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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并非所有的神箭手都是神箭营的,也有的是天纵奇才,经由自身的努力练成的。
但神箭营中的所有人,则无一例外都是神箭手。
神箭营只有不到两百人,却是大燕朝最可怕的远程攻击力量之一。
因为从来没有人能躲得过神箭营建制编队下的“雁翎箭”,平常两三个神箭营的人就能给上万人的敌军部队造成强大不可逾越的心理威慑,可以说,他们就是古代的“狙击手”!
但今天,足足有三十名神箭营的射手对准了秦重,由此可见,设下这个埋伏的人对秦重有多“重视”!
这人正是贺谏之!
行刑地点选在菜市口,便是贺谏之劝萧玮在菜市口斩秦伯符的第二个原因。
贺谏之与秦伯符同朝为官多年,知道秦伯符的儿子秦重是个大才,虽然不论学文学武都没有多少天赋,但踏实肯干,勤劳勇敢,成年后学富五车且弓马娴熟。最重要的是秦重志向高远,有澄清天下之志。若放虎归山他日必成大患,所以贺谏之才要斩草除根。
甚至他自己冒着危险亲自出任监斩官也是为了作饵,引出秦重。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斩草而不除根,后患无穷,其中的道理贺谏之比谁都明白。
但贺谏之此时还不知道的是,他招惹的不是普通的野狼,
是一匹天狼。
不过此时,秦重这匹天狼正面临着灭顶之灾。
秦重虽然慌乱,却并没有束手就擒,他一咬牙,既然躲不开全部,那便两权相害取其轻,选择牺牲掉一只左臂保全自己的命。
所以他迎着左边的一支箭躲了过去,然后反手持刀,准确的打掉了剩下的那两只箭。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有的时候,要成大事就必须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就像一匹狼被猎人的猎夹子夹住腿后,宁愿自己咬断自己的腿也要逃生,虽然疼痛且残忍,但只有如此才能活下去,
而只要活下去,就有东山再起卷土重来的机会!
留得青山在,就不怕没柴烧!
翎箭势大,入骨的疼痛让秦重一软,几乎要跪在地上,但秦重知道自己没有时间可以喊疼,一咬钢牙,加速往前冲去。
“秦重,你认命吧,千不该万不该,你父亲不该忤逆皇上,这天下毕竟还是萧家的天下,像你们这种下等异族,尽早认命伏罪才对。”贺谏之轻蔑的说道。
但秦重置若罔闻。
命运,从来是强者的谦辞,弱者的借口。他秦重,从不信命,
如果真有命运这种东西,那我就打破它!
所以秦重动了。
十六米不到,就是他和贺谏之最后的距离。
但是,就那么十六米,明明很近了,可又实在太远了,仅仅十几步路,今天却似乎永远也冲不到了!
因为秦重作为一个人的速度再快,也快不过二十七支疾速射向他的“雁翎箭”!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住手!”一声惊恐的颤音传来,神箭营的士兵们不由得按下了手中的箭。
因为这声音来自监斩台上,来自刚才一直笑眯眯眼讥讽秦重,此时却一脸惊恐的贺谏之。
在众人的注意力全在秦重身上的时候,贺谏之身后的守卫纷纷倒下,他的脖子上,突然出现了一柄弧月错金刀,刀锋之利,吹毛断发。刀的主人还未用力,只是轻轻的放在贺谏之的脖子前,贺谏之一哆嗦脖子一碰,一条血线便清晰的出现在了他的脖子上,宝刀之锋利可见一斑。
一名劲装凛冽,杀气森然的黑衣人劫持了贺谏之,解了秦重的围。
“别杀我,别杀我。”黑衣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了身后,然后一把明晃晃的钢刀就架在了自己脖子上,贺谏之吓出了一身冷汗。
越是草菅人命的小人,反而越怕死,越重视自己的屎命,说是狗命都玷污了忠诚的犬族。
他们根本不如一位狗活得高尚。
“叫你的人收箭!”黑衣人紧了紧刀,贺谏之脸色“刷”得一下子就白了。
“收箭!都收箭!”贺谏之吓得大喊。四周楼上的神箭营射手们见此只得纷纷收了箭。
但那黑衣人并没有掉以轻心,他还是将贺谏之顶在前面,自己完全藏身在其后面。
神箭营的可怕黑衣人同样清楚,他不能露出任何一点破绽,否则今天所有人都得交待在这儿!
“秦重,快去救叔父!”黑衣人一边顶着贺谏之一边对秦重喊道。
虽然那黑衣人明显粗着喉咙说话,但秦重一听却楞了。
这声音他无比熟悉,正是自己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一起学武修文的好安答,大燕兵马大元帅阿克俊雄·察合罕之子——呼尔赫·察合罕!
秦重心里升起一股暖意。
他知道劫法场是重罪,饶呼尔赫是皇亲国戚也不能例外,自己去救自己的父亲天经地义,虽死而无憾,但秦重实在不想连累自己的好兄弟,所以潜入燕都后他一直等待时机,没有告诉任何人,决心靠自己救出父亲。
但呼尔赫到底是自己的安答,他非常了解自己,所以也没有提前找自己接头,而是暗中看着自己的行动,出现在自己最需要的时候,救下了自己的命。
时间紧迫,秦重来不及再问什么,直接冲到了刑台上去救人。
“重儿,你怎么来了?”秦伯符面带惊色,“我不是给了去你信让你待在陕西不要回来吗?”
“父亲,孩儿做不到。孩儿来救你出京,萧玮昏庸,你又何必愚忠于他?”秦重说话间左臂血流不止,看得秦伯符一阵阵纠心。
“只有我的死能唤醒皇上,能促使天下人的人的舆论阻止这场战争,以我一人换百越的百姓一方安宁,够了。”秦伯符回答。
“可父亲……”
“你娘呢?”秦伯符打断了秦重的话,他知道自己无法说服自己的儿子。
“我娘……我娘……”秦重闻言大恸,几乎说不出话。
秋分那一天,秦伯符上朝后,没过多久秦府里就来了抄家的官兵,在敲门无人应后,官兵撞开了秦府的大门。
秦伯符的发妻,秦重的生母,大家闺秀体面温婉了一辈子的庄素馨,正盛装坐在客厅的主座上,等着官兵们来,面容沉静而淡然。官兵们见此反而不敢造次,领头的官员上前说明了来意。
等了许久,庄素馨也没有回音,仍然是那么沉静淡然的坐着。有胆子大的官兵走上前去,一探鼻息,才知道早就断了气。
官兵们见此无不肃然起敬。
“我早该知道,早该知道……”,秦伯符闻言脸上老泪纵横,“素馨,我这就来陪你。”
“重儿,你带着你梅伯父走,带着雪儿走!”
“父亲!”秦重闻言几乎要跪下来求自己的父亲。
“去!否则我再不认你这个儿子。”
“伯符兄,我老了,只会给重儿拖后腿,正好留在这和你作个伴。重儿,你和雪儿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有你在我就放心了,你带着雪儿走!”梅赋拒绝和秦重一起走,他早已下定决心要同自己的老伙计一同赴二人的大义。
“梅伯伯……”秦重哽咽。
“父亲,您不走我不走,黄泉的路长,得有儿子陪着您!”梅雪一摇头,坚决不走。
“秦重,燕都的重军一柱香的时间就能到这里,我们没有时间了。”见秦重这边迟迟不能行动,黑衣人大叫。
秦重还是年轻,在面临有关自己至亲之人的生死决择时,便没了对自己的那股子决断。
那边,菜市口入口处,有大批的重甲士兵冲了过来。人数之多,足以碾碎菜市口中的所有人!
燕军的重甲士兵是帝国真正的精锐,结成阵势后进则无坚不摧,退则固若金汤。
燕兵黑铁的铠甲耸然而可怕。
那是死亡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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