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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寻宝鼠,这是什么概念?
至少在我眼中,这就和大熊猫一般,随便抓一只带到文明世界,用这小东西来鉴宝赌石,登上福布斯财富榜不是梦。
可现在竟然有一群啊!
寻宝鼠最喜欢古器,一群寻宝鼠聚集在这里,除了是喜欢王朗脸上的黄金面具外,说不定这里还是它们生存的家园。
意识到这一点,我更加确定骸骨之城在这附近,甚至这些寻宝鼠就是在骸骨之城安家,毕竟这地方的历史太过悠久。
先不去想那些,现在救王朗要紧,虽说寻宝鼠不会咬人,但看着一群寻宝鼠在他身上蹦跳,我就感觉他被lun了一样。
忒凄惨了!
也不知道他现在是怎么回事,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有几只寻宝鼠钻进了他的裤头里,可他就跟死猪似的,毫无反应。
“这样下去可不行啊。”
我咂了咂嘴,照例从兽皮袋里取出水晶头骨,扔到倒地的王朗身旁,相信用不了多久,我就可以收获一大群寻宝鼠。
曲诗涵这个时候可激动了,一双大眼睛都有些放光,柔弱无骨的小手不停地摩挲着,咧嘴笑道:
“小峰哥哥,这次抓到了寻宝鼠,你交给我保管好不好?我有办法让寻宝鼠乖乖地待在兽皮袋里,你信不信?”
“哦?你这么厉害?”我随口应了一句,眼睛死死盯着那群寻宝鼠,只等它们嗅着浓郁的腐朽气息,然后醉倒过去。
而当我仔细品味着曲诗涵刚才的话时,忽然发现了这番话中的疑点,她说……她有办法让寻宝鼠乖乖待在兽皮袋里?
这怎么可能?
我一开始不也是把寻宝鼠装进兽皮袋,可结果寻宝鼠咬破了兽皮袋,趁我不注意逃了出去,这让我有些束手无策。
可是呢?这小丫头说她有办法?
难道?
“小涵,你究竟拿了狼老头什么东西,让这老家伙整日整夜惦记着?”我将曲诗涵拉到身旁,捎了捎她的头,问道。
没错!
寻宝鼠本就喜欢古器,曲诗涵说她有办法让寻宝鼠乖乖听话,那她肯定也有什么古器,那么十有八九就是狼老头的东西。
“小峰哥哥,我还正想跟你说这件事呢,狼老头都快烦死我了。”曲诗涵嘟嚷了一句,小手随即伸进贴身口袋里。
“这是?”
看着曲诗涵拿出来的东西,我和韩妍曦皆是眼前一亮,狼老头整日整夜惦记着的东西,看来还真是一件很稀罕的古器。
这件古器,是由圆形与棱形合并而成,整体错综复杂,充满玄机,外面的棱形为金属构造,中部的圆形为宝石构造。
而最引人注目的,要数这件古器的中心处,那竟然是一只眼睛!
这只眼睛为湛蓝色,神秘而深邃,整体晶莹剔透,且富有光泽,与这只眼睛对视久了,会让人有一种沦陷进去的错觉。
“狼老头说,这叫‘恶魔之眼’,不知道有什么用,这原本是我从海滩的礁石上捡到的,可结果,狼老头说是他的。”
曲诗涵解释了几句,越往下说就越是委屈,樱桃小嘴撅起来都可以挂几个油瓶了,随后又振作起来,乖巧道:
“小峰哥哥,这东西给你吧,你不是说狼老头总挖坑等你跳吗?只要有这东西在身上,相信狼老头不敢把你怎么样。”
“你有这份心,我就心满意足了,但这毕竟是你的东西,还是你自己保管好吧,有这东西在身边,你也有个保障。”
我欣慰一笑,这件事总算是水落石出了,狼老头整日对“恶魔之眼”牵肠挂肚,这也足以证明恶魔之眼的重要性。
所以……
无论如何,这东西一定得保留下来,打死都不还给狼老头,因为这不仅仅可以保全我们,更是和狼老头谈条件的资本。
“嗯……那好吧,就由我来保管,小峰哥哥想要,随时问我一句就可以,我的东西,那就是小峰哥哥的东西。”
曲诗涵笑逐颜开,正回眸看向王朗那边,惊喜道:“哈哈,它们醉倒了,它们醉倒了,小峰哥哥,你快跟我来。”
我连反应时间都没有,直接被曲诗涵拉了过去,那群寻宝鼠全都已经醉倒了,可这王朗还跟死猪似的躺在地上。
他这到底是怎么了?
虽说处在这片灰蒙蒙的环境中很不好受,但这里毕竟没有毒啊,可王朗还是倒在这里,四仰八叉的,很是狼狈。
曲诗涵很喜欢寻宝鼠,但她并不贪心,仅是抓了一只放进兽皮袋里,有“恶魔之眼”那件古器,寻宝鼠确实不会想逃跑。
见她现在很开心,我也就不多说什么了,转而看着躺在地上的王朗,伸手往他脸上的黄金面具上拍了拍,喊道:
“王胖子,你还不快醒醒,骸骨之城已经到了,一大波妹子出城门来迎接我们,说要为我们做个大保健接风洗尘。”
“妹子……妹子在哪?”
王朗跟诈尸似的,猛地坐了起来,一会看看左边,一会看看右边,最后才看着面前的我,一脸茫然,说道:
“我怎么会在这里?”
“我还想问你呢。”我在王朗的黄金面具上拍了一下。
“少来……”
不料,王朗将我的手甩开,愤愤不平地说道:“你刚才不叫我会屎吗?我差点就在梦里解~锁了一个妹子,可你……”
“哎……真扫兴!”王朗气得一拳砸在地上。
“那随你,爱咋咋滴,你就当没我这个朋友。”
我白了王朗一眼,转身就走,这家伙真是越来越无耻了,他前女友琳达都在这里看着,他也不知道收敛一些。
话说……这两人真就断绝关系了吗?
说到琳达这妹子,虽然平时话不多,但那方面的欲望还是挺强烈的,她和王朗凑在一起,那真是干柴烈火,一点就着。
“诶,兄弟!”
王朗忽然把我叫住,急道:“我只是说说而已嘛,你别丢下我不管啊,如果没有你,那我一个大男人怎么活啊?”
“滚!”
我毫不客气,不给他点脸色看,他还真不知道收敛。
“来……你跟我来。”王朗招了招手,语气很是古怪。
“跟你来干什么?”
“当然是带你去骸骨之城啊。”
我挑了挑眉:“带我去骸骨之城?你怎么知道骸骨之城在哪?”
“我刚才做梦梦见的!”王朗嘿嘿一笑,指手画脚,“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晕倒过去的,但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不怕兄弟你笑话,除了梦见骸骨之城的位置,我还梦见我做了国王,所有人都来跪拜我,简直爽翻天,还有啊……”
说到这里,王朗深深地咽了一口唾沫,又是一副老淫棍的猥琐模样,搭着我的肩膀,凑在我耳边,低声道:
“尤其是到了晚上,那些艳丽的妃子啊,一个个都等着我来宠幸,啧啧……那个小蛮腰扭得啊,哎哟……我去……”
“噗……”
我这次不是喷出一口老血,而是喷出一口唾沫,真怀疑王朗患有严重的臆想症,他竟然梦见自己当了国王,还有妃子宠幸。
牛逼!
真的,我不服不行。
早知道他是这样的王朗,我从一开始都不想鸟他,继续让他脑袋上长满青草,然后琳达肚子大了,他还以为孩子是自己的。
没错,像这种狗血剧情最适合王朗!
“兄弟,你不相信我?”王朗绕到我面前,扶住我的双肩使劲摇了摇,又把我拉了过去,信誓旦旦地说道:
“来,兄弟,我现在就把话放在这里,如果十分钟内我没找到骸骨之城,那我就是隔壁老王,来……你们都跟我来。”
话毕,王朗雄赳赳气昂昂,自告奋勇做向导,领着我们向骸骨之城走去,我和韩妍曦没办法,也只能给王朗一点面子。
对于王朗说他做梦梦到骸骨之城在哪,我们全都持怀疑态度,真要是做梦都能找到答案,那王朗就不能叫王朗。
而应该叫……
周公!
穿梭在这片灰蒙蒙的环境中,我们早已经迷失了方向,目前也只能跟随着王朗左拐右绕,只希望瞎猫能碰见死耗子吧。
可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我对王朗的怀疑和不屑,正在悄然间发生改变,因为王朗给我的感觉,就跟他来过似的。
这一点让我难以理解。
难道他刚才躺在那里做了个梦,一切就都豁然开朗了?不管怎么说,这就有点虾扯蛋了吧,反正看最后的结果如何了。
“看……看……看……啊,你们的骸骨之城,我温柔的故乡,终于是到了啊,来吧,妹子们,投入王哥哥的怀抱吧!”
绕过一处黄土高坡,王朗忽然张开双臂,像诗人一样发出感慨,我们站在黄土高坡眺望远方,眼前那一幕让我们无比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