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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吗?真不甘心啊。”
意识渐渐模糊,眼前的景象如同风吹云散般渐渐消弭,苏豫只记得自己被万千丧尸所吞噬。
恍惚间自己就像是一块拼图,每一块血肉都像是一块碎片,而自己这块拼图正以着难以想象的速度消失着,好像是无数只手将拼图给拿走。
“光。”
好像看到了一束光,苏豫下意识的伸手去够。
“哦,对了,我的手早就被丧尸给吃了。”
他挣扎着想要起来,残缺的手臂奋力向上够着。
“摸到了。”
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痛随之而来,脑袋膨胀欲裂,险些让他惨叫出来,即便是被无数丧尸吞吃,他也没有发出过一声哀鸣,可这种疼痛却是直接作用于精神。
他昏了过去。
……
“葫芦娃,葫芦娃,一根藤上七个娃。”
欢乐的闹铃声响起。
该死,我怎么睡着了。
苏豫一边在心中暗骂着失去警惕的自己,一边猛然间睁开了双眼,宛如鹰隼般锐利的目光向周围扫视,最后停留在了一座葫芦娃似的闹钟身上。
末世两年的生活,时时刻刻活在危机中,在丧尸堆中搏命,与活着的人争命,早已经让他养成了堪比特种兵般的敏锐直感。
或者说,比特种兵还强,毕竟特种兵是在训练中养成,他却是在死亡中磨砺。
“这里是哪里?”
苏豫愣住了。
眼前是一间算宽敞的屋子,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身下这张两米长,一米八宽的双人大床,床摆放在房间一角,床前是一个黑色厚重的桌子,上面干干净净,仅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和茶杯,桌子旁是一个大衣柜,衣柜上镶嵌着镜子,再然后就是一个小书架,上下三层,放满了书,整间屋子说不上豪华,却很干净整洁,最重要的是,给苏豫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不对,这是?”
一瞬间,似乎想起了什么,苏豫的瞳孔猛然放大。
“还是不对,我记得拂晓城被丧尸攻破了,我不是被丧尸杀死了吗?怎么会在这里?”
用力搜索着脑海中的残留记忆,苏豫清楚记得,拂晓城破,无数人惨死在丧尸手中,他鏖战一日一夜而力竭,最后被无数丧尸吞噬。
鲜血、腐肉、杀戮、死亡、黑暗、毁灭。
还有最后一刻出现的奇异的光,以及疼入骨髓般的剧痛。
无数思绪涌上心头,最后化作一声叹息。
缓缓地,苏豫坐起身子,穿好衣服,坐到了电脑旁,伴随着熟悉且陌生的音乐,电脑开启了。
五分钟后。
苏豫叹息一声,整个人向后躺,靠在椅背上,头仰起,直勾勾的盯着纯白的墙壁。
他果然是回到了过去。
“这就是重生丹的功效吗?”
苏豫喃喃道。
上一世,作为拂晓城主的他无力抵抗来袭的百万丧尸,不仅是拂晓城沦丧,就连他自己也命丧丧尸之口。
而一切的开端却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
整个地球的社会秩序在一夜之间崩塌,人类苦心维持的百年和平在这场灾难下荡然无存。
无数的人类变成了丧尸,疯狂地撕咬着曾经的亲人、朋友、同事,而一旦被他们咬伤,几乎注定了变成丧尸的命运。
而这只是开始。
就在人类刚刚站稳脚跟时,无数异族一同入侵地球。
恶魔、虫族、兽人、巨人族、异形、吸血鬼……
在这些异族下,地球被瓜分,澳洲成了巨人族的天下,美洲沦为了兽人的乐园,欧洲变成了吸血鬼的自留地,亚洲则同时被虫族、恶魔、异形等肆虐。
幸而诸天万界有传承降临地球,无数幸运儿获得传承,从而一步步进化。
政府和军队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草根英雄崛起,他们在获得了传承后,庇护万人,抵御异族和丧尸。
苏豫正是这群草根英雄中的一员,不过和其他人不同,他获得的是系统,一个名为诸天进化系统的恐怖神器。
是的,恐怖。
作为曾经的拂晓城主,苏豫在人类中也算得上位高权重,他也知道不少强大进化者的底细,甚至连他们的传承都一清二楚,可苏豫从来没有见过像诸天进化系统一般的存在。
甚至连他的重生恐怕都是源于诸天进化系统。
前世,苏豫获得诸天进化系统后,曾经抽奖抽出了一枚重生丹,他当场就服用了,只是在当时没有任何变化,现在看来,重生丹只有在死时才能发挥作用,而他临死前见到的那一束光或许就是重生丹在发挥作用。
走到衣柜前,看着镜子,里面是一个清瘦青年,身高一米七八左右,面庞清秀,穿着格子衬衫和牛仔裤,格格不入的是一双眼睛,锐利森寒,好似天空中盘旋着的苍鹰,正盯着地面上的猎物。
果然。
再一次确定了。
这是大灾难前的自己。
倏然间,往昔记忆浮上心头。
苏豫,男,十九岁,苏省人,魔都天海大学本科二年级。高中时,父母因车祸双亡,他领到了一笔堪称丰厚的赔偿金。
也就是崩溃纪元开始的时间,自此以后,人类告别了和平繁荣的时代,滑向了毁灭的深渊,血与火的战场。
看了一下闹钟的时间。
下午三点。
还有一个小时吗?
苏豫走到窗前,拉开窗帘。
窗外,人流如潮,魔都的繁华与人群的忙碌密不可分,赶地铁的人,坐车的人,乘公交的人,骑单车的人,无数交通工具如梭如织,,无数人行色匆匆或是为生计而奔波,或是受名利而驱使,丝毫不知道灭世的灾劫即将降临。
一个小时,只能勉强做一些准备了。
由于父母双亡,他早就与亲戚断了联系,平素也没有什么朋友,倒也没有打电话提醒的必要。
或者说即使他提醒了,也没有什么用。
全球崩溃前,地球上的人类约有八十亿,可进入崩溃的纪元后,仅仅一年不到的,地球上还活着的人类不到三亿,而两年后,活着的人甚至不到一亿。
即便他打电话提醒了,被提醒的人结果也不会有太大变化,应该死的终究会死,或者说在这末世中早死反而是一种幸福,更遑论一般人根本不会相信,只会当成一个笑话听听,然后一笑而过。
还是管好自己吧。
物资。
脑海中迅速掠过一个词。
正所谓乱世黄金,盛世古玩,乱世中,古玩之类的宝贝一般都会迅速贬值,而黄金作为一般等价物,即便是在乱世中也能得到保证,但末世就不一样了,这是一个缺少食物,缺少饮用水,缺少药物,缺少一切必备物资的时代。
所谓黄金,即便有一吨在崩溃纪元中也不会比一袋方便面贵多少,至少一袋方便面省点吃可以吃一天,但黄金哪怕有万吨,却也解决不了最起码的饥饱问题。
尤其是食物和水,苏豫还清楚的记得,末世初期,人类人口之所以锐减的如此之快,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食物和水。
缺少水,人体生命最多只能维持三天,缺少食物,人体生命最多只能维持一星期,但所谓的三天和一星期都是在极限状态下,可在末世中,无数丧尸活跃着,哪怕一天不吃饭,导致手脚发软,都会使得自身处在极大的危险中。
除此之外,安全的住所,也很重要。
安全的住所意味着得到充分良好的休息,只是末世中,又哪里来得了安全,哪怕以强权和铁腕著称的美利坚帝国政府,在崩溃纪元开始不到一个月后,也彻底崩溃,只有少数地方政府还能勉强维持。
当然,他最好的选择是离开魔都,可惜现在距离世界大崩溃还有差不多一小时,时间根本不够,况且即便是他能离开,恐怕也不愿意。
原因无他,实力耳。
所谓能量守恒定律,诸天进化系统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让苏豫进化的,一切都建立在进化点上,苏豫通过杀戮来获得进化点,而诸天进化系统则通过苏豫的杀戮获得生命能量,从而维持存在。
人口越是稠密的地方,丧尸就越多,从而进化点也就越多。
重活一世的苏豫清楚,没有进化点,仅凭人类的血肉之躯,他想要在这末世中活下去委实太过艰难。
留在魔都,意味着危险,却也意味着机遇,因为世界上再也没有多少城市能比魔都的人口还要来的稠密。
心中掠过无数思绪,简单制定了一个计划后,苏豫拿着钱包出门了。
“哎,老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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