一弓一弓配合着屁股挪了过去,抬脚踢踢他。

    一开始还是小心翼翼地,见没反应,又一脚重了些,最后恨不得“无影脚”都用上了。那人还是不动。

    他力气再小,也不至于连个人都弄不醒吧。还是说死了?林琅心想,难道王承风巴巴地捡了个尸体回去领功?

    唔,倒是也有些可能。魔子身份高贵,哪怕是抓了死的功劳也不小。不然以那货的修为,别说碰魔子一根毫毛,光听到名号就能吓跑了。

    看来逃跑只能靠自己了。

    林琅略有些丧气。他可不是从前那个铁了心和妖魔势不两立的正义大侠,如果能逃脱,不介意和魔族相互利用一下。唉,可惜了。

    好在他小腿上绑了把匕首,被那魔子圈养那会儿偷偷藏的。当时想着那混蛋敢硬上的话,好歹能负隅顽抗一下。

    如今想想真是徒劳,他那点力气连只挣扎的鸡都抓不稳,别说杀人了。哪怕魔子站着不动让他割脖子,他还不一定能割得动呢--魔族肉身天生就强悍。难怪那魔子如此放纵他,从不绑着,跑了再抓回来,调戏一番,再跑再抓再调戏。这才让他有命逃出来。

    如今这匕首倒是派上用场了,就是……手脚不能动怎么拔\出来好?柴房里早被清理得空荡荡,连个能利用的东西也没有。他想了想,挪到了那魔族脚边,小腿往那人的硬皮靴底上蹭去。

    我蹭我蹭蹭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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