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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鸿鹄之于燕雀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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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叔宝一行被安排在了沈府中一处独立的庭院,有两栋小楼,楼下一处荷塘,塘中小荷才露尖尖角,水中假山濯濯而立,三两游鱼时隐时现,塘边用淮水河滩的卵石铺就的小路曲折蜿蜒。正值人间四月天,庭院里的花圃中春意浓浓,奇石白墙相映成趣,清雅的很,后世江南园林的风雅精致于这个时代已初见端貌。

    陈叔宝自认为自己是一个会欣赏美的人,生活的乐趣也在于会发现美,相对于这个时代慢吞吞的生活节奏,他很喜欢,也很不喜欢。对于这个景致还不错的庭院,一直向瓜瓜妹子标榜自己是搞艺术的陈叔宝还是很满意的。

    沈君高给他配了十几个与自己年岁相仿的长像都还不错的侍女,负责他在沈府的生活,这让陈叔宝很高兴,他突然想在这沈府多住几日,拿生病当借口,想必沈君高那个大胖子不会介意吧。

    在侍女温柔且周到的服侍下,陈叔宝沐浴更衣,洗净了风尘,脑后长发随便的用丝带扎了下,换下了麻布胡服,让瓜瓜妹子帮自己穿上了华丽丽的锦袍,自觉颇有玉树临风的贵公子风范,就连行为举止也有了些潇洒风流的雅韵。在瓜瓜妹子颇为鄙视的眼神下施施然的出了庭院,在沈府管家的带领下来到沈府待客的醉友厅赴宴。

    对于接待安平王陈顼的大公子,沈君高还是下了几分力气的。沈家在淮南为官,有身份有地位的文人士子来了十几个,族里颇为出色的年轻人也都来作陪,待客的大厅里满满当当的几十号人席地而坐,高谈阔论,赏舞对饮。气氛在沈君高、沈申里与沈家几个情商还不错的大人的带动下搞得很是活跃,其主题不外乎是安平王爷怎样怎样,这个说安平王爷很有能力,那个说安平王爷待人很好,这个又说安平王爷国之柱石,那个又说安平王爷谦谦君子。所以做为安平王爷嫡长子的陈叔宝也一定是错不了的,一定会是一个德智体美劳各方面都发育完善了的好孩子。

    第一次参加这个年代正式宴会的陈叔宝只能好好好、是是是的随口敷衍着,期间还被灌了很多味道寡淡的酒水,让他大呼上当,腹诽着老子才十二岁,就这么灌老子,但看了看厅里几个好像比自己还小的沈家的年轻人,正大呼小叫着狂饮海吹,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大的年轻文士在兴奋之下拉起一个同样很兴奋喝的满面红光的白胡子老头,两人称兄道弟的一起相互搀扶着醉醺醺的身子,来到厅中,拉过那些翩翩而舞的舞女,与其一起手舞之,足蹈之。完后还一起商量着这个舞女的臀部如何如何,那个舞女的脚是如何的珠圆玉润,另一个的细腰若是在床上该怎样怎样的。。。

    这两位称兄道弟的好基友,一个是另一个的嫡亲的爷爷,一个是另一个嫡亲的孙子,陈叔宝刚才听他们亲口说的。

    魏晋之风流,竟是如此的放荡不羁。

    终于结束了饮宴,菜没吃几口,酒喝了不少,腹中带着水流轰鸣之声的陈叔宝醉醺醺的回到了自己下榻的庭院。

    天色已晚,已经躺在床上假寐的瓜瓜妹子听到陈叔宝回来的声音,起身拿起烛火便开门来到了院中,几个沈君高安排的婢女紧随其后,于那掌着灯笼在前引路的沈家家丁手中接过醉醺醺的陈叔宝,嘱咐随着陈叔宝饮宴的两个侍卫自去,便扶着陈叔宝进了屋。

    几个婢女帮着瓜瓜将酒醉的陈叔宝脱衣净身,扶上了床之后便自去了。瓜瓜如往常一般,熄了灯,去了衣服上了床,自床尾绕过陈叔宝来到里侧,身子伏在陈叔宝有些瘦弱的胸上,拉过毛毯为两人盖上,这便打算睡觉。

    “瓜瓜,明日去逛街吧!你去不去?”陈叔宝不知何时已有些清醒了,一只手环住瓜瓜妹子的小腰,在其细腻的肌肤上慢慢的摩挲着,另一只手在瓜瓜妹子的小脸上拍了拍,轻声问道。

    瓜瓜轻“嗯”了一声,便没了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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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正午,因路途劳顿,昨夜酒醉,陈叔宝睡了一个饱饱的懒觉。起身梳洗后来到正堂,沈府的管家与沈家公子沈尊礼已经等候多时了。跟陈叔宝说了下情况,因为冰雪初融,江水水势渐涨,前日所有的官船已于淮南仓向扬州前线运送军粮,至今未归,所以需要陈叔宝等些时日才可以乘船入京。

    陈叔宝假模假样的,带着迫切的小眼神很是关心了一下自己日后的行程,并提出走官路上京也不无不可之后,这才有些懊恼的接受了安排。

    沈尊礼是被打发来于这几日陪陈叔宝吃喝玩乐的,他二七年纪,听闻已过继给了现今的左民尚书、前军将军沈君理沈仲伦为子。原因好像是沈君里沈尚书其子沈遵俭早夭,后来陈叔宝的姑姑会籍穆公主又早逝,沈君理便麻溜的纳了几房妻妾,却始终没有男嗣,沈君理便于自家亲弟弟的儿子中过继了一个男丁,也就是面前这位看着人模狗样的沈尊礼了,打算让他继承自己的家业,对于小白脸,陈叔宝一惯都是带有恶意的。

    说起来,应该叫表兄呢!因为昨夜饮宴已经见过面了,这时候两人颇为的热络,沈尊礼陪着陈叔宝吃过了早饭,便引领着陈叔宝一行人出了门,打算领略一下这淮南的风貌了。

    作为沈府的贵客,帮鹰走狗是一定要带的。七八个家丁开路,四五个丫鬟随身而侍,二十几个腰藏短剑的侍卫护于四方,一行人浩浩荡荡的上了街。当然,瓜瓜妹子也是紧随着陈叔宝的。

    陈叔宝其实很想去昨日惊鸿一瞥般的那条街道,去见识一下这个年代的胭脂场,但身边这位正口若悬河的有些自来熟的表兄是猜不到这位即将成为安平王世子的才十二岁的少年人的心思的,所以,陈叔宝打算提醒他一下,打量了一下他的身高,他才十四岁,也就只比我大两岁而已,竟然比自己高了这么多,竟有一头的差距,心中嫉妒腹诽,也暗想着,想必他应该是经常的光顾那里了吧!

    “元秀贤弟,前面便是刚刚我与你提起过的蔡家纸坊了,自晋朝北冠南渡以来,这蔡氏将祖家的纸坊一分为二,一个在京城的南琅琊郡,向来是在那王家的庇护下**蔡侯纸。另一个便置在了我们淮南,自此已有二百余年了,期间又九次扩建,如今已将小半西城纳入其中,有工七百余户,奴三千余人,是我这淮南一等一的世家大户了。”沈尊礼很称职的扮演了一个导游的角色,半个上午的时间,带着陈叔宝游遍了半个淮南城,将这淮南城的几个名声颇为响亮的地方逛了个遍,但就是没有去陈叔宝想去的地方。

    看着街道周围林立的全是一些卖纸的作坊,对于造纸技术,陈叔宝原就不懂,对于这个年代的纸,陈叔宝就更不想多说了,也没有发表任何见解和看法的**,只是装作很有兴致的样子,听着沈尊礼如数家珍般的滔滔不绝说着,如一个演说家,如若自己真的是一个十二岁的少年人,那他的演说便很有煽动力了。

    一直在随侍陈叔宝身后侧的瓜瓜妹子便听的很认真,也很入迷,对于有见地、有学识、有涵养、又有颜的公子哥,瓜瓜妹子一直都是很有好感,尤其他还会吟几首古诗,其态颇为潇洒倜傥,瓜瓜觉着,这才是世家公子该有的风范,哪像自家公子,除了会吟几首诗,便只会整天说些痴话,做些不知所谓的奇怪事情,还没事老往那山上跑,自建了房子,找了一些人后,干脆就不下山了。

    用陈叔宝的话来说,瓜瓜妹子是个小花痴、颜控,对于自己的样貌很有些小意见。

    听说这淮南有名的酒楼便在不远处的街上,在与沈尊礼随意的交谈中,陈叔宝很容易的就知道了自己最终的目的地,跟那酒楼所在的街相连,只要吃了饭出了门往东走,没几步便到了。

    “表兄,小弟曾随父久居长安,听闻蔡氏世居桂阳,竟想不到这蔡氏在淮南还有如此大的产业,父王曾与我兄弟说过,当年蔡公发明了造纸术,泽泽万代,真乃我辈文人学子之幸也。”陈叔宝随口敷衍着沈尊礼,一边拿起街边商贩摆着的纸,感觉还不如自己平常用的纸,想想便知道了,自己用的是南琅琊郡蔡氏的出品,真正的蔡侯纸,那纸轻薄柔韧,相较于这淮南蔡氏出品的纸张,品质好了不止一筹。当然,与后世的纸张还是没有可比性的,也没有后世的污染那么严重。

    “哈哈,这蔡氏将其基业置于淮南,是因为此地水路之便利,我沈氏商船、车马八方通达,这淮南所有产业出品,大都是由我沈氏乘送,明日,我便与贤弟出城去码头看看我沈家的船坊,虽不及建康孙、周两家的舶坊规模,但若论运送之便利迅速,这江南之地可唯有我沈家商船了。”谈到了自家产业,沈尊礼很是自豪,自家的船坊,是一定要带安平王爷的这位大公子去一趟的,需要向这位安平王爷的嫡长子展示一下自家的实力,这是族里交代下来的最重要的任务。

    陈叔宝见过大船,让他很震撼,因为他见到了四五层楼那么高的大船,是可以容纳三千人的大舶,建康孙氏出品。这年代,这种船人家都叫舶。他想不到,在这个年代,竟然有了如此高超的造船技术,确实让他震惊了一把。只是在细细的观看了这大舶之后,陈叔宝发现这么牛的船竟然没有龙骨,意味着只能在没有大风大浪的江水耍耍威风,一旦到了海里,一个大浪拍过来分分钟就会是船毁人亡的杯具下场。

    当然了,陈叔宝也没有想要去改进它的心思,让其在造船的时候弄个龙骨出来,或者利用自己也不太懂的物理学的一些小常识改进一下风帆、船舵等等,以便于大大的增强这些大舶在水上的寿命,陈叔宝认为现在还没有必要这么做,再说人家也不一定会听他的。

    “但凭表兄安排。”一个上午,沈尊礼说什么,陈叔宝就听什么,沈尊礼说要往东,陈叔宝就绝不会往西,任凭安排。陈叔宝很识趣,人家想要推销自家的东西,显示一下自家的实力,以便于自己那位王爷老爹问起来的时候可以随口的提上两句,只要把人家想要给自己看的和说的话原封不动的传达即可,自己的作用和性格定位在沈家人看来不就是如此吗?看在人家这么用心接待自己的份上,这种小事也不无不可。

    抬眼看看日头,已是正午,沈尊礼开口道:“贤弟,过了此街便是南淮楼了,这南淮楼的鱼鲜可是一绝,我们这便去。”

    “好,表兄先行。”看后面家丁把马牵了过来,见沈尊礼摆了摆手,显然是很近了,步行过去便可,陈叔宝很有眼力价的抬手让了让沈尊礼。

    “同行,同行。”相处了一上午,对这位脾气极好、性子温和、有些木讷的安平王爷的嫡长子,沈尊礼很有一种优越感,这种优越感,显然跟两人的身份有着很大的关系。他发现,面前这位身份显赫的小贵人,相貌平平还有些木讷,如此的平平无奇,毫无存在感,与自己原来的亲爹,如今的叔父沈君高的判断相同,除去了身份,自己和他,鸿鹄之于燕雀乎!这种感觉,很爽!

    沈君高虽然身体虚胖还有些痴肥,但颇有吏能,甚得民和,相人更有一套,这淮南地界,经他断语的少年人,基本相差无几,这个黄奴儿,也只不过是一只拥有显赫身世的小家雀罢了!

    陈叔宝也很希望所有人都把他当做一只小家雀,自打两年前历经了九死一生逃到天门郡,他便一直努力的维持着作为一个小家雀的形象,于此同时还着手打算培养很多小家雀,做一些他曾经没有机会做,现在有机会做的事情。

    风起于青苹之末!这话出自比自己身处的这个年代早了近千年的战国时期,当时楚国的大才子,屈原的后学,历史上有名的美男子宋玉的“风赋”。

    对于说这话的人,那位有名的美男子宋玉,陈叔宝半点好感都欠奉。主要是因为要是有一个美女天天的趴在你家墙头上看你三年,你竟然没有理她,没有和她发生一些什么,用这么一个狗屁不通的故事来让人知道你是一个天下少有的美男子,这人得多自恋啊!但对于宋玉的文学水平,给后世留下的宝贵的文化遗产,陈叔宝还是很认同的。古人拥有大智慧者不胜枚举,五千年的文明星河璀璨,熠熠生辉。陈叔宝很有自知之明,小心谨慎的做一个潜伏者,就好了。

    当然,陈叔宝心里很清楚,在自己的前世,宋玉的“风生于地,起于青萍之末”这话有一个很响亮近义词:蝴蝶效应。如果在恰当的时候自己这只妖蛾子能够及时的扇扇翅膀,改变一下自己以后喝酒把自己喝死的悲惨命运,这就可以了。

    沈尊礼心情舒畅,拉过陈叔宝,携着他的手,哈哈笑着与他并肩向南淮楼行去。

    早已有家丁一早便在南淮楼订好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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