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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二十六章、广告舟

作者:短袜子钗钗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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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耿舟在公司派的公寓住了整整一年, 对里面的结构和装潢格外熟悉,叶知荫配了三把钥匙, 把其中一把交给了他,一把留着, 还有一把……

    叶知荫没说。

    耿舟却知道, 还有一把被叶知荫藏在了门外花盆的假土壤里。他轻车熟路地把新买来的生活用品放置在各个该放的地方,找到了属于他的次卧,从柜子里翻出被套和被褥,熟练地整理起床铺来。

    叶知荫靠在次卧的墙角, 看到这一幕, 不由讶异:“你对这房子的构造比我熟。”

    耿舟正弯着腰在铺被子,听到叶知荫这意味不明的话, 他笑笑:“不是我对这房子构造熟, 是你这大少爷不懂生活琐事。”

    “……”叶知荫没法反驳耿舟的结论, 他嘴里含了一话梅糖,问耿舟要不要,得到耿舟肯定的回答后,他大方地给了一颗,看到立在耿舟身边的小行李箱, 他随口问道, “你在那小破出租屋住了那么久, 就那么点家当?”

    耿舟收拾好了床铺, 起身, 转头看他, 笑眯眯地说:“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多点少点又有什么意义。”

    “……”叶知荫再次无语,他翻了个斜眼,“说得你好像死过一次一样。”

    耿舟笑而不语。

    叶知荫说:“你别这么看我。”

    “嗯?”

    “像几天没吃过肉的饿狼。”叶知荫也就随口一说,说完他就潇洒地走到主卧拿睡衣洗澡了。倒是耿舟一惊一乍地拍了拍脸颊,呼出一口浊气,有那么明显吗?

    ……

    翌日,两人就去公司排练。他们组合才成立一天,没有出道的作品,原本团队出道,都会发一张专辑试试水。可叶知荫前段时间刚发过一张个人专辑,今天上半年再发一张专辑的话,这频率着实有些高了。粉丝们或许不会烦,但有点审美疲劳是必定的。

    这就让YG组合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林泉不满地谴责说:“你们公司规划得不行啊,哪有要炒组合之前先发个人专辑的,这也太儿戏了。”

    公司儿戏不儿戏,耿舟不能下定论,但那张个人专辑是叶知荫的心愿和梦想,当初就是叶知荫不顾众人劝说,一定要办一张个人专辑的。

    耿舟瞥了一眼,叶知荫果然沉下了脸。

    他好笑地叹了口气,想替叶知荫说些话。

    而叶知荫却十分不领情地拒绝了耿舟的客气话,他一脸桀骜不驯,道:“林哥,真是不好意思了,那张专辑是我求着公司帮我做的,我说作为歌手,一定要先发张专辑。公司起先不愿意,我说这专辑肯定会火,他们才答应的。”

    被当着别人的面给脸子,林泉的表情有些古怪。

    耿舟连忙补充说:“林哥,后来那张专辑确实火了。”

    “……”一个两个地都和他作对。

    林泉无言以对地揉了揉额角的太阳穴,“我当然知道《微光》火了,还有那首《与光同尘》进了金曲奖提名是吧?”他又瞟了一眼耿舟,“你,那首爆火的《全世界都知道我喜欢你》,是你写的,这我也知道。”

    耿舟见林泉有些被气到了,就不敢再说话,虚心低着头求教。

    而叶知荫仍然无所谓地看着林泉,林泉只觉得心脏“突突突”地乱跳,要被这两人气的跳出胸口。

    耿舟憋着笑,拉了拉叶知荫的衣角,示意他收收脾气。

    叶知荫不明所以地眨了眨眼,看了眼气急败坏的林泉,随后竟然听从耿舟的意思,收敛了脾气,和耿舟一起低着头,听林泉的说教和训话。

    林泉痛心疾首道:“我没你们想得那么不负责,接手你们之前,我还是做过许多功课的。别说看了你们出道时的选秀节目,还特别买了微光那张专辑,好好地收在自家的书柜里……”

    林泉絮絮叨叨了好一会儿,倒是削弱了叶知荫对他没来由的敌意。耿舟用尽全身力气在憋笑,这换了一个世界,老啰嗦仍然是老啰嗦,像以前一样爱唠叨。

    “耿舟。”林泉语重心长道,“我想你们一起出个单曲,这词曲创作的问题交给你了,没问题吧?”

    耿舟立刻便说没问题。

    听到顺心的回答,林泉这才稍稍缓了脸色,他又回头询问叶知荫:“至于你……我想你应该知道自己挺红的吧,有个名导要拍一个武侠片,应该是可以拿奖的那种,他说看中你的脸和气质,想让你客串一个只有几个镜头的角色,你愿意吗?”

    此话一出,不仅叶知荫有些疑惑,连耿舟都觉得挺奇怪的。叶知荫不是科班出身,毫无演戏经验,除了一张脸适合极了拍剧之外,没别的优势,怎么会有大片导演,突兀地来找叶知荫客串?

    况且叶知荫上辈子都红透半边天了,可那时候也就拍几部没什么水准的偶像剧,别说大导演的大片了,大银幕也没去过。

    思来想去,唯一的蝴蝶效应,就来自于叶知荫的那张专辑了。上辈子那张专辑没红,大导演也没跨界来物色角色,自然错过了叶知荫。

    林泉却说:“你们都认识王导吧?”王导是那位爱女心切的导演,就是请耿舟吃饭的那位。

    这事和王导又有什么关系?

    “王导和这位刘导是忘年交。”林泉平淡地陈述着事实,“刘导苦于原著里的一个人物,说这娱乐圈就没适合的人选,两人喝酒的时候,王导就推荐了你。”

    耿舟倒是好奇了,究竟是什么样的角色,能让那位拍过无数佳片的刘导,说出娱乐圈压根没人能演这角色的狠话。

    林泉提起这儿,也有些尴尬。

    “我也看过剧本了。”林泉干咳几声,“这角色是个反派,终年住在古墓里头的那种,长得嘛……据里头的描写,大概是倾国倾城,退却三军,无论男女一眼就爱得死去活来的那种。”

    叶知荫:“……”

    耿舟:“……”等等,他好像知道是什么角色了。

    这位刘导当年翻拍了一部经典武侠文,名叫《宴色》。这部电影上映以后,上座率很高,票房将近十亿,口碑又极好,在豆瓣那群挑剔的小清新群众中达到9.5的高分,可谓是票房和口碑双丰收,这部电影也在那一年获得了无花奖的《最佳影片》奖。无花奖可是国内几项电影奖项中最不参杂水分的奖项。

    第二年,《宴色》还被戛纳电影节提名,虽未获奖,但国内仍这部电影是刘宇通的巅峰之作,恐怕数年都难以再次抵达这一高度。

    此票房纪录蝉联几年的冠军,无人打破。

    这么一部红透半边天,甚至为国争光的电影,耿舟没可能没看过,所以他对林泉口中“倾国倾城,退却三军”的角色略有印象。

    林泉说得没错,这个角色总共没有几个镜头,唯一的镜头也都是飞来飞去的,像小仙女似的,都没下过地。从古墓飞出来,邪魅地说了一句话,花瓶几秒,结束;穿梭于唯美的枫叶林中,接过女主角,又像丢垃圾一样,扔给男主角,结束。

    几个镜头对演技的考验不高,主要是……美。

    美得令人心服口服,美得不让人诟病,这角色就成了。

    原来的《宴色》饰演这一绝色人物的是个二线小生,该小生演技不错,没人埋汰他的演技。他五官深刻,长得很是英气,长相和气质都适合古装,但真正演起来,还是俊朗居多,妖孽极少,和原著里头的形容相差甚多。

    小生曾在电影结束后,摇头苦笑说自己尽力了,如果原著党不满意,他也没办法了。

    好在刘导是个精益求精的人,后期把场景处理得非常完美,原著党即便觉得和他们想象的妖孽不一样,但也只能默默接受了这一现实。

    后来有人说,豆瓣没给这影片打满分,落了零点五分,或许就是这小生长得不够美吧。

    原是开玩笑的一句话,对那小生的打击却很大,以至于后来该小生再也没演过劳什子倾国倾城的男子,接剧本都接硬汉角色,倒也挺符合他本人的五官,慢慢地爬上了一线的位置。

    所以……这一世,刘宇通阴差阳错地找上了叶知荫?

    耿舟目不转睛地盯着叶知荫看,越看越觉得这人适合极了这一角色,简直是为这角色量身定制的。他暗暗感谢了一番王导,挑中了叶知荫演那位常年居住于古墓的邪门老祖。他要真演了这一角色,事业怕是要更上好几层楼了。

    只不过……耿舟落寞地垂了眼角。他和叶知荫刚刚住在一起,他还想趁着这段日子,好好培养一下两人的感情,这叶知荫要进组拍戏,即使是客串,大概也要十天半个月了。

    耿舟替叶知荫感到欣喜,又为自己而失落伤感,纠结来,纠结去,这小心脏像被摊在油锅里焖着一样难熬。

    “不想去。”叶知荫回答得倒是别具一格,“我又不是演员,突然拍个戏,这也太怪了。况且……”他瞥了眼耿舟,说道:“我们不是组合吗?为什么刚组个团,就要各干各的。”

    林泉觉得叶知荫这人真是朽木不可雕也。

    他忍不住训道:“要不是这机会太好,我也懒得让你去。一个明星接的第一部片子,就能望见他以后接片的水平。要是你以后只想接接烂片、偶像剧之类的,你尽管不接这部电影,我绝不拦着你。”

    叶知荫仍想反驳,耿舟又拉了拉叶知荫的衣角。

    他低头一看。耿舟应该是很想他接这部影片,眼底写满了哀求,看得叶知荫心底一软,他扭过脸,别别扭扭地说道:“那好吧,我听林哥的。”

    “……”林泉无语,这位从头到尾都没想要听过他的好吗?结果队友一个眼神,就同意了。当他是什么——电灯泡吗???

    林泉软了语气:“说是拍电影,你这也没多少戏份,要不了多少时间,导演就会放你走了。进组在五月份,如今离进组还有一个月,足够你和耿舟在观众面前刷个脸了。”

    林泉拿了行程表出来,明晃晃地摊开在桌上。

    “这段日子先练舞,新歌我这两天就要拿到词曲。”说到这里,林泉信任地看了眼耿舟,“之后录歌,出单曲,发行之后看网上反应。发歌之后,我为你们预约了一档访谈类综艺节目,你们过去刷个脸就行……”

    新经纪人靠谱得很,早就为他俩规划到了七月份的行程,耿舟比叶知荫老油条些,看着林泉的行程表,也不由感慨这人对他们俩是真上心的。

    “耿舟。”林泉说,“你跳舞怎么样?”

    闻言,叶知荫轻轻笑了一声,明明这笑的确有些许嘲笑的意味,但耿舟无端端在里头听出了纵容和无可奈何。

    耿舟如实禀告:“跳舞吗?不怎么样?”

    林泉看过耿舟所有的节目,很清楚耿舟不擅长有关肢体协调的动作,可了解归了解,他还真没想到,耿舟的肢体能僵硬到这份上……

    堪称柔韧性为零。

    舞蹈老师就教了一个简单的鬼步舞动作,即便没有任何舞蹈基础的人,看过一两遍,再稍加练习,就能把动作完整地复原。

    叶知荫本身就是唱跳俱佳型的歌手,他连一眼都没看,就能把动作做出来,做得还比舞蹈老师更有感觉,更帅更酷。

    耿舟就完全不一样了。他想着笨鸟先飞,勤奋为先,目不转睛地盯着舞蹈老师跳,用心记下每一个动作,可真轮到自己上场了,他不是左脚绊到右脚,就是右脚撞到左脚,同一个主人的一双脚,就知道打架了,一点都不配合。

    林泉看得目瞪口呆,心想自己应该是低估耿舟了。

    舞蹈老师倒也敬业,不管耿舟跳得多么笨拙,他都没有责备耿舟,也没有失去耐心,一遍一遍,周而复始地教他动作。

    林泉在旁看了好一会儿,他都会了,耿舟却仍没学会。

    他皱了皱眉,觉得这样下去不行。

    “老师,你这是单曲里的指定动作吗?”林泉问。

    舞蹈老师教笨学生教得气喘吁吁,他无奈地摇摇头,说道:“不是,具体编舞得到单曲出来才行,目前只是进行普通的舞蹈训练。鬼步舞只是很简单的一种,接下来还有柔韧性的测试,那个对耿舟来说,恐怕更难一些。”

    情况很不乐观。

    叶知荫坐在台阶上休息,偶尔玩个手机,大部分时间她都是托着腮,认认真真地看笨队友练舞。

    林泉索性对耿舟放了话:“算了,既然这个动作单曲里不一定有,你也别练了。先跟着老师拉拉筋吧,我还有事,先回去了。”

    耿舟练舞时间多了,背心里都是汗,脸上也被汗浸得湿乎乎的,头发全贴在脸颊上,这种荷尔蒙迸发的模样,竟有种意外的性感和美。

    接下来,据林泉的要求,直接给耿舟和叶知荫进行柔韧方面的训练。

    不出所料,叶知荫又得到了满分,而耿舟却像只笨拙的鸟类似的,像飞却飞不起来。

    连舞蹈老师都被耿舟的毫无天赋给吓呆了,在耿舟后背推了他一把,耿舟的腿稍微抬上去了些,还没在杠上保持个一两秒,就痛得哇哇直叫。

    舞蹈老师没办法,说让他们休息一下。

    叶知荫递给了耿舟一瓶水,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他两眼,打趣道:“你这样是交不到女朋友的,你知道吗?”

    耿舟问原因。

    叶知荫眯了眯眼,勾着嘴角在耿舟背后拍了两下:“你这里骨头太僵硬了。”

    言下之意是你柔韧性差成这样,在床上肯定不得力。幸亏叶知荫底线颇浅,很多话说不露骨,着实隐晦了些。

    耿舟:“……”叶知荫这是开了车?

    叶知荫竟然会开车???这是谁把他带偏了。

    耿舟哥俩好地搂过叶知荫的肩膀,轻轻地在他的耳边吹了一口气,低声道:“没事,你骨头软就行了。”

    “……”

    傍晚,舞蹈老师要下班了。

    他交了两个舞步,一个鬼步舞,耿舟好学歹学算是学会了,还有一个舞步难了点,耿舟学了两个小时,愣是没拐过弯来。

    人都走了,只剩叶知荫和耿舟两人。

    叶知荫从衣帽架上扯过外套,披在自个儿身上,等他拉上拉链,看耿舟还在练舞,走上前拍了下他的肩膀:“太晚了,走吧。”

    耿舟不服输地踩着节奏,汗如雨下,说道:“你先走吧,我再在这儿练一会儿。”

    “练一会儿?”叶知荫收起笑容,直截了当地戳穿事实,“你说练一会儿,是要练到明天吧。”

    耿舟沉默着没说话。

    叶知荫拉了拉他的胳膊:“今天的强度够多了,我以前练舞也没你这个练法,回去休息吧。”

    练舞室四面八方都是镜子,镜子里的耿舟狼狈又笨拙。他瞧不起这样的自己,离得叶知荫远了些,皱着鼻子说:“你离我远点,我这全身都是汗,……汗味太重了。”

    这是耿舟第一次让叶知荫离得远点。

    叶知荫不太适应这样的耿舟,他不高兴,狭长的双眼危险地眯了起来。

    “你是不是一定要在这儿练?”叶知荫面无表情地问道。

    耿舟看叶知荫表情不太好,不想惹他生气,但又的确不服输,凭什么普通人都能做到的事情,偏生他做不好,没这个道理。

    “……是。”耿舟软着语气央求道,“知荫你就先回去吧。”给他留下点最后的尊严。

    叶知荫今天第一次拒绝他,他的回答带着点不容置喙的味道:“既然你一定要在这里练,我就陪你练。”

    他走到耿舟的背后,二话没说就用手掌掐住青年的腰:“跳这舞,你这里不能动,用胯来扭动……知道吗?”叶知荫那句“知道吗”说得异常温柔,像晚风,轻轻地吹入耿舟的耳蜗。这很不像叶知荫,但又像极了叶知荫。

    耿舟低头嗯了一声,跟着扭动了两下。

    “别动。”叶知荫对着他劲瘦的腰肢拍了两下,语气哭笑不得。

    耿舟的身体更僵硬了,但受了叶知荫的指导和纠正,好歹是僵硬地做完了全套动作。叶知荫和耿舟贴得极近,他火热的手掌紧紧地箍着耿舟健气的腰,随着耿舟的摆动,他的手掌微微出汗,像把手伸进用炭烧着的火炉子里烤一样,滚烫炙热。

    耿舟的臀部就贴在叶知荫的腹部,两人贴得太近,耿舟起先有点害羞和不知所措,认真练起舞来后就忘了它们两人微妙的距离,更专心于练舞之上。

    而叶知荫一开始确实没想多,后来随着耿舟的舞动,他越来越心猿意马,为了抑制尴尬的事发生,他假装满意耿舟的进步,慢慢放开了握着他腰的手。

    耿舟对练舞进入佳境,也没注意到叶知荫的变化,他一个人站在镜子面前练习,而教导他的那位年轻师傅,却转过身,背对着他……站着冷静自己。

    “你在干什么?”一段动作跳完,耿舟还挺满意,他回头看叶知荫奇怪地站着,疑惑地问道。

    叶知荫吸了一口气,答道:“这天气热了,我晾着点自己,你不用管我,自己练吧。”

    如今才四月,没前两个月的冰寒地冻了,但也绝对没有叶知荫说的天气太热这回事,一天最高温也就十多度,或者二十度不到,绝对是一年之中温度最适宜的季节。耿舟从头至尾都没有停过练舞的步伐,出汗觉得热很正常,而优等生叶知荫除了好几个小时前的一次练舞之后,他就再也没动过,全程坐在台阶上看他笨拙地练舞。

    难道是知荫刚才贴着他,他把热气传染到这人身上了?

    耿舟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他善解人意地点了点头:“是我热着你了吧,你离我远点。”

    叶知荫如获大释,依着耿舟的意思退开了好几步远,和这位热气的散发者保持几杖开外的距离。耿舟见叶知荫对他如此生疏,心里略有些难过,打趣地掩饰着微妙的气氛,笑着说:“哎……你也别站太远了。你离我近点,我或许跳得更好点。”

    背影一僵,驻留在原地,又慢慢挪动着步伐往耿舟靠得近些。

    耿舟这回真笑了,这叶知荫怎么这么逗呢。他安下了心,说道:“我再练一遍,这遍之后我们就吃饭去。”

    叶知荫幅度很小地点了点头,后怕耿舟没看到他的点头,就嗯了一声。

    “我要小龙虾。”

    耿舟不同意:“你又吃不得辣,又懒得剥壳,人家都点十三香小龙虾,就你一个点了个原味的,还得我剥给你吃……”

    上次叶知荫为了答谢耿舟写歌的事儿,就请他吃了顿饭,吃得就是小龙虾。叶知荫从未吃过小龙虾,就是以前听Tony提过,记住了这个,心里馋得痒痒,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饭友一起去尝试。

    他还按着大部分人的口味点了个香辣味,舌头碰到一点汤汁,他就被辣得受不了。耿舟是川城人,吃辣和喝白开水没什么两样。叶知荫吃不了,他却吃得欢快,某人眼巴巴地瞧着难受,就叫来店家,又要了一份。不过这份却是按着这位爷的意思,不加一点辣。

    他没吃过小龙虾,剥起来速度又慢,又容易伤到手。那天即便叶知荫戴着一次性的塑料手套,也被小龙虾的壳刺到了皮肤。此人又娇气得很,刺到皮肤后,就索性让耿舟帮他剥了。

    后头耿舟几乎没有吃小龙虾,专门为叶知荫剥壳。

    叶知荫回头盯他,犀利的目光勾着他,问得倒是认真:“……你不愿意吗?”

    “啥?”耿舟问。

    “为我剥壳……”叶知荫闪烁着目光,“你不愿意吗?”

    耿舟深吸了一口气,遵从内心的回答,说道:“嗯……还是愿意的。”叶知荫那天隔着手套都能被扎到破皮,其实他比叶知荫更心疼。又怎么能放任他不管呢?

    再说,对耿舟来说,为喜欢的人剥虾,也是件甜蜜的事,值得回味很久。

    叶知荫笑得弯起了眼。

    耿舟被叶知荫这副难得一见的清爽少年模样迷倒,心脏错综复杂地乱跳。他练舞练得积极,运动之后,本来心跳就跳得很快了,叶知荫又这么来了一出,他估计自个儿的心脏怕是要废了。

    商量完晚饭,耿舟最后又跳了一遍完整的,之后就顺着叶知荫的意思,去吃了原味小龙虾。耿舟本来都准备好这顿饭全程为叶知荫服务了,没想到叶知荫直接点了一份已剥壳的。

    已剥壳的不怎么入味,吃着没劲道,所以大部分人宁可自己剥。

    耿舟不明白,叶知荫却说:“我就和你开玩笑的,那天你帮我剥壳,你自己都没吃着。”

    ……

    耿舟回去就把当年大红大紫的《果冻》写在了纸上,叶知荫就住在隔壁,他便把写完的歌给了叶知荫看。

    彼时叶知荫刚洗完澡。他的沐浴露是牛奶味的,浑身充斥着淡淡的奶香。叶知荫头发湿漉漉的,发梢落了几滴掉在昏黄的纸张上,浅浅地晕开,潋滟起一片旖旎。他深深浅浅地呼吸着,气息拂过耿舟脸上的绒毛。

    叶知荫空出一只手擦头发,嘴上叼着一支糖,用另一只手接过耿舟拿着的纸张。他认真的时候,喜欢拧眉毛,表情略显严肃,粗粗浏览了一页。

    他扬起眉毛:“摇滚风?”

    耿舟点头:“你觉得怎么样?”

    “很好。”叶知荫把纸还给耿舟,走了两步从茶几的果盘里捞起遥控机,他用遥控机打开电视机,随意按了个频道,聒噪的新闻播放声传遍整个客厅。

    耿舟也坐到了沙发上,叶知荫的身边。

    叶知荫闭目擦着头发,以免发梢上的水珠落到他的眼睛上,省得难受。

    “你觉得要改吗?”耿舟轻咬了一下笔头。

    “不用改。”叶知荫把头发擦得挺干了,估计水滴不会落下来了,他才缓缓睁开眼眸,用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和耿舟对视,“你写得很好,不用改。”

    任谁被夸奖都会开心,耿舟轻声说了句:“谢谢啊。”他闻着叶知荫身上甜甜的味道,心情好得不得了。

    叶知荫把新闻联播的声音放低,叼着糖漫不经心地问道:“沐浴露是你那天在超市帮我买的吧?”

    “是啊。”

    “什么味道的?”

    “牛奶味。”耿舟对自己挑选的味道很满意,觉得这个淡香味,非常符合叶知荫本人的气质。

    “那洗发露呢?”

    “也是牛奶味。”耿舟微微张开了嘴,把咬着的铅笔放下,在果盘里找了个橘子剥,一边吃一边解释说,“沐浴露和洗发精都是一个牌子一个系列的,我都选的同个气味。”

    叶知荫只觉得后槽牙疼,他沉吟片刻,问道:“你那间放的是什么沐浴露?”公司派的这房子虽然不大,却显然是专门给两个人准备的。除了连接客厅的大浴室之外,次卧还有个小卫浴,小是小了点,还是能够供一个大男人伸展开的。

    耿舟一般就在那间浴室洗漱,他的洗漱用品全放在那里。

    “我吗?”耿舟没想太多,“薄荷味的。”他样样买同款,沐浴露当然不意外。耿舟青柠味的沐浴露当然和买给叶知荫的是同品牌同系列。

    “我们俩换一下。”叶知荫说着便起身,从电视机下头的柜子里找出吹风机,呼呼地吹着他的卷毛。

    耿舟不解道:“为什么?”

    吹风机的声音太大,掩盖住了耿舟的声音。耿舟索性也跟着更加靠近叶知荫,贴着他的耳廓又问了一遍。

    耿舟的声音伴着风涌到了叶知荫的耳里,酥酥麻麻的,很撩拨人心。叶知荫想起了今晚练舞室的尴尬,他便离着热气的来源又远了几步。

    “牛奶味不好闻吗?”耿舟问。

    “……还行。”叶知荫面无表情地把吹风口对准耿舟的脸,耿舟的脸被吹出了一个夸张的坑,他笑着捂住脸,“就是有点娘。”

    叶知荫五官长得精致漂亮,又一头的自来卷,有不少人会夸奖他,说若是当红的几个小花站在他身边,也要自愧不如。但叶知荫并不喜欢这种夸赞,他甚至很排斥有人说他长得好看。

    他挺自负,喜欢别人夸他帅,或者酷。

    叶知荫穿那些偏葬爱家族风格偏朋克风的的衣服,也是因为有人夸他穿这种风格酷,他一个喜不自胜,就天天穿这种风格的了。

    耿舟一向喜欢顺着叶知荫的心思,既然他说要交换,那就交换好了,耿舟没有任何意见。

    闲来无事,两人坐在客厅看碟片。之前录《全世界》的时候,梁音见叶知荫感情不到位,好心地建议他多看几部偶像剧。那些偶像剧虽然套路,但用心看,确实能从其中看到所谓初恋的影子。

    叶知荫没有初恋,他看过几部这种片子,都没多大感触,幸亏后来他换了种演绎的方式唱《全世界》,否则不知得让梁音摇头多少次。

    这个碟片还是耿舟翻出来的,既然他翻出来了,两人就一起看了。

    这部影片的套路十分老,画质也很一般,讲述的是两个相爱的人,互相暗恋,谁都没有告白,导致两人生生错过。男女主角从小认识,青梅竹马,他们彼此熟悉,熟悉到知道对方的腰上有几颗痣,是大脚趾长还是第二个脚趾长。

    他们会牵手,会拥抱,但周围的人,没人会觉得这俩人是一对。

    有共同的朋友谈到这里,还会笑着摆手说:“他们两个啊,怕是全世界的异性都死光了,只剩对方,也不会滚到一张床去。”

    各自经历过几段刻苦铭心、伤痕累累的爱恋,偶尔互相拥抱着取暖,在对方身上汲取勇气。

    慢慢地,众人坦言不会滚到一张床上去的男女主,产生了情愫。这部影片以女主为主线,所以观众更清楚女主的心理变化。

    女主角喜欢男主角,又怕说出实情后,两人连朋友都做不成。一时的痛快,还是一辈子携手相依的朋友?女主角选择了后者。

    悸动终归是悸动,它若是发展不成爱情,也是空谈。男主角是记者,他经历某些职业生涯的挫折之后,就毅然决然地去非洲当了战地记者。

    两人相隔万里之外。

    战争结束后,男主角依然没有回国,他去各个国家旅行,每次到不同的国家,都会写一封邮件给女主,告诉好友这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和他经历的有趣的事。

    偶尔他还会寄明信片或者当地的报纸过去。

    女主角会一直回信,和男主角讲述着她的日常生活。比起男主角丰富多彩的旅行生活,女主角的生活可谓是千篇一律。她每日上班,下班,忍受着老板的训斥,双休日报班学习插花艺术;之后她升职了,每个月拿到的工资更多了,老板渐渐欣赏她了,不觉得她是累赘或是负担了。

    日复一日,每天就这些重复的事儿,可男主角却看得极为认真。

    直到有一天,女主角发了一封邮件给他,请好友务必回国一趟。

    ——她要结婚了。

    结婚对象就是她的老板。男主角恍然明白,为什么那些邮件里越来越频繁地提及这个陌生男人,原因是这个女人,心里有了爱。

    叶知荫一向不喜欢这种文艺寡淡的影片,还没前几日看的台湾偶像剧吸引他。他有点困了,打着盹直接睡在沙发上,而耿舟却看得很认真。

    结局在几年后,男女主角各自有了家庭。

    忽然有一天,男主角对女主角笑着说:“你知道吗?我在认识你的第一天就喜欢你了。很喜欢很喜欢你,我却不敢说。”

    女主角哭着问:“那为什么现在说出口了呢?”

    男主角擦干女主角的泪,说:“大概放下了吧。”

    看到这里,耿舟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眼角。

    竟真的有点湿润。

    熟悉的手机震动声响起,耿舟恍然从剧情中回过神来,他慌乱地在沙发边缘捞着手机,却始终没找到。叶知荫从背后拿出耿舟的手机,高高地抬起手臂,一脸睡眼惺忪的模样:“在这儿。”

    耿舟接过手机,一看是李经理的电话,怕是什么要紧的公事,他立刻把接听了。

    李燕的心情怕是很好,声音都飞扬着若有似无的笑意。

    她笑道:“耿舟,你快看看微博,你上热搜了。”

    眼前的屏幕已然黑了屏,影片结束了,耿舟却依然没有出戏,他还在懵着的状态,心情复杂地抹了一把脸:“嗯?什么热搜?”他记得最近他没有作品啊。

    李燕爽快地说道:“就那个月月舒的广告啊,今晚播了。这广告播放的时间太好了,就在黄金档一个收视率很高的综艺后头播,所以连广告的收视率都破了2。”

    耿舟这边还在通话,躺在另一处沙发上的叶知荫倒挺手快地帮他打开了微博,把热搜榜的话题亮给耿舟看。

    挂在第一的,依然是某当红青衣出轨的新闻。

    耿舟那条话题位列第二,话题名还挺搞笑,就叫#我男神竟然代言女性用品#,点进去全是穿着粉红色西装的广告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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