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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陪练

作者:兜不住的流年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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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山城只是个临山而建的小城,因靠近云雾山脉,盛产皮毛、药草和一些山珍野味,前来采购的商贩极多。

    而云雾山脉深处有玄兽,不管品类、数量还是等级,都颇为丰富,所以周边郡县的炼气士也会时常来云雾山脉猎杀玄兽。商旅多了,望山城自然也跟着繁华了起来。

    城南一带,大大小小的府邸井然有序,主人家非富即贵。

    沈府,望山城三大家族之一,府邸自然是修建的又大又华丽。

    金霄到来时,沈府早已打开了红漆铆钉大门。

    守门的李老头见到金霄后,并未阻拦,笑着招呼道:“金小哥,今天又来上工啊!”

    金霄回礼道:“是的,李大爷!”

    李老头好心催促道:“快去吧,别让孙少爷久等了。”

    “知道了!”

    随后,金霄不再耽搁,径直往演武场而去。

    当金霄穿廊过户,七拐八绕来到演武场时,只见一少年正在青石铺就的场地上修炼拳脚功夫,拳脚有力,动作迅捷,犹如一只成年的花豹。

    少年与金霄差不多大的年级,着锦丝练功服,剑眉星目,棱角分明,体型挺拔,四肢匀称。

    此时,少年显然也主意到了金霄,不过少年却并未停下,仍继续打着他的拳脚套路,饿虎式、灵猫扑鼠、、、、、、

    此套拳法名为《三十六路长拳》,与《三十六路天罡剑》一脉相承,都是入门级的武技,乃大夏王朝流传最广的炼体武技,并无稀奇之处。

    这套拳法金霄也会,甚至打的比眼前这少年还要好。不过,师父常教导他:做人一定要知道藏拙!因为别人不知你的底细,才会对你心怀敬畏。如果你的秘密全都公之于众,别人就会有防备、应对之策。

    师父的脾气虽然差了点,可是这话却有大道理。所以金霄一直谨记师父的教诲,从不轻易显露他的本领。

    一趟拳法打完,少年收拳,呼出一口浊气。随后,转身对金霄问道:“金霄,你是否要先活动一番筋骨?”

    金霄答道:“不用,我来的路上已经活动过了!”

    沈青听后点了点头,说道:“那好,我们今天就由拳脚功夫开始。金霄,今天你可要撑的久点,我要将昨天的功课补回来。”

    金霄走上演武场,在距沈青两丈外的地外停下,说道:“一定尽力!”

    “请!”“请!”

    两个少年摆开架势,下一刻,便战在了一起。

    沈青是名门大户人家的子弟,是望山城同辈中的佼佼者,是有望在十六岁之前开辟丹府的炼气天才。而金霄,只是一个人厌人轻的小乞丐,与师父相依为命,以讨饭为生。

    按理说,这两人八竿子也打不到一起。可世界就是这么奇妙,两个地位悬殊,命运更是天差地别的少年,此刻居然在演武场上打的难分难解,一时难分胜负。

    话说三年前,沈府在城中广贴告示:招聘陪练少年一名,凡年龄在十五岁以下,身强体壮、身手敏捷者皆可应征。而工钱按日结算,一日一两银子。

    一两银子,可以买五十个肉包子或二十斤大米。一时间,前来应征的少年络绎不绝。

    可是,等这些应征者与沈青交手后才知道,这钱却一点也不好赚。

    沈青虽然年幼,可实力高强,同龄之中难逢敌手。而前来应征的少年不过是些寻常百姓人家的子弟,平日虽也有修炼,但根基太差,可又怎是沈青的对手。

    所以两年来,沈青的陪练换了一茬又一茬,没一个能做的长久,直至金霄出现。

    当时,金霄一身破衣前来应征,还差点被守门的李老头赶了出去。

    金霄虽然不是沈青的对手,可胜在身法灵活,又常常突出奇招,沈青想要取胜,也要费一番功夫。

    最关键的是,金霄皮糙肉厚,还十分耐揍。所以一年多来,沈青再也没有换过陪练。

    场上,拳脚声,衣袂声、呵斥声响作一片,两人动作敏捷,令人目接不暇

    只见沈青向前跨两步,便已来到金霄近前,拳头带起劲风,向金霄胸口打去。

    而金霄脚下一晃,便让了开去。可沈青反应极快,紧跟而上,又是一拳打来,直取云霄小腹。

    匆忙间,金霄把腿一抬,刚好封住了沈青拳头。然而不待金霄把脚落下,沈青脚下生风,向他右腿踢来。

    金霄急忙向后一跃,便化解了沈青的攻势、、、、、、

    沈青拳法精湛,势大力沉,招招紧逼,恨不得立刻就能将金霄败于拳下。

    而金霄身法灵活,任由沈青他狂风骤雨,金霄始终如那一片扁舟,虽然有些狼狈,却也次次险象环生。

    其实这两人的实力在伯仲之间,如果金霄放手一搏,两人谁胜谁负倒也两说。

    可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金霄拿了沈府的钱,是要赔沈青修炼武技,而并非打伤沈青。所以金霄很少进攻,一直在努力躲避沈青的进攻。

    不知不觉,两人已经打了六七十个回合,金霄身法也不似之前那般敏捷,终于被沈青抓住机会,以一招‘暗地藏花’打倒在地。

    沈青收拳,关切道:“金霄,你没事吧!”

    金霄骨碌翻身而起,揉了揉胸口,恭维道:“不碍事!沈少爷你越来越厉害了!”

    然而沈青听后却摇头摇头,失望道:“金霄,你身法灵活,想来手上功夫也不会差到哪去,可你每次与我对练从来不肯放开手脚,这样的对练哪怕次数再多,也没多大意义!”

    他找人陪练,就是为了磨炼自己的武技。可是,他每次只是一味的进攻,从来不用理会防守,这样练出来的武技,是不完整的。

    而沈青虽然清冷了些,可并未因为金霄乞丐的身份而轻视。而且两人虽是雇佣关系,可这一年多来,两人时常交手,已经打出了感情。

    金霄只是收钱办事,又非生死相搏,当然不会拿出全力。

    而此时,听沈青此话的语气,似乎对他这个陪练多有不满,金霄也怕沈青失望之下真不要他这个陪练了,那他的财路和安稳的生活岂不是都毁了,于是连忙奉承道:

    “沈少爷,武技精湛,招式环环相扣,我不过学了几招三脚猫的功夫,又怎是你的对手!”

    从小到大,沈青听惯了阿谀奉承,又怎会被金霄几句阿谀之词糊弄过去。与金霄一同在演武场边上坐下休息,沈青说道:“金霄,等会对练剑法,我要与你换个位置,你进攻,我来防守!”

    沈青连忙摇头,拒绝道:“沈少爷,你就别为难我了。我也就跑的快点,你让我进攻,就是要我放弃我的强项。若真要如此,只怕我会败的更快。”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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