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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一切都变得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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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我才知道,我是被陈雪和季晓然联合陷害了进来,而我当初竟然还选择相信了季晓然,我可真是一个大煞笔,我发誓我出狱之后绝对要报仇!

    我以为我会在里面呆一辈子,最后却被丽姐救了出去,她说这次救我出去,算是对我的补偿,以后就互不相欠。

    时间过得很快,一个下雨天晚上我一个人走在街头!我看到了好久不见的朵朵。

    一把紫色的伞下,朵朵面带微笑的站在我面前,另一只手里捏着个红色包包,一身黑色连衣裙,红色高跟鞋,有一种经年累月阔别已久的感觉。

    我跟着朵朵上了车,她把我直接带到了当初的金色年华,然后帮我开了一间房。

    “你先去洗个热水澡吧,你看你全身都湿透了。”朵朵好像恢复了正常,我跟她聊了几句,她说她要给我一块大肉,看我愿意不,愿意的话,就干了这一笔,从此离开这行。

    我点点头,然后进了浴室。

    我将自己淹没在偌大的浴缸里,温热的水漫过我的肌肤,蒸腾的热气熏的人脸很舒服,我懒洋洋的,不想再起来。

    大约一个小时之后,我的皮肤都被泡皱了,我才恋恋不舍的从浴缸里出来,要知道在那里面可没这种高级待遇。

    我裹了一条白色的柔软的浴巾出去,胸口的位置微敞,我一直引以为傲的是我的胸部发育的很好,此时即便不穿内衣,已然双峰挺拔,很性感,雪白的细腿露在外面,我拨弄着乌黑的长发慵懒的走出去,风情万种。

    朵朵坐在沙发里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似是在审视我一般,她徐徐地吐出一口烟圈来,说:“菲雨,我怎么觉得你和以前不太一样了?是我的错觉吗?”

    我提着唇角微微一笑,眼梢微挑,媚眼如丝,转身坐进沙发里:“朵朵,经历了那么多的事,如今我已经‘洗心革面’了。”

    朵朵似是迷惑的看着我,末了了然一笑,又有些惋惜的样子,她将烟蒂狠狠地捻灭在烟灰缸里:“我知道你过得不好,现实这个大染缸,终究让你变了模样。”

    我不置可否的笑笑,眼中是冰冷的光。

    ……

    五天后,朵朵让我去见一位姓吴的老总,是个珠宝大亨,财大气粗。

    那天天气不错,阳光灿烂的,天空湛蓝湛蓝的,微风徐徐,又很凉爽。

    我穿着一条长袖的真丝长裙,飘逸阮媚,外面套了一件粉色的皮衣短款外套,增添了活泼的元素,又显得很淑女,脚上是一双白色的高跟鞋,衬得我小腿更加纤细雪白了。

    罗马假日大酒店外,身穿西装马甲的服务员站地笔杆条直,我走过去的时候,他们眼中闪过一丝惊艳,我抿唇微微提起嘴角,是一弯微不可察的笑弧,目不斜视的走进去,有人对我弯腰喊,“欢迎光临!”

    若是以前,我定是会觉得受宠若惊,但是如今,我对外界的这些虚浮的华丽的东西都会付之一笑,然后并不当真,更不会认真。

    103包间外面站着几个身穿黑色西服的人,看上去训练有素,身手不凡。

    我当时心想,这个姓吴的果然来头不小,出门都带保镖的。

    我走过去,有个保镖伸手拦住了我。

    我莞尔一笑,“先生,我是金色年华的,是你们吴老板叫我来的。”

    那保镖眼珠转了转,然后跟他旁边的人耳语一番,那人便点了下头敲门进去,片刻之后那人又出来,然后对我说,“老板让你进去。”

    “谢了!”我扶了扶掉落的发丝,款款推门而入。

    珠宝大亨我不是没见过,赫洛德就是一个,可那是个衣冠禽兽。如今在我面前又坐着个姓吴的,我不求他人品多么过硬,但求他能点到为止。

    “吴总”我进去后笑着打了声招呼。

    姓吴的坐在沙发里,一身的名贵西装,一双白色的皮鞋尤为扎眼。他很年轻,也很帅气。

    看来,又是个富二代。

    “坐!”他说。

    我在他对面坐下,无声的抿着笑靥,那水杯的时候故意露了事业线给他看,我眼尖的捕捉到当时他眼中一闪而逝的异样的神色。

    呵,看来又是个色胚,看来男人没一个好东西,都是下半身动物。

    “李小姐今年多大了?”他问我。

    我眯着眼睛看着他,嘴角始终噙着一丝笑,阮媚却又有些冷淡,我说,“您问这做什么,难不成是怕我未成年,伺候不好您?”

    姓吴的“噗嗤”一笑,“你说话的风格很独特。”

    我也轻笑一声,说,“不过我以前可不是这个样子的,以前的我啊,见到男人都会脸红心跳的,现在可不是,现在就是把个男人脱光了放在我面前,我都会眼皮都不带眨一下的。”

    姓吴的摩挲着下巴盯着我看,眼底若有所思的闪着精光。

    他说,“要不,我先去洗澡?”话里的意思无需再多说。

    我莞尔点头。

    姓吴的进了浴室之后,我便从房间的酒架上取下一瓶红酒,打开之后倒了两杯,赶姓吴的出来的时候,我已经在床上摆好了撩人的姿势,脸上的表情冷艳。

    “吴总,先过来喝一杯怎么样?”我问。

    越是冷艳的,越更能激起男人的兴致,男人上床大多数时候,不仅仅是为了要解决生理需要,更是一种最原始的征服的欲望,所以那些看起来越是难搞的越能激起男人的斗志和欲望。

    他朝我一笑,眼中是闪着狼性的目光。

    他走过来,松垮的浴袍下撑起了一顶小帐篷。

    在来之前,丽姐对我说,只要我愿意,没有哪个男人能忍住我对他的勾!引。

    姓吴的走上前来,单膝跪在我旁边,用双臂将我圈禁起来,低头暧昧的看着我,浑浊的气息喷洒在我的脸上,很热,让我觉得浑身不自在。

    我皱了一下眉头,“太热了,能把空调打开吗?”

    男人脸上神色一变,热情降低了些,转身将空调打开,然后又突然一下子将我推到在床上,他将身体半压在床上,邪气的笑着对我说,“我之前可是听说你是从来不陪睡的。”

    我笑了声,对他这句话表示不屑:“人嘛,可都是会变的。”

    他脸上的笑容更胜了,下体的僵硬顶在我的小腹处,一触即发。

    “就这么干整似乎没什么意思,酒我都醒好了,我们喝个交杯酒怎么样?”

    他眼波流转,笑得暧昧,“没想到你好这种调调,那好,我就陪你喝一杯。”

    我双手酥软的推开身上的男人,坐起身来,风情万种,媚态柔情,我拿过酒杯,将其中一杯递给他。

    他拿着酒杯轻轻地晃了晃,透明晶莹的高脚杯,在他纤长的手指间美丽的就像是一件尊贵的艺术品。就那么一瞬,我竟然看得有些呆了。

    他闻了闻酒的香气,道:“我们换一下!”

    姓吴的说完,我有一瞬的怔愣,然后扯唇一笑,说:“怎么,还怕我在你的酒里下药不成?”

    他挑了一下眉:“谅你也不敢!”

    我暧昧勾住了他的手臂,仰头将酒喝下,然后看着他一点点将一杯猩红的液体滑进嗓子里。

    他的酒杯里确实被下了药,不过只是一种安眠药,我在进去之前就和朵朵说过,我不陪睡。

    以前不陪,以后也不会赔。

    以前我是觉得做人要有底线,但是后来我觉得白白把自己现身给那些臭男人根本就不值得,他们不配得到我。

    第二天一大早,我悠悠地睁开眼睛,扭头看见姓吴的还在我旁边熟睡呢,我便悄悄的起了床,准备穿衣服走人。

    却不曾想,我的手腕一紧,居然被他给抓住了,我忙得回头,诧异的看着他:“你什么时候醒的?”

    他睁开眼睛,扭过头来笑着看我,眼中闪烁着我看不懂的神色,他说:“在半小时以前我就已经醒了,只是看你还睡着,就没打扰你,怎么你这就想走了?”

    我心微微沉了沉,低眸眼波流转,抬眸笑靥如花。

    “太阳都晒屁股了,还不起床可不是要辜负了这大好的时光?”

    他松开我的手,坐起身来,蚕丝被滑至他的腰间,露出上半身麦色的健康的肌肤,看来他平时练的很好,身上没有一块赘肉,看起来十分的紧实健硕。

    他促狭着眼睛看着我:“昨晚,我们发生了什么吗?”

    我点了点他的鼻头:“怎么,这么快就不想承认昨晚对我做过什么了?你这个没良心的。”

    我佯装生气了,一把掀开被子跳下床,我当时身上只穿了件乳白色的绸缎吊带睡衣,裙子很短,刚好遮住屁股而已。

    大腿根部往下春光无限,上半身几乎只遮住了一小半胸,妖媚惹火。

    他变了说话的语气,他解释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记不得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了。”

    我抱着双臂赤脚站在地上,光洁的脚丫闪着莹白的光晕:“哼,你就直说你后悔昨天晚上跟我在一起就得了。”

    我就破下驴连忙拿起地上的衣服套在身上,走之前还撂下狠话:“姓吴的,想我来之前还挺敬重你的,没想到你居然是个敢做不敢当的人,哼,我算是记住你了。”

    说完,我连忙离开,表现的还特别气愤似的。

    我想,当我走后他掀开被子下床的时候,一定会看见那褶皱的床单上的一抹嫣红,倒时候他一定会大吃一惊,从此他便记住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