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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三分英气 独孤求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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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骄阳似火,黑衣如墨。

    黑衣之下,浓稠猩红的血水在河滩卵石之间渐渐溢出,随着河滩缓坡逐渐渗入那缓缓流动河水里,化为了一条条血色的丝带。河中几个鱼儿似是闻得了这腥气,急急游动而来,在这血色丝带中穿梭不止,有几只肥硕健壮的鱼跃而起,于那血色丝带中猛的落下,打碎了这丝带,腥气更浓了,鱼儿们更欢快了。

    宣城郡宛陵城中最大的客舍院落,昨日被一行天黑前才入城的人包了下来。

    今日正午刚过,一架配备了八个马鞍,却只余四匹伤马的车驾在东城门守门兵卒惊疑的目光下入了城。车驾刚刚入城,便被一位身着短打胡服的黑衣人拦了下来。交代了几句,只余四匹伤马,三个活人的车驾便在这黑衣人的带领下自东门而入,自西门而出,沿着官道,径直向西而去,消失在了宛陵城外,未做任何停留。

    客舍院落中,陈叔宝身着宽袖白色麻衣,身下凉席,盘坐于院落中一棵此时已经十分茂密的柳树的阴凉之下,面前置一方桌,桌上一壶茶,两个陶杯,一碟松果,几颗青梅。方桌对面同样盘坐着一人,这人二十岁许,身着黑衣,面色平静,执壶给自己倒了茶,又去剥那松子,等待着对面陈叔宝的问话。

    陈叔宝手中有一张绢帛,裁成条状的细细的绢帛上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小字,认真的读完,将绢帛随手扔给了面前的黑衣人,叹口气问道:“二十一人,毒毙,何毒?”

    “鸩毒,溶于酒中无色无味,千金难得,是属下大意了,不想那些杀手竟在箭头之上涂有此毒,看来他们对公子您势在必得。”这黑衣人说话声音很轻,略微有些沙哑,他一边回答,一边自怀中掏出了一个火折子,点燃了那陈叔宝扔过来的绢帛。

    “鸩毒是不是鹤顶红?”陈叔宝惊疑的问道。

    这人微微一怔,说道:“鸩毒乃自鸩鸟体内熬炼而出,公子所说鹤顶红乃砒霜,霜毒性虽烈,但也不及鸩毒可用万一也。”

    听得此话,陈叔宝抬手挠了挠脑袋,说道:“原来如此,还真是长知识了。”说罢,继续道:“昨日之事如何了?”

    “三十七人,曝尸交水河滩上,未留活口。”声音虽轻,话中杀气却给陈叔宝一种血腥之感。

    陈叔宝皱起了眉头,端起了茶杯,却也不喝,停在空中,久久不语不动。面前的黑衣人见陈叔宝这模样,便再次剥起了松子,一颗颗的往自己嘴里送,还不时的喝口茶,随意的很,显然是在等待着陈叔宝说话。

    陈叔宝还未开口,瓜瓜妹子从屋内出来了,双手端着一个铜盆,里面盛着清水,水中放着一个铜壶,迈着婀娜轻巧的小碎步,施施然的走了过来。

    或许,在面对陈叔宝的时候,这短打胡服的黑衣人从未感到过拘谨和压力,状态也很是随意,虽然自己的命是公子的,但是,却从不恐惧。但面对还未及笄的瓜瓜妹子时,总能感觉到一种与生俱来的压迫感,哪怕她才十二岁,也从未对自己释放过任何恶意。

    这种感觉是何时才有的呢?大概是自己亲眼见到她一巴掌拍死了那头白虎之后吧!

    在面对瓜瓜妹子时,他们总是这么的拘谨。瓜瓜妹子近前,陈叔宝便回过神来,鄙视的看了一眼对面这人突然间小心翼翼的模样,将手中的茶杯置于桌上,对近前的瓜瓜说道:“瓜瓜,刚刚得了消息,我才记起来,你喜欢的那位王家公子很像一个人。”

    瓜瓜将铜盆放在席上,自水中捞出了两个玉杯放在桌上,提出了铜壶,随手斟出,赤红色的酒液晶莹剔透,酒香香甜入鼻,刺激着味蕾,水线如玛瑙般落入了玉杯里,赏心悦目之极。此为梅酒,陈叔宝用杨梅所酿,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斟满了玉杯,瓜瓜这才问道:“像什么人?”

    “东方不败,徐老怪版的。”陈叔宝迫不及待的端起了杯子浅酌一口,砸吧砸吧嘴儿,那模样,像极了一个小酒鬼。

    面对瓜瓜妹子很是拘谨的黑衣人也很喜欢这梅酒,小心翼翼的端起杯子一饮而尽,这一口,足以令他回味儿半响。他不仅是喜欢这梅酒的香甜可口的味儿,更喜欢这鲜红的颜色,因为它像极了昨日交水河滩上那融入河水中的血的颜色。

    “东方不败?好骄傲的一个名字。”瓜瓜妹子诧异道。

    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陈叔宝递过杯子示意瓜瓜给自己两人斟满,说道:“何止骄傲,还不男不女呢!不过公子我喜欢的很。瓜瓜,你看他,他们可都怕你,我看这王霸之气可都在你身上呢!天下英气三分,他王家少姬能独得一分,剩下那两分,是瓜瓜你的,他如果是东方不败,你便是独孤求败,怎么也要比的过他才是,你说是不是?”

    最后这一问,是问坐在对面的黑衣人的,这人听了这话急忙的点点头,附和道:“独孤求败,孤独于世,只求一败,乃当世无可匹敌之意,比那东方不败更为高了一筹,东方无敌怎比得了当世无敌,公子高才,龚家妹子也能当得此称呼。”

    “王家少姬是那位公子吗?”瓜瓜将两人酒杯斟满,就陈叔宝身边款款坐下,脸颊有些微红,被对面这黑衣人的阿谀奉承之词夸奖的有些羞涩。

    陈叔宝迫不及待的再次拿起酒杯小口的抿着那精透红亮的酒液,随口说道:“就是他了,对你我说的那个假名字王归,显然是说给你家公子我听的,知道他们为何不教我入京吗?子嵩或许你还记得吧!”

    “二公子?”瓜瓜惊讶的问道。

    陈叔陵,陈叔宝的二弟,虽有两年多未见了,那时候的二公子虽是年幼,但自小模样便颇为俊秀,乖巧伶俐,那时自己公子陈叔宝性格木讷,王爷颇为不喜,所以二公子更得安平王爷的宠爱,他的生母彭氏也是个大美人儿,这些瓜瓜都还记的很清楚。

    陈叔宝小口抿着酒,或许是总觉得不太过瘾,索性一饮而尽,不禁赞道:“爽快!”说罢呼了一口酒气在瓜瓜妹子的小脸蛋上,面带嘲讽的调笑道:“就是叔陵了,我的亲二弟。那日在淮南暗香阁外偷听的,有两人都是你家公子自家的兄弟,一位是药王儿,是我那皇帝叔伯的长子,也是当朝的皇太子陈伯宗,另一位,便是我那亲二弟子嵩了。”

    说罢,自嘲的一笑,看着瓜瓜妹子小脸蛋儿上听了这话有些不可置信的表情,继续说道:“不过瓜瓜你喜欢的那位王家公子倒是真的琅琊王家人,他本名王少姬,是嗯他和药王儿感情倒是很深厚的。”陈叔宝本想道出那王少姬的女儿身,不过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表情古怪的看了一眼对面的黑衣人,继续对瓜瓜妹子说道:“那位王少姬于去年秋狩时曾得了皇帝的一句评语,天下三分英气,此子独得其一尔。咱们瓜瓜这么厉害,也总得比他强上一筹是不是?三分英气,余下的这两分我看瓜瓜你便独占了吧!咱们比他多这一分,日后若是相见了,无论是用抢的还是用强的,弱肉强食,自来如此,咱们也占了我强你弱的道理不是。”

    作为一个成年人,也是一个智商极高的聪明人,心智熟透了的黑衣人最是看不得公子这种填鸭灌溉一般的蛊惑言语,尤其是对自己颇为尊敬和喜爱的瓜瓜妹子。虽然瓜瓜妹子还是一个小姑娘,这小姑娘才十二岁,但天赋这玩意儿,向来都是让那些惊采绝艳的高傲人物折戟沉沙的铁证,得天独厚,这词说的便是瓜瓜妹子这种人。

    黑衣人认为,老天给了瓜瓜妹子独步于世的武力,却没有给瓜瓜妹子一个足够灵光的脑袋瓜,对一些拐弯抹角的事情,瓜瓜妹子的反应向来是慢半拍的。而自己的这位也才十二岁的公子,心智之成熟,学识之渊博,反应之机敏,装模作样起来更有如天人合一般,鬼神难测,多智近妖,洞彻当世,嗯懒惰无比不可理喻不知所谓

    可以用很多词语来评价面前的公子,但都不是那么的恰当。元秀公子,最喜欢做的事情,最大的兴趣,或许是养一些他谓之宠物的山野禽兽,还常常待之如己,再有就是顺便调侃戏弄看似有些傻傻的瓜瓜妹子了吧!还有,折磨自己,折磨自己的同伴,折磨他想要折磨的所有人

    瓜瓜妹子觉着自家公子说的很对,那位俊俏的一塌糊涂的王家王少姬能得到皇帝的评语,自己一定是比他厉害的,那自己公子把二分英气给自己,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所以很认真的点了点头,又有些不好意思的对自家公子说道:“公子,独孤是鲜卑人的姓氏,我是汉人,公子这么叫我,是否不妥啊!”

    陈叔宝赶紧说道:“只是个外号称呼而已,比如公子我的字是元秀,小字黄奴,难道公子我还多了两个姓了?记得大名就可以了,字可以随便起是不是,瓜瓜你不是还有个本名吗?难道瓜瓜对自己的名字不满意?”

    瓜瓜妹子确实是对自己的名字不太满意,龚南瓜,也确实不好听,只是以瓜瓜在还小的时候有些逆来顺受的性子,从不曾对任何人提及过。当然,也不会有任何人会关心瓜瓜妹子的感受。直到两年前,陈叔宝醒来之后,在其刻意的引导下,瓜瓜的性格才慢慢的起了些变化,变得有些小女儿的样子,这种变化,是陈叔宝心中最为满意的,无论这两年在天门做了那么许多在当代人看来不可理喻、大逆不道的事情,给手下人那么多的震撼,都不及瓜瓜性格上的一些小小的改变,带给陈叔宝心中的愉悦和成就的满足感来的多。

    当然,瓜瓜妹子的性格是有些小执拗的,尤其是在对待陈叔宝身体的问题上,这就给了陈叔宝很多的动力,更大坚持的决心。

    瓜瓜妹纸听了陈叔宝这话后低下了头,开始沉默不语,显然是对自己的名字有很大的异议,但名字乃生父赐,任你如何不满,在这个时代,要想改名,难如登天。除非,是皇帝亲自赐名,这更难,堂堂天子,怎会无缘无故赐名一女婢。古往今来,能得皇帝喜爱赐名的能有几人,皇帝御赐,也要大臣们同意才可,这便更加的难了,这种天方夜谭之事瓜瓜妹子想都没有想过。

    见了瓜瓜妹子这一幅不悦的委屈模样,陈叔宝嘿嘿笑了起来,调侃道:“傻姑娘,谁叫你哥哥们名字都为虎做豹,要公子我说,其实你爹给你这个瓜字很不错的。瓜者,帝皇执金吾持八菱金瓜,乃帝王仪仗,有威严刑罚之功,国之重器尔!你爹给你取一瓜字,未尝不是对你抱有”

    本打算忽悠瓜瓜,但说着说着,看见瓜瓜小脸蛋儿颜色已有些愤怒,对面那黑衣人面色谨慎的已经站了起来,不时还对自己投以鄙视之色,果断的话锋一转,急忙改口道:“当然,公子我也觉得南瓜这名字实在是弱爆了,所以公子我早决定了,给你取个小字,这种权利你家公子我还是有的,独孤求败,多响亮霸气,比你那些兄弟的名字什么虎豹熊狮霸气百倍,好不好?”

    “公子,人家女儿家的名字向来都是以花鸟风月为名的,那些名字都挺好的,公子学识渊博,能否能否换一个。”瓜瓜妹子沉默了一会儿,小心的开口问道。

    听了这话,陈叔宝立马不干了,耷拉了脸,装起颇为不悦的模样,说道:“俗、大俗、恶俗不过如此了,你看那淮南暗香阁的老鸨就姓花,我家瓜瓜怎能和那种出身的妓者相比,平白无故的堕了自己清白名声。”

    瓜瓜总觉得独孤求败这个名字不好听,还特别的男性化,不适合自己一个女儿家,总觉着作为一个女儿家,该取些关乎花鸟风月的名字,美美的,好听又顺口,自己公子懂得多,一定还能给自己取一个更好听,更美的小字的,所以,还是忍不住说道:“可是,他们的名字,取的真的都挺好听的。”

    陈叔宝其实是很有耐性的一个人,但对待瓜瓜这种执拗性子的,不论你有多大的耐性,总会消磨个底掉的。更为主要的是,为了满足自己心中不可告之与人的某些邪恶的小心思,很是干脆的一巴掌,轻轻拍在了瓜瓜妹子那本就不甚灵光的小脑袋瓜上,以不容置疑的语气,恶狠狠的说道:“独孤求败,公子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敢不听话,打你屁股。”

    委屈,很委屈,换做以前,瓜瓜也许会默默地承受。换做别人,包括自己的生父龚大公,瓜瓜都会以沉默相待。唯独在面对陈叔宝时,瓜瓜的性子就有了些改变,一下站了起来,小脸儿表情愤怒,目色盈起水波儿,大有欲语泪先流的委屈凄凉模样,想要说话,却又不知说些什么,憋了好久,才说道:“那公子以后还是叫我瓜瓜吧!”说完不再理他,转身便进了屋。

    一直目睹了这一切的黑衣人此刻额上隐现细密的冷汗,自瓜瓜妹子颇为愤怒的站起身时,他早已悄悄的站了起来,退后了几步,他认为,瓜瓜一定不会对陈叔宝怎样,但对自己,就不一定了。

    瓜瓜有如此反应,陈叔宝也早已习惯了,这是真的有点生气了。挠了挠头,看了对面黑衣人这模样,颇为尴尬的笑笑说道:“小妮子缺教养,一会儿我再收拾她,来来,咱们说正事儿。”说罢,向黑衣人招了招手示意他坐下,想了想却觉得自己说这话有些气虚的意味儿,看他明显不怎么相信的表情,不想竟还被自己手下人鄙视了,便把头转向屋内方向,对屋内张口喊道:“独孤求败,一会儿看我怎么收拾你,还反了你了。”

    这黑衣人复又盘膝重新坐下,见公子装模作样的心虚的模样,满脸却是不以为然之色,他总觉得自己公子是一个很奇怪的人,这个年代的婢女,其地位是何等的低下,换做任何一人,下人如此顶撞,恼怒之下早打杀了,虽然瓜瓜妹子武力极高,但身份毕竟还是一个侍女,主尊奴贱,能如公子这样宠溺的,少之又少。

    而且,这种色厉内荏的模样,大概也只有在面对龚家妹子时,公子才会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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