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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凌隽终于卸下了他带有黑色胎记的妆容,因为这里已经没有人认识他,这里也没有仇怨,他可以做回真正的凌隽了。
他之前有跟我说过他的面容被毁了,但我并不知道他到底毁成什么样了,所以我其实心里很担心,我担心他的脸完全花了。
他弄完之后,我这才放心,他还是那样的眉目清冷,他说的毁容,就只是左脸上有一道疤痕,疤痕其实也不是很明显,挨近了才看得出来,事实上这一道疤痕并不影响他的英俊,他还是绝对的帅哥。
“你看,我是不是变得很丑了,我一直不承认我是凌隽,一方面是担心会泄露身份,另一方面就是想让你适应我变丑的样子,然后你才不会因为我的面容毁了而不适应。”他终于说出了实话。
我笑了笑:向他比划:“你没有多大的改变,你并没有变丑,你还是那么好看,我现在又哑又残,你不嫌弃我就很好了,我又怎么会嫌弃你。”
“可是你是可以恢复的,我要想恢复就只有作整形手术了,我可不想整形。”凌隽说。
这下我是直的乐了,向他比划:“没人逼你去整形,你这样就已经很招花了,要是再整形变得更帅,你还让不让天下的少女们活了?”
他似乎很满意我对他的夸奖,笨拙地向我比了一个手语:“我爱你。”
我是真没出息,竟然被他感动得热泪盈眶,也赶紧比划了一个手语:“我也爱你,我想和你一生一世都在一起。”
他走过来,亲吻了我......
接下来的时间,当然是寻医治疗。
干妈的建议是,多看几个苗医,然后听他们的意见,然后谁最有把握在短时间内治好我,就让谁来治。
她说的也有些道理,这些医生都没有正规的医师执照,都是些赤脚土医师,如果他们自己都没有把握治好我,那确实也不能轻易相信他们。
于是我们开始了在方圆几十里的寻医之旅。
山里交通不发达,很多地方车去不了,轮椅就更不用说了,我腿脚不方便,凌隽就背着我去,我在他背上他如果一直要用手扶着我,他自己也不好走山路,于是他就将我放在轮椅上,然后用绳索将我和轮椅一起捆在背上,这样就可以将他的手解放出来,走山路的时候也就方便维持平衡了。
这样虽然手是解放出来了,但他要连轮椅一起背着,确实是太累了,看着他背着我艰难地在山路上一步一步地向前行进,我心里总是想哭。但他还不许我哭,一但哭就会遭来他的大声斥责:
“哭哭哭,就知道哭!都说了多少遍了,哭不解决问题,你哭就能好了吗?”
“你还哭!你再哭我就将你扔山谷里去!”
“别哭了!哭得我烦死了!信不信我真的扔你了啊。”
类似的威胁对我一点作用都没有,他又只好采取怀柔政策:“秋荻乖啊,不哭啊,等咱们的嗓子治好了,你就可以给我唱歌听了,还可以和我吵架了,还可以骂人了。”
我知道我哭得实在让他心烦,也只好强忍住了。
黔贵地区地处高原,虽然已是秋天,晚上温度较低,但白天太阳还是白花花的,高原的紫外线都比较强,凌隽天天背着我爬山路拜访医师,一周下来,他的脸都晒黑了,不过看起来更健康,也更有魅力了。
我们拜访了大概十来个医师,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这里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好像每一个人都会一点医术,而且他们的药材都是取自本地,极少对外采购药材,他们就地取材,用山上那些草药治疗疾病,效果据说还都不错。
但是他们对我的病情都比较慎重,这个地方民风纯朴,不像城里那医生明明知道治不好,却要先坑你一大笔钱,他们给我看脉之后,都表示没有把握,他们说我中毒太深,需要慢慢调养解毒,至少也要三五年时间。
三五年时间,对我来说实在太漫长了,我要是在这山里呆三五年,回到城里后恐怕早就变了另一片天。
虽然很不乐观,但凌隽并没有气馁,他依然背着我继续寻医,背着病人求医,这本是交通和信息不发达时才有的事,没想到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这样的事竟然还会发生在我的身上。我心里充满感激,幸亏有凌隽,如果换作是其他的男人,经过这么多折腾,断不会再继续背着我爬山路,肯定早就放弃了。
不管他以前给我带来过什么伤害,但现在我算是真正看清了他内心的善良和执着。我知道他不会放弃我,就像他当时在看守所时我不放弃他一样,我们都是彼此生命中不能割舍的一部份,只要有一丝希望,我们都会去争取。
我们几乎把周围所有的村落走遍,当地有些知名度的医师我们都一一拜访过了,最后只剩下一个三苗村姓金的名医没有拜访,我们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他的身上。
之所以他是我们最后去拜访的医师,一方面是因为他住的村最远,路最不通畅,另一方面是因为听说他的脾气很怪,而且下药比较猛,曾经治好过很多疑难杂症,但也出过几次医疗事故。
要是其他医师能治好,我们是不准备找他的。
凌隽背着我走了十几里的山路,终于见到了那个叫金三元的名医。
他其实很年轻,三十几岁的样子,身体矮小,身高最多一米六的样子,我要是从轮椅上站进起来,比他还要高一些。
幸亏他五官长得还不错,只是眼睛小了一些。
“我听说最近有城里人背着一个病人到处求医,原来就是你了。”金三元打量着凌隽,眼神并不是很友好。
凌隽身材修长,就算是脸上多了道疤痕,但依然英俊非常,这个金医生身高差了凌隽一大截,相貌更是没他一半好看,在他面前自然会有些压力,对他当然应该不会很有好感。
女人容易对相貌英俊的男生有好感,但男人对相貌英俊的男生却更容易产生排斥心理。同性相斥,绝对是真理。
“没错,求医的就是我了,我叫凌隽,这是我太太齐秋荻,久闻金医生有妙手回春之术,今天特来拜会,请金医生救我太太。”凌隽非常有礼貌地说。
“切,你少跟我来这一套,你们城里人就是娇情,媳妇就媳妇,还什么太太姥姥的,听了就别扭。”金三元果然是个刺头医生,凌隽对我的称呼他竟然也有意见。
凌隽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我们现在有求于人,凌隽当然要把他的锋芒深藏起来。
“金医生,请你救救她,他还年轻,是被人害成这样的,如果你能救她,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凌隽说。
“她确实是挺年轻的,你这么大了,却娶了这么一个小姑娘,是被你骗到手的吧?”金三元说。
我心里其实有些讨厌起这个医生来,医生悬壶济世,能治就治,不能治就拉倒,正题不说,却八卦别人的私生活,真是无趣得很。
凌隽还是没有反驳,这对于他来说真的很不容易,要知道连尚云鹏那样的亡命之徒都能听命于他,他自然是狠角色,能做到这样隐忍,那都是为了我,不然我相信他肯定已经暴怒,轻则拂袖而去,重则将那猥琐医生暴打一顿也是有可能的。
但他现在为了求人给我治病,他低声下气地忍着,甚至还卑微地陪笑,真是难为了他。
“看来你态度还算好,不像很多城里人那样牛气哄哄的,好吧,我就为你小媳妇看看,能治好我就治,不能治我就不治。”金三元说。
他开始给我摸脉,摸脉的时候他不像其他医生一样低头沉思,而是直盯着我的脸看,看得我非常的不舒服,我现在开始严重怀疑这个混蛋怎么就能被人称为名医,就他这样色迷迷的样子,真是看不出来他有半点名医的气质。
他现在是在给我看病,我自然也不好发火,再说他只是盯着我看,其他的什么也没做,我也没有什么理由对他发火。
我从凌隽的眼里也看出了怒意,只是他强忍着而已。
“你是让人下药了,说不出话来是急药,脚不灵便是慢性药,要害你的人本来是想让你变成残废,所以用慢性药害你,后来可能发生了另外的情况,于是又用了急性药,让你变成了哑巴,你到底是得罪了多少人哇?这么多人想害你?”金三元说。
我和凌隽相互对视一眼,我们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惊讶,心想这医生看起来猥琐,没想到还真有些本事!
“能治吗?”凌隽着急地问。
“嗓子能治,一个星期以后我就保证她能开口说话,至于脚嘛,我得考虑一下治疗方案,但也只是时间问题,把毒解了,脚自然好了。”金三元轻描淡写地说。
他轻描淡写的样子甚至都让我们怀疑他是在吹牛。不过他既然能看出我是被毒药所害,应该不会吹牛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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