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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死亡时间为11月5日的中午,警方推断是在两天内死亡的,然而在11月4日凌晨,死者母亲作了一个恐怖的噩梦,梦到有个高个子男人,戴着帽子催死者母亲赶紧回家看看,后来据案发现场一位老奶奶描述,这几天她看到一个背着包的男子,身高方面,老奶奶并未单独提到。
OK,先说死亡时间,看到尸体的时候是5号中午到下午,警方推断是两天内死的,如此说来,死亡时间绝对很难是5号上午,因为那样警方一定能查出来,中国的警察虽然办案能力不行,但那些仪器还不至于那么烂,个人认为,在死者母亲梦到那个奇怪男人时,正是被害者死去的时候,这个虽然有些灵异,但是根据本人之前听说也好,托梦这种事,在现实生活中,是真的存在的,本人刚才查了下,2009年11月5日是星期四,并不是学校放假的时候,死者死时初步推断为4号凌晨,即星期三,也不是学校放假的时候,也就是说在被害者周五返回老家之后到星期三凌晨死时,被害者一直处于被捆绑被禁锢的状态,桌上的方便面也可以从反面说明,被害者这几天,很有可能仅仅只吃了一包方便面,因为如果去附近买饭,警方在侦查时,卖饭给死者的人,不可能不对警察说。至于被害者这几天吃的东西,呵呵,记得老奶奶说过看到有个背着包的男子吗,此人的包里可能就有食物,红衣,泳衣,秤砣等道具,食物,谁都能搞到,秤砣及泳衣,谁也能搞到,但那件红衣,是死者堂姐几年前穿过的,能搞到它的人,屈指可数,都有谁,大家应该能猜到了吧。至于老奶奶说的那个陌生男人,呵呵,首先,老人年纪大了,视觉肯定有些偏差,其次,稍微换个造型打扮一下,再适当地避开太多人,也是可以做到的。
疑点四:被害者死后,一些奇怪的现象
众所周知,在一些较偏远的地区,重男轻女的现象依然很严重,谁家只要生个男孩,在那种地方绝对算是天大的喜事,而且被害者父母只有那么一个孩子,按理说这个宝贝儿子对他们来说简直算是自己的心肝儿,事实上,通过昨晚观看新闻视频,死者父母开始也确实非常哀痛,母亲一直哭,父亲在得知审查结果为意外死亡后,也不断地再去“申诉”甚至找律师,这些都是很正常的现象,然而事情过去了四年,红衣男孩事件渐渐被人淡忘,期间也没听说过父母如何申诉,如何费劲千方百计调查的新闻,这样真的正常么??当自己的独生儿子被人如此凌辱地虐杀,正常情况下,作为母亲,在得知警察无能为力的时候,大多会思儿成狂,像祥林嫂那样,而作为一个父亲,在经历过哀痛之后,往往会变得冷静,因为男人是冲动的,也是理性的,他们会想方设法找出真凶,还自己儿子一个公道,LZ的父亲就是个脾气非常好非常温和的老好人,但如果我被欺负了(当然,这不可能),我想他绝对,一定会从一个温顺的绵羊变成一头疯狂的野兽,如果我像红衣男孩那样被残忍的杀害,他也一定会想方设法或通过法律渠道或通过自己的手段来为我不断的东奔西跑,然而当我几乎在网上搜查了一整晚资料后,并未发现红衣男孩的父母再经历了一次两次三次的失败后一直继续追查的新闻,有人说是红衣男孩被一些位高权重的人所害,个人觉得不可能,一个有权有势的人没可能对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13岁小男孩下杀手,他们没必要冒这么大风险吧,还有人说官方觉得事情太过恐怖,怕影响不好,就不查了,仔细想想也不可能,这个事件在全国也算是很轰动的事件了,盖也盖不住,你不查,这件事会永远让别人当成一个灵异事件讨论着,恐惧着,对当地的影响,可不好哦,你真查明白了,大家反而很快就淡忘了,因为全国的凶杀案,太多,没人会记一个案子记一辈子,唯一的解释就是死者的父母自己主动放弃了追查,而真凶继续逍遥法外。
疑点六:昙花一现的前夫
纵观死者的家庭背景,根据周围邻居及死者同学表示,死者是个老实听话,但是话不多,较为孤僻的一个孩子,其父母也是那种老实巴交的村民,平时一直在江北区打工,这样的小人物,得罪人的概率,非常低,几年来唯一一次与人结怨就是三年前被害者母亲的前夫前来闹事,而此人,恰恰是本案的一个关键线索,说实话,当我在网上看那个20多分钟的视频时,知道死者母亲有个前夫时,心里突然震了一下,根据本人多年看推理小说,电视剧,电影的经历,前夫(前妻)往往是一个凶杀案的关键,这里简单说一下被害人母亲前夫的事,首先,此人是被害者母亲的原配丈夫,生有一子,后来离婚,后来其母嫁给了被害者现在的父亲匡纪禄,十三年前,41岁的匡纪禄中年得子,对于一个家庭背景不好的农民匡纪禄来说,无疑是最幸福的,有了老婆,有了儿子,就这样幸福温馨地过了十年,然而有一天,一个陌生男子的到来打破了往日的宁静与安逸,根据被害者母亲的说法,前夫上门来闹是因为他们之前的孩子不见了,按理来说,十年的时间,两家一直相安无事,前夫上门来闹的原因我想不会是因为感情问题,只为了一个,就是孩子,孩子失踪了不见了,而那个孩子,新闻视频里也并未透露太多,仅仅是一笔带过,后来他找到了还是未找到不得而知,我个人的推断是,孩子找到了,如果没找到,前夫不可能就这么算了。ANYWAY,有了前夫这个线索,让案子出现了新的转机,对当时的警方来说无非是如获至宝,这个时候警察应该怎么办呢,很简单,无非就是审讯其前夫,不在场证据,地毯式搜查等等…………,可是很快,这条线索就断了,短短的时间内,放过了本案最大的嫌疑人,只能说明警方认为这个人的不在场证明完美无缺,并且在客观条件下,不具备作案的能力(比如说时间啊,地点啊等等等等),而且根据之前的推断,凶手与被害者并没有太大的身体接触与冲突,也排除了前夫作案的可能,如果是他要绑死者,死者是一定要反抗的,这是人的本能。
疑点的补充:
死者死时的那个老家房子是否是第一案发现场?
个人认为那里就是第一案发现场,如果是死后被人移尸到这儿,一来麻烦,二来凶手即使一个人到这个村子来,也要想方设法避开别人的耳目,更何况还要拖着个尸体,难度可想而知。但是很可惜,案子已经四年了,最重要的第一案发现场,我们已经无法看到,如果让我看到现场,我想我会找到更多别人看不到的线索。
尸体上的精斑是如何造成的
个人觉得有以下几种可能,一,死者在未被禁锢之前有过自慰手淫的行为,二,人死之前有时会有遗精的现象,那些精液恰好留在了泳衣上,而发现尸体时是5号的下午,精液已经形成精斑,更印证了我对死者是死于4号这个观点。
蜡烛和泳衣上的滴痕
关于这个,我到现在还没想通,可能大家到现在还认为死者生前会有过自虐及SM等行为,但这些,我实在是不愿意去相信,而且根据我之前所说,我国的性思想不如外国那么先进和开放,一个生活在农村的孩子,很难接触到那些东西,死者生前无非就是学校和家两点一线的生活,平时爱看聊斋,可是聊斋不是金瓶梅啊!
大屋门上的“杀”字
根据父母说的,大屋门上“王”字和“杀”字是死者生前所刻,这个问题我觉得和本案无太多关联,小孩子喜欢刻字什么的,很正常,LZ还记得自己上小学时在课桌洞里还刻过不少,其中一个,就是“”。
或者还有另一个说法,就是死者的父母说谎,那个字是后来刻的,目的嘛,掩人耳目,故弄玄虚,不过我觉得并无这个必要
凶手的性别
能作那么多复杂的东西,并且能将一个初中男孩吊在屋子的木梁上,还有系在死者身上那些深深的勒痕,凶手是男性的这个说法,我同意,而且根据那个老奶奶说的,她之前看到的也是个陌生男子,而非女子。
还有一点,希望大家别再认为孩子是死于性窒息这种不太好的死法了,一个原本花季少年,被人残忍地折磨,杀害,死后反而还要留下“性窒息”这种很不雅的死因,这是对一个孩子的侮辱。
另外,我也推理出了这么多东西,大家觉得他能是死于性窒息吗,尸体被发现是在5号,警方推断死于2天内,根据现场留下的东西,仅仅是两包方便面,死者也并未出去买饭,从31号到3号,这四天的时间,仅仅两包方便面能够吗?并且其中一包还没吃,不是死者不想吃饭,而是他当时已经被人禁锢了,想吃又不能吃。那种情况下,即使让你撸管手淫,你还有那个精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