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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狼老头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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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群寻宝鼠,这是什么概念?

    至少在我眼中,这就和大熊猫一般,随便抓一只带到文明世界,用这小东西来鉴宝赌石,登上福布斯财富榜不是梦。

    可现在竟然有一群啊!

    寻宝鼠最喜欢古器,一群寻宝鼠聚集在这里,除了是喜欢王朗脸上的黄金面具外,说不定这里还是它们生存的家园。

    意识到这一点,我更加确定骸骨之城在这附近,甚至这些寻宝鼠就是在骸骨之城安家,毕竟这地方的历史太过悠久。

    先不去想那些,现在救王朗要紧,虽说寻宝鼠不会咬人,但看着一群寻宝鼠在他身上蹦跳,我就感觉他被lun了一样。

    忒凄惨了!

    也不知道他现在是怎么回事,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有几只寻宝鼠钻进了他的裤头里,可他就跟死猪似的,毫无反应。

    “这样下去可不行啊。”

    我咂了咂嘴,照例从兽皮袋里取出水晶头骨,扔到倒地的王朗身旁,相信用不了多久,我就可以收获一大群寻宝鼠。

    曲诗涵这个时候可激动了,一双大眼睛都有些放光,柔弱无骨的小手不停地摩挲着,咧嘴笑道:

    “小峰哥哥,这次抓到了寻宝鼠,你交给我保管好不好?我有办法让寻宝鼠乖乖地待在兽皮袋里,你信不信?”

    “哦?你这么厉害?”我随口应了一句,眼睛死死盯着那群寻宝鼠,只等它们嗅着浓郁的腐朽气息,然后醉倒过去。

    而当我仔细品味着曲诗涵刚才的话时,忽然发现了这番话中的疑点,她说……她有办法让寻宝鼠乖乖待在兽皮袋里?

    这怎么可能?

    我一开始不也是把寻宝鼠装进兽皮袋,可结果寻宝鼠咬破了兽皮袋,趁我不注意逃了出去,这让我有些束手无策。

    可是呢?这小丫头说她有办法?

    难道?

    “小涵,你究竟拿了狼老头什么东西,让这老家伙整日整夜惦记着?”我将曲诗涵拉到身旁,捎了捎她的头,问道。

    没错!

    寻宝鼠本就喜欢古器,曲诗涵说她有办法让寻宝鼠乖乖听话,那她肯定也有什么古器,那么十有八九就是狼老头的东西。

    “小峰哥哥,我还正想跟你说这件事呢,狼老头都快烦死我了。”曲诗涵嘟嚷了一句,小手随即伸进贴身口袋里。

    “这是?”

    看着曲诗涵拿出来的东西,我和韩妍曦皆是眼前一亮,狼老头整日整夜惦记着的东西,看来还真是一件很稀罕的古器。

    这件古器,是由圆形与棱形合并而成,整体错综复杂,充满玄机,外面的棱形为金属构造,中部的圆形为宝石构造。

    而最引人注目的,要数这件古器的中心处,那竟然是一只眼睛!

    这只眼睛为湛蓝色,神秘而深邃,整体晶莹剔透,且富有光泽,与这只眼睛对视久了,会让人有一种沦陷进去的错觉。

    “狼老头说,这叫‘恶魔之眼’,不知道有什么用,这原本是我从海滩的礁石上捡到的,可结果,狼老头说是他的。”

    曲诗涵解释了几句,越往下说就越是委屈,樱桃小嘴撅起来都可以挂几个油瓶了,随后又振作起来,乖巧道:

    “小峰哥哥,这东西给你吧,你不是说狼老头总挖坑等你跳吗?只要有这东西在身上,相信狼老头不敢把你怎么样。”

    “你有这份心,我就心满意足了,但这毕竟是你的东西,还是你自己保管好吧,有这东西在身边,你也有个保障。”

    我欣慰一笑,这件事总算是水落石出了,狼老头整日对“恶魔之眼”牵肠挂肚,这也足以证明恶魔之眼的重要性。

    所以……

    无论如何,这东西一定得保留下来,打死都不还给狼老头,因为这不仅仅可以保全我们,更是和狼老头谈条件的资本。

    “嗯……那好吧,就由我来保管,小峰哥哥想要,随时问我一句就可以,我的东西,那就是小峰哥哥的东西。”

    曲诗涵笑逐颜开,正回眸看向王朗那边,惊喜道:“哈哈,它们醉倒了,它们醉倒了,小峰哥哥,你快跟我来。”

    我连反应时间都没有,直接被曲诗涵拉了过去,那群寻宝鼠全都已经醉倒了,可这王朗还跟死猪似的躺在地上。

    他这到底是怎么了?

    虽说处在这片灰蒙蒙的环境中很不好受,但这里毕竟没有毒啊,可王朗还是倒在这里,四仰八叉的,很是狼狈。

    曲诗涵很喜欢寻宝鼠,但她并不贪心,仅是抓了一只放进兽皮袋里,有“恶魔之眼”那件古器,寻宝鼠确实不会想逃跑。

    见她现在很开心,我也就不多说什么了,转而看着躺在地上的王朗,伸手往他脸上的黄金面具上拍了拍,喊道:

    “王胖子,你还不快醒醒,骸骨之城已经到了,一大波妹子出城门来迎接我们,说要为我们做个大保健接风洗尘。”

    “妹子……妹子在哪?”

    王朗跟诈尸似的,猛地坐了起来,一会看看左边,一会看看右边,最后才看着面前的我,一脸茫然,说道:

    “我怎么会在这里?”

    “我还想问你呢。”我在王朗的黄金面具上拍了一下。

    “少来……”

    不料,王朗将我的手甩开,愤愤不平地说道:“你刚才不叫我会屎吗?我差点就在梦里解~锁了一个妹子,可你……”

    “哎……真扫兴!”王朗气得一拳砸在地上。

    “那随你,爱咋咋滴,你就当没我这个朋友。”

    我白了王朗一眼,转身就走,这家伙真是越来越无耻了,他前女友琳达都在这里看着,他也不知道收敛一些。

    话说……这两人真就断绝关系了吗?

    说到琳达这妹子,虽然平时话不多,但那方面的欲望还是挺强烈的,她和王朗凑在一起,那真是干柴烈火,一点就着。

    “诶,兄弟!”

    王朗忽然把我叫住,急道:“我只是说说而已嘛,你别丢下我不管啊,如果没有你,那我一个大男人怎么活啊?”

    “滚!”

    我毫不客气,不给他点脸色看,他还真不知道收敛。

    “来……你跟我来。”王朗招了招手,语气很是古怪。

    “跟你来干什么?”

    “当然是带你去骸骨之城啊。”

    我挑了挑眉:“带我去骸骨之城?你怎么知道骸骨之城在哪?”

    “我刚才做梦梦见的!”王朗嘿嘿一笑,指手画脚,“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晕倒过去的,但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不怕兄弟你笑话,除了梦见骸骨之城的位置,我还梦见我做了国王,所有人都来跪拜我,简直爽翻天,还有啊……”

    说到这里,王朗深深地咽了一口唾沫,又是一副老淫棍的猥琐模样,搭着我的肩膀,凑在我耳边,低声道:

    “尤其是到了晚上,那些艳丽的妃子啊,一个个都等着我来宠幸,啧啧……那个小蛮腰扭得啊,哎哟……我去……”

    “噗……”

    我这次不是喷出一口老血,而是喷出一口唾沫,真怀疑王朗患有严重的臆想症,他竟然梦见自己当了国王,还有妃子宠幸。

    牛逼!

    真的,我不服不行。

    早知道他是这样的王朗,我从一开始都不想鸟他,继续让他脑袋上长满青草,然后琳达肚子大了,他还以为孩子是自己的。

    没错,像这种狗血剧情最适合王朗!

    “兄弟,你不相信我?”王朗绕到我面前,扶住我的双肩使劲摇了摇,又把我拉了过去,信誓旦旦地说道:

    “来,兄弟,我现在就把话放在这里,如果十分钟内我没找到骸骨之城,那我就是隔壁老王,来……你们都跟我来。”

    话毕,王朗雄赳赳气昂昂,自告奋勇做向导,领着我们向骸骨之城走去,我和韩妍曦没办法,也只能给王朗一点面子。

    对于王朗说他做梦梦到骸骨之城在哪,我们全都持怀疑态度,真要是做梦都能找到答案,那王朗就不能叫王朗。

    而应该叫……

    周公!

    穿梭在这片灰蒙蒙的环境中,我们早已经迷失了方向,目前也只能跟随着王朗左拐右绕,只希望瞎猫能碰见死耗子吧。

    可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我对王朗的怀疑和不屑,正在悄然间发生改变,因为王朗给我的感觉,就跟他来过似的。

    这一点让我难以理解。

    难道他刚才躺在那里做了个梦,一切就都豁然开朗了?不管怎么说,这就有点虾扯蛋了吧,反正看最后的结果如何了。

    “看……看……看……啊,你们的骸骨之城,我温柔的故乡,终于是到了啊,来吧,妹子们,投入王哥哥的怀抱吧!”

    绕过一处黄土高坡,王朗忽然张开双臂,像诗人一样发出感慨,我们站在黄土高坡眺望远方,眼前那一幕让我们无比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