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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命定之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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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合肥回来后,姚勇便从后方新近补充来的两万新兵中选出了一百多人,作为秦重的部下,由其自由训练,并且允许秦重在各部队中优先选出自己想要的人,单独组成一支百军。

    秦重知道,从别的百将手下要兵无异于砍别人的手足,断别人的命路,是要被人所怨恨的,只是顶着韩毅的命令,所有百将才不敢不从。

    但韩毅并不会平白无故的给自己自由选兵,自由练兵的特权。

    这是韩毅对自己作战能力之外,作为一个将领所必不可少的带兵训兵能力的考核。如果自己通过了,以后可预见的未来路都会变得好走些,可一旦自己走错了,不说万劫不复,前功尽弃那是毫无疑问的。

    明知这是韩毅对自己的考验,但秦重接下了。

    他要推翻大燕,将天下重新夺回在汉人的手里,将燕人赶回草原,还天下以民族平等,四海昌平。其志高远,但困难重重,自古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秦重想达到这个目的,必得先得到一个强大且安定的政权支持,而一个强大且安定的政权,又必须有一支强大且百战百胜的军队做倚撑。

    所以这一次,秦重不遗余力的要用尽平生才学,立志练出一支好兵,一点点改变命运的轨迹,撬动大燕这只庞然大物。

    既然韩毅给了特权,秦重便也不多废话,那一十八骑中存活下来的九骑自然是要定了的,除此之外,秦重先是点了从阜阳就开始跟着他的刘满仓,等什中几位士兵,然后中从全军上中选了十几名其他百将手下的士兵。

    见秦重只选了十几名,所有百将才如释重负,庆幸秦重没到自己这里挖人。这十几人中,虽然有已在军中颇有名气的勇士如李末等人,更多的是籍籍无名,此前一直不吭不响的人。

    其他百将见此不由得暗暗嗤笑秦重,明明顶着尚方宝剑,却不趁此机会把各百将手下的精锐之士全部抢走,而是多挑那些一文不名,没有一点过人之处的寻常士兵,当真是没有眼光,真不知韩毅是怎么看重他的。

    秦重鼠目寸光?也许是吧。

    但这寥寥十几人中,以后出了两个名动天下,声震北漠的名将,他们一个叫唐凌,另一个叫王钧。

    秦重之所以不选那些所谓的“鼎鼎有名”的勇士,是因为他选人从不看名气,只看战功和实力,那些所谓的“勇士”,大多数只知道窝里横,在自己军营里横冲直撞的,一上了战场腿却不由自主往后撤。要么就是虽然勇猛,但目无法纪,我行我素,丝毫不把军规和上司当回事,秦重固然有的是法子将他们收服,但这些人再勇猛,在强调整体战斗力的战场上永远是一堆散沙,根本成不了气候。

    这两种人最令秦重不齿,待在秦重手下活不过三天。

    唐凌我们并不陌生,他便是秦重初进雍军时,经常穿过大半个军营去谈话的人,秦重为此还和一个黑脸大汉打了一架,在雍军中初显了名。

    唐凌其实生得貌不惊人,身高不过七尺有余,一字眉,稀胡须,是普通安徽人的长相,放进雍军士兵中根本找不出来。

    他是泥水匠出身,三代都是家无寸土的贫民,但唐凌虽然身为一名普通的泥水匠,但丝毫不因为泥水匠是下贱的工作便有所怠慢,相反他既干一行便爱上这一行,对各种工事和建筑研究很深,所构筑的房舍、垒块,甚至打的井都坚实不已,极其完美,算得上艺术品,而且他还与其他木工师傅互学互教,在建筑工艺之外,又修成了一名木工绝技。

    那一天,秦重刚刚来到阜阳的雍军驻地中才两天,在考察营地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一帐营盘修筑的极其严实,夯土实整,帐边严密,且与这一帐营盘相隔不远的一段木质围栏修得同样坚实严整,固若金汤。

    秦重断定这必定是同一个人所筑,便进入营帐中探问,由此便认识了唐凌,而交谈之下,秦重发现唐凌不仅手艺精湛,见解和品性都极优秀。

    这样的唐凌,俨然是一个古代的“工兵专家”,

    但唐凌最重要的品质还不止于此。

    除了这些看得到的硬件本事之外,唐凌更为秦重所珍视的品质便是心思缜密,性格坚实,对许多事情都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并能坚持真理,绝不随波逐流。只是他认定的事情,八匹马都拉不回来。

    这在别的地方例如官场,或许是缺点,会被人说成“不懂事儿”,“认死理”,牛脾气。但在军队里,这却是最宝贵的品质之一。

    比方说守城的时候。

    按说,以唐凌这等本事,本不用到军队里面冒险求生才对,军队虽然是个上升的好通道,但实在太过危险,对武力并不过人的唐凌并不算友好。

    但唐凌又何尝不想安稳过一生,但兵荒马乱的‘落燕时代’,连年的战乱使得人口急剧减少。而且在那个人人自危,所有人都急急躁躁的时代,根本不允许他这样的精益求精的人存在,所有人只想着唐凌能快一点,再快一点,更快一点的建好,根本不管建筑的质量如何,他们想反正也不是自己用,只要有钱赚,粗制滥造又何妨?

    唐凌当然不会妥协,他是对自己和自己的作品严格要求的人,不能容忍豆腐渣工程的出现。

    所以找唐凌做工的人越来越少,一开始唐凌还能吃上肉,再后来是干饭,再后来连粥也喝不上,渐渐地唐凌便连稀粥也喝不到了。

    所以唐凌才来到了雍军。

    相比唐凌,王钧的经历就传奇的多了。

    王钧是洛阳安都府人,农户出身,家里世代务农,但他性格争强好胜,小时候精力充沛而无处可泄,顺手便收服了十里八村的小孩子,成了远近闻名的‘孩子王’。

    对,没错,就是十里八村全部的小孩子。出门的时候,王钧的后面经常跟着一整条街的‘小弟’,场面极其壮观。在安都这个小小的县府,王钧这样的小孩几乎是空前的,也有可能是绝后的。

    长大了,王钧便自然而然的进了黑道,但黑道并不是那么好混的,他一个家里无权无势的白丁,又不懂察言观色和权谋之术,在道上摸爬滚打数年仍然是一个无家可归,处处受挫的小混混,空有一身勇力和建功立业的热血,却每每面对冰冷的墙壁和无形的阶级大山而叹然。

    二十五岁重阳那一天,距离他的生日不到一个月,他所在的“东城帮”派他和一个从入帮就开始带他的中年混混“老柴”去安都的一条街“打麦”,说白了,就是去收保护费。

    王钧知道这是收油水去了,自然喜滋滋地跟在老柴屁股后头去了。

    但他们却不知道,自己走向的,是一条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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