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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安全事务厅的雷蒙德。”还没等大队长把话说完,雷蒙德就抢过了话头。他的语速惊人地快,就像连珠炮一般。同时他还习惯性地举起了证件,但只是虚晃了一下,就收了起来,可是遗憾的是威廉·休斯根本就没有看清楚证件上面的一个字。
威廉·休斯望着安全事务厅厅长雷蒙德,忐忑不安地说道:“我们这里发生了一起命案······”
“噢,我已经知道了。”雷蒙德摘下了镜片相当厚的眼镜,很随意地擦拭了起来。说句大实话,他可没有杂志上那么精神奕奕。在杂志上他西装革履,道貌岸然,可是现实中他却挺着个啤酒肚,有点邋遢,不拘小节,但是他那双瞄着你的鹰一般的眼睛却让人过目不忘。在他那虎视眈眈的注视下,你仿佛**裸得一丝不挂,那双冷若冰霜的深蓝色眼睛足以看到你的骨子里去。
雷蒙德又戴上了眼镜,“这个名叫里克的男人,我们已经留意两年多了,他总是声东击西地在不同地点任意出入,而且他的化名也不止好几个。最近两个星期,他在国际大厦里一共出现了四次,但是让所有人都没有料到的是他却在这个大会议厅里命丧黄泉了,这既是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啊!”
雷蒙德一边说着一边走到了尸体的旁边,威廉·休斯跟在他的身后。雷蒙德好像感冒了,他从上衣兜里掏出了一个大手帕,捂住了鼻子擤了擤,但是他的那双锐利的眼睛却没有离开尸体半步。
威廉·休斯站在雷蒙德的身后暗自思忖着,原来他们早就注意上了这个男人。没想到我们国际大厦里的任何一个保安都根本就没有留意到这个已经来此参观了四次的男人,而他们却对这个人了如指掌。可见他们敏锐的触角真是无处不在呀!
雷蒙德的眼睛又游离开了男尸,他扫视着这个华丽的椭圆形大厅,突然之间与我们的眼神相遇了。这当口的他就像是一只老练的狐狸在茫茫黑夜中窥视到了盼望已久的狩猎目标一样端详着我们,他偏过头去对警卫队长威廉·休斯明知故问地说道:“是谁第一个发现了尸体?”
“噢,是他们!”直到这时候威廉·休斯才想起了坐在角落里的我们,他手指着我们,边走近边介绍道:“这是徐萌,梵妮,还有杜鲁,就是他们第一个发现的死尸。”
“我是安全事务厅的雷蒙德。”雷蒙德也走了过来,跟我们逐一握了握手。
杜鲁把事情原委又给雷蒙德讲了一遍,雷蒙德听得很仔细。
“他和你哥哥是什么时候认识的?”雷蒙德专注地盯着梵妮,问道。
“从我很小的时候他们就相识了,不仅是同班同学,而且还是很投缘的好哥们。”梵妮答道。
“那么在他离开之前,有没有做过什么预先的准备工作,或者是带走些什么东西?”
“就我所知他应该是突然消失的,什么东西也没有拿。······唔,对了,我哥哥曾经提到过他的屋子里原先有一个仿古的沙漏计时器,但是他走了之后就再也找不着了。那玩意是他一直很钟爱的东西,十有**被他一准给带走了。”
“唔,这倒是值得好好调查一下……哦,令人奇怪的是为什么别的同学都没有来到这里听演讲,而只有你们三个人会搞错地点呢?!”雷蒙德深蓝色的眼睛就像两具激光器,直射在我的脸上。
此刻我的心脏一下子揪到了嗓子眼,但是我却故作轻松地抱怨道:“所以说我们很倒霉么!被大家彻底地遗忘了。如果我们不赶到这里,肯定就遭遇不上这个吓人的死尸了。”我的心里七上八下,难不成他怀疑到了我们的头上?!
他微笑着,但是却话中有话:“真是无巧不成书啊······”
我们都讪讪地笑了笑。
突然间安全事务厅厅长雷蒙德的上衣口袋里的手机发出了急速地鸣叫,于是他转身离开了我们去接听电话。直到这时候,我们三个人才不约而同地长吁了一口气。
值得庆幸的是他挂断了电话后,也没有再来我们这边问这问那,而是慢慢地踱到了那具正在被法医勘察的尸体旁。他围着依旧保持着坐姿的尸体不停地左转一圈右转一圈,就活像一条贪婪成性的大鲨鱼正在自己将要弑杀的食物前来回游弋着。
那怪诞不经的尸体瘦得就像一根马杆,似乎一股子小风就能把他吹得东倒西歪。也许是他披在身上的灰色斗篷质地软滑的原因,此刻这个仅仅遮挡住要害部位的大长袍歪歪斜斜地从身上滑落到了地上,从而露出了肤色几近发白的消瘦酮体。
此刻再望过去,这全裸的躯体骨瘦如柴得仿佛就只剩下了一个火柴棍加一个大脑袋。胸口露出了一排排突起的肋骨,颈部的锁骨与青筋暴现。我记得在我所生活的那个遥远的年代,居住在摩纳哥的39岁的valeria levitin被誉为是世界上最瘦的女人,这位身高1米73的女性身材看起来就像是在骷髅外裹上了一层人皮,所以又被人们称为“骷髅女”。可是现在我倒是感觉在这个大厅里突现的男尸只有过之而无不及,真真可以形象地称为“骷髅男”了。
在场的人们都被这个“骷髅男”坦露出来的影影绰绰的后背文身吸引住了。雷蒙德命两名警卫把尸体扶靠在前排,这样男尸那一根根肋骨俱现的后背就立竿见影地暴露了出来。大家的目光都齐齐地聚拢过去。
在尸体佝偻的后背上一个极其丑陋的怪物堂而皇之地霸占了背部的绝大部分。我定睛观望,才发现原来文上去的是个古代的魔怪地行夜叉。这个地行夜叉的头发是绿色的,向上波浪般地扎扎着,仿佛正在升腾着一簇簇绿色的鬼火。两只短粗的犄角立在头顶,红面獠牙,那位于嘴巴两侧的两只长长的獠牙尖利地拱了出来,好像时刻都在准备撕咬人类脆弱的肢体。白色的眼睛画龙点睛,邪恶地藐视着你的一举一动。左手执着一个三股叉,活灵活现地立在那里,似乎已经蓄谋了许久,下一秒就要从枯瘦的后背跳出来了似的。这相貌着实凶悍、迅猛,令人生畏。此刻我觉得这个恶鬼好像正在盯着我,马上就要挣脱肌肤的束缚,向我扑将过来,顿时我的呼吸变得焦躁起来了,甚至连一口气透过来都有点难了。
再往低下看,一小行矫若惊龙的利落汉字盘踞在腰间。
里克,欢迎你回来。
没想到,这幅文身还真是很特别!在凶悍暴躁的地行夜叉下面竟然文上了自己的名字,仿佛自说自话一般,好像是在时刻提醒着自己,勿忘自己真实的本名,勿忘依依不舍的故土。又好像一个人已经分成了两部分,两个自我在面面相觑,互相对峙。依我看,如果这才是纹身的本来意义,那么附着在酮体上的肯定就是凶残的恶魔,而善哉的灵魂却漂浮在形影相吊的躯体之外,无依无靠。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梵妮扥了扥我的衣襟,“瞧,这夜叉的胸前还文着一块钟表呢。”她的声音小得我必须竖起耳朵来才能够听清楚。
我也留意到了这个奇怪之处,在我的印象里通常在地行夜叉的彩绘文身上胸前都是挂着一大串斗大的佛珠,要不也是一串环型链子,从来也没有见过脖子上还镶嵌着一只小巧玲珑的钟表的,而且这只钟表描画的造型还挺精巧,既有时针和分针,还有精确到秒的秒针呢。三个指针分别指向了表盘的不同时间区域,精准地显示出了十点零五分五十九秒的时间节点。这逼真生动的画面使得每一个注意到这一细节的人都不得不联想到这款悬挂在脖子上的时钟肯定不仅仅只是为了好看才文上去的,应该还另有用意。
可是雷蒙德却似乎对这个意外镶嵌在尸体的脖颈上的精巧的小个钟表并不怎么感兴趣,因为此刻他已经走到了男尸的对面,也就是那具尸体的两眼冒着金光注视的地方。虽然男尸眼巴巴地观望着的这块地方只是一堵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墙壁,但是雷蒙德却勘察得非常仔细。他甚至把脸凑到了这堵墙壁的边缘,不仅趴上去用耳朵听,用鼻子嗅,竟然还用自己的舌头舔了几下,但是令人失望的是还是一无所获。
雷蒙德的额头上已经冒出了密密麻麻的汗珠子,他的神态看上去好像很是迫在眉睫。此时此刻我已经明晰其实他早已察觉到在那个男人的文身上有一个很不相宜的钟表,因为他那双锐利的眼睛总是在男尸胸前那个突出的钟表与对面的墙壁之间来回游走,似乎在找寻什么东西。我看了看腕上的手表,时间过得真快,已经是上午十点零二分三十六秒了,距离那文身上的钟表所显示的时间只差三分二十三秒。如果时间的指向确实另有含意的话,那么此时就只剩下咫尺之遥的时间间距了。
我的心一下子紧绷了起来,这时光停滞在十点零五分五十九秒的钟表,还有那死人圆睁着的一双眼睛似乎都不是随便的摆设,好象是要揭开什么神秘的谜局,难道说会有什么意想不到的谜团将要大白于天下了吗?!此刻我的眼睛再也无法离开安全事务厅厅长了。
安全事务厅厅长雷蒙德的心理可能比我们在场的所有人都要急迫得多,但是从表面上看去,他却沉稳老练得异乎寻常。
他站在墙壁的对面,认真地端详着这堵疏松平常的墙壁,仍然在继续寻找着蛛丝马迹。就在这时候,一只仅有手指甲大小的蜘蛛不知从哪个角落里爬了出来,它似乎并不畏惧于身处在众目睽睽之下,而是堂而皇之地直接爬向墙壁的高处。一个站在角落里的小警卫及时瞧见了它,于是就举起了由纸折叠而成的类似于拍子的利器,准备立即消灭它。可是雷蒙德却举起手来适时制止了小警卫的杀戮行为,而是目不转睛地盯住了这只浑然不知的小生物。在小生物的引领下,最终雷蒙德的眼光停留在了死者目光聚集的偏上方一点,在那里侧立着一盏高贵华丽但又很陈旧的灯具。
这盏灯具的确与众不同,不仅它的外观非常典雅古朴,而且它的造型也尤其繁复累赘。月白色的螺旋纹理的灯托已经发乌了,斑斑驳驳地点缀着一些琥珀色的小圆点点。而在灯托的下方,却并不是常规的竖直灯杆那么简单,而是额外地悬坠着一个只有手掌大小的布谷鸟时钟。灯与钟的不谋而合,虽然并不让人觉得很是相得益彰,但是多少有那么一点点不同凡响的感觉融入其中。可是目前大家所关注的可不是这个钟表精美绝伦的外观,而是在这布谷鸟时钟上的表盘上的三个指针,此刻它们僵立在十点的位置上锈蚀得很厉害,根本没有丝毫要走动的意思。
雷蒙德冲着警卫队长威廉·休斯大声问道,“为什么周围的灯都在发亮,只有这盏灯没有亮呢?”
“唔,这盏灯嘛,是这个会议大厅里仅剩的一个历史悠久的老古玩了,估计怎么也有个一二百年的历史。现在要想让它照明已经是不可能了,也只能欣赏欣赏它古朴的外观造型。”休斯不无遗憾地说道。
“可是我觉得这盏油灯似乎还没有耗尽。”雷蒙德一语双关。
他让人搬来了一架梯子,对着威廉·休斯命令道:“你上去,把灯弄亮。”
听到这么一个根本就不可能实现的命令,威廉·休斯本想婉拒,但是转念一想,与其费尽口舌地说明,还不如让事实说话,俗话说得好:事实胜于雄辩嘛,于是他扶住梯子,一言不发地攀爬了上去,想用实际行动来进一步证明他对这里的一切都是了如指掌的。但是,事情总是有令人意想不到的另一面。就在他在梯子上站稳了脚跟,伸手摸到了灯后方的开关,把开关拨动的一瞬间,这盏老掉牙的照明灯竟然徐徐地发出了亮光,滋啦啦的响声回荡在大厅里。
威廉·休斯真是惊得目瞪口呆,这是怎么一回事?这盏灯已经好几十年都没有闪亮了,根本就是一个摆设,可是今天它却又熠熠生辉了?!就在威廉·休斯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这盏陡然发亮的照明灯又黯然熄灭了。
“使劲按住。”雷蒙德大声地叫嚣道。
威廉·休斯按着开关的手加大了力度,这盏垂死的照明灯仿佛又有了一线生机,它再次亮了起来,但是转瞬之间又理所当然地再次熄灭了。
就在威廉·休斯鼓捣着这盏照明灯两相博弈的时候,时间却在悄无声息地分分秒秒地流逝着。时间可真是不等人啊,已经逼近了十点零五分,现在只有不到一分钟就要与地行夜叉脖颈上的钟表彰显的时间吻合了,所有知道这一秘密的人们都屏住了呼吸,希冀隐秘能够如愿以偿地奏效。
也许是威廉·休斯使出了吃奶的劲,也许是老天爷在帮忙,最终这个灯泡仿佛上足了最后的马力,奇迹般地明亮得绚烂至极,就连在它下方的布谷鸟时钟的秒针都嘎啦啦地迈过了十点钟的磕磕绊绊。就在大家瞠目结舌的一刹那,那布谷鸟时钟的上方竟然骄傲地跳出了一只灵巧的小鸟,它咕咕地鸣叫着,仿佛有什么喜讯在报告大家。
就近的一些人已经瞅见了些许名堂。威廉·休斯腾出了一只手,小心地把小鸟嘴巴里衔着的一个泛着土黄色的小纸卷摘了下来。他刚刚把这个小纸卷拿好,那只机械小鸟就像完成了所负的使命一般,马上停止了动听的叫声,安静地退回了它的小屋,并利落地关上了屋门。这盏古老的照明灯终于油枯灯灭了,它已经丧失了外力的支援,因为威廉·休斯已经不再拨弄那个苍老的开关按钮了,他正在缓缓地爬下梯子。
他还没有完全站稳,雷蒙德就上前一把夺去了他攥在手心里的小纸卷。紧接着这个小巧玲珑的纸卷被雷蒙德小心翼翼地展开了,他一声不吭地盯着这个小纸卷瞧了足足有五分钟。就在他细细品味的时候,大厅里也安静得出奇,仿佛掉根针都能够听见响动。围观的警卫都踮起了脚尖,竖起了耳朵,不想错过揭露这等奇事的一点一滴。
突然,雷蒙德想起来什么,他手拿着这张珍奇的小纸条奔我们这边而来。走到近前,他把这张纸条举到梵妮面前,“你见过这张纸条吗?”
梵妮没有用手去拿这张小纸条,因为她知道这东西来之不易,还是不碰为好。她仔细地端详了好一会,才对雷蒙德开口说道:“我没有见过。”
可是在她后方的我却脖颈子嗖嗖地直冒冷汗。我目光呆呆地盯着雷蒙德手里的那张不平凡的小纸条,在略微卷曲的小纸条上一个3x5的长方形的格子浮出了水面,格子的空间里密密麻麻地画着一些类似于符号似的东西,跟我藏在床笠下的另外两张小纸条惊人地相似。
我的双眼已经被这张刚刚从古老的咕咕钟里取出来的小纸条牢牢地拴住了,雷蒙德也看到了我反常的神情,他瞄着我怀疑地问道:“你见过这张纸条?!”
要想让我的眼睛逃离开这张摊在眼前的小纸条,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我的大脑里总算还有一点点意识,于是我尖着嗓子叫道,“没有!没有见过!”因为我实在是太紧张了,连说话都似乎变了音调。
“噢,是吗?!”雷蒙德斜眼观察着我。
“没想到在死人的目光所及之处最终竟然能够摄取到这么一张小纸条,真是令我太恐惧了!”我语无伦次地强辩着。
“噢,是吗!”雷蒙德意味深长地瞧着我,“这是我的名片,如果你们又想起了什么,可以跟我联系。”他把名片递到了我的手里,接着就迅速转过身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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