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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诺兰德,旧伦敦。从我有记忆开始,我就想当一个帮派成员。当时,对于我来说,当一个帮派成员比当圣者长还好。
在我打工时,看到他们,就有一种归属感,一种成就感,在充满无名小卒的环境中,他们不像别人,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吃饭不用付钱,车子可以停在任何地方,从来不会有罚单,深夜里一个人走在任何黑暗处,也不用担心被人抢钱。
不用工作,城里所有人都依靠他们,每个人都会把自己赚的一份交给他们。
我跟他们唯一接触的机会,就是在交保护费时,但是那让我激动,能和帮派成员搭上话,即使我要交上去三分之一的收入。
吉米,他顶多才二十**岁,但是已经是一个传奇人物了,只要他一出现,所有人都像是发疯了一样,但更多的是恐惧。
他保护着这座城市,去保护那些圣者没法保护的人,就像是圣者长的双胞胎兄弟,但是圣者党从来不会明白这一点。他们搜寻吉米犯罪的证据,搜寻吉米走私义肢的证据,但是他们从来不会得逞,大家知道吉米是什么人,知道惹到他的后果。
他就是那种一旦惹上事,整座城都在帮他的那种角色。
在工作时我最喜欢的事,就是看着他们,静静的看着,看他们互相开着危险的玩笑,拿枪指着对方的脑袋,有些时候玩笑闹的无法收尾,甚至会相互开枪。
这些让人着迷,他们是真正的强者,能控制自己想要控制的东西,他们想要什么,就去拿,缺钱了,就走进所有开着的店去“借一点”花。
他们把头发梳到后面,穿着整齐的西装,腰带上面别着枪,兜里随时装着一沓厚厚的现金,任何帮他们的人,都会得到其中的一张。
一次,我记得有一次,我离吉米只有一两米远,然后我去给他倒了一杯酒,然后,然后他把一张一百美金的钞票叠整齐放到了我的上衣口袋。
这就是他们,悲惨世界中的胜利者。
那是一段黄金的时光,直到现在依然是我生活中的一个信念,在吉米还没有跟疯子奎开战之前,在王血没有现世之前,这座城是那么的安静美好。
战争给人带来了太多的恐惧,核冬天刚刚过去,久违的太阳,谁会去反抗闹事呢?
当然也有,来自地下的垃圾们,他们在核战争的时候逃到了地下,在地下建立了很多城市,他们是一群蝼蚁,当我们已经占领了地上世界时,他们又开始做一些令人作呕的事情。
他们掏空了几个城市的下方,几座城市就这么消失在了人们眼前,人们生气的朝那个深不见底的洞里扔垃圾,扔炸药。
吉米甚至花大价钱买了一门炮,那是核战争前的产物,但对于我们来说,这已经是能买到最好的了。
惹到吉米不是一件好事,他每天朝洞下打几十发炮弹,谁让那个消失的城市就在我们的边缘。吉米差点花光了所有的钱,还好他是个帮派分子,完全不用在乎那些。
等熄火了半个月之后,吉米又穿着西装出现在酒吧里,给他开门,就有一百美金。那个黑漆漆的洞,也被人忘到了脑后。
后来,听说双子进入了那个洞,他们不停的向下探索,这是件难事,谁知道下面有多深,会有些什么。但是双子不在意,要知道地面上的人想要进入地下,根本就是痴心妄想,没有门道,不知道的入口,那是个愚蠢的决定。
我是在十六岁才加入帮派的,那时候我已经羡慕了整整三年。再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才接触到了吉米,那时候我才刚刚“进化”,进化是现在世界人类的变种,核战争让我们变化,让我们开始不再是正常的人类。我们才是人类的未来。
就是这样,在我声音刚刚开始变哑的时候,我能够控制别人看到什么,就是那么简单,但是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我让老板看到了他正在洗澡成年了的女儿,让他的女儿看到了他在门口探进头去,这当然是假的,但是谁能够分辨呢?就这样我看着父女之间越来越冷漠,而我明明发现有些他们都有些脸红。
这不能够怪我,老板在我休息时踢了我一脚,要是以前,我就收拾东西去干活了,但是当我发现了这个能力之后,我知道改怎么去报复,毕竟没人知道那是假的,没人知道是我干的。
在那之后,深夜里,我看着老板悄悄进了他女儿的房间,我什么都不用做,只是上前去轻轻的敲敲门,告诉他我要两倍的工资。
这就是全部,老板越来越忙碌,但是我越来越清闲,我只是摆弄着店里的低级义肢,不时的调戏一下他那个漂亮的女儿,生活渐渐变得美好起来。
当然也要堤防老板那个抠门的人,我这种人,即使死在店门口,也没有人会报警,或者关心一下,我可能躺在那直到腐烂的只剩下骨头,这就是我的人生啊,难以改变。
于是我主动去和老板搞好关系,让那些进来买义肢的人,看到虚假的幻象,华丽的装饰,打扮光鲜的店员,还有不可思议的功能。
就这样,店里赚的钱越来越多,但是回来找事的人也越来越多,这时候怎么办?
吉米,吉米。终于能够接触到了吉米,他接手了我们的店,我们付给他七成的钱,但是谁在乎,即使是这样,我们依然赚了两三倍的钱。有谁来找事,打给吉米,有人来抢劫,报上吉米的名字。
好笑的是,有些外来的人不认识吉米,他们疯狗一般的叫嚷,带着土味的口音,我们并不反抗,只是期待第二天会不会有他们大陆的人给他收尸。
有我,吉米,还有一堆钱,老板自然不会再对我有什么意见,店里已经离不开我了,如果我躺在店门前,第二天吉米会给我收尸,会给我一块像样的墓地,最重要的,第二天,老板会躺在我死的地方,直到尸体腐烂的只剩骨头。
我甚至霸占了他的女儿,要知道现在的世界,女人是个稀罕的东西,在全世界出生率越来越低的情况下,有一个女人是无比的幸运,甚至吉米才只有两三个女人。
吉米越来越喜欢我,我也正式的成为了帮派分子,我一直梦想的事情。但是吉米并不知道我有这种能力,他仅仅是以为我有不错的口才,或者是过人的技艺。
终于,我也和他们一样,我有了自己的车,赚的比大多数人都多,然而我仅仅是到处转,老板见了我会鞠躬,我在餐馆吃饭,不需要付钱,擦擦嘴就能走,把车停在路的中间,都不会有人管,他们只是很熟练的绕开,我开始在口袋里放一沓厚厚的现金,给那些还是孩子的人,我能看到他们眼睛里闪着光芒,能看到他们的向往,帮我打开车门,好的,给你一百美金。
这就是权利,甚至有些孩子开始帮我把东西提回家。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他们尊重我。
身上的西装还有腰里的枪,让我感觉这才是人生的开始,然而,的确是真正的开始,麻烦不断的开始,越来越痛苦的开始。
地下的蝼蚁开始反攻地上,科技的失控,还有人类“进化”的势力,以及,以及王血的出现,这个世道开始乱了,完全没有以前那么轻松。
谁知道王血是什么,但是从第一脉王血出现,就能感觉到世界的震动,那是那么强烈的震动,仿佛要洗涤这个饱经沧桑的地球。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
然后,然后他们开始掠夺地盘。
弗拉德、卡诺莎、切斯特,还有一个不知名的人,但是有人说过看到了第四王血的降临。
就这样,才过了几年,我们这片大陆,就全部被瓜分完成,吉米也成了人家的手下。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看他被人带上了车,等他回来的时候,眼睛里那种霸王的绝对,已经消失了,我自然是明白的,安安静静的跟在吉米的后面。
接下来吉米消沉了很久,但是我知道,他不会轻易的只做一个小随从,他肯定有他的计划,去改变,去回到过去,重新统治这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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