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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珍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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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2章 珍爱生命

    杜笙心中有些狐疑,难道说,自己真的成了劣质品的超人?

    “要不,试试?”杜笙试探性的说道。

    “你想要怎样试试?”秦羽汐微微皱眉,她根本不知道他的属性,也不知道他将来会有什么天赋。

    “你这里应该有三楼吧?”杜笙笑道,“我爬上去跳下来,看看会不会出事?”

    “你要是想不开,想要跳个楼,你找别的地方去。”秦羽汐摇头道,“否则,你跳下来弄得不死不活,我看着不顺眼,又要耗费药物救你,得不偿失。”

    想了想,秦羽汐又补充道:“我家的药很贵的。”

    对于秦羽汐的药,杜笙连着价钱都没有敢问,起死回生药,千金不易,哪里是区区金钱能够买得到的?

    “我知道。”杜笙点点头,说道,“我虽然有点钱,但也不敢问这个价。”

    这一次,秦羽汐只是笑着。

    “小姐,您救了我。”杜笙把虾子推到她面前,笑道,“我应该付出什么?”

    “什么?”秦羽汐愣然,随即她就笑了起来,看样子这个也不算是一个恶人,还好还好,救一个好人总比救一个坏人要好得多。

    “救命之恩?”杜笙比划了一下子,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起死回生?她给予他重生的机会,是不是意味着,从此以后他这条命,都是她的?

    “好好活着。”秦羽汐说道,“珍爱生命就好——这话似乎有些怪?”

    “就这个?”杜笙有些呆滞,她救了他,竟然只是希望他好好活着?

    “好吧,我感觉我说这话,忒么像是白莲花,我真的不是那种人。”秦羽汐想想,现在一些小说中,白莲花可不受待见,当即说道,“如果方便,将来你有什么异常,你可以跑来找我,我还是想要做一下子进一步的跟踪研究,另外——如果可以,与人为善吧。我不希望我救活人,穷凶极恶。”

    “小姐放心。”杜笙听得她这么说,倒是明白过来,她的药,应该确实是在研究途中,没有经过任何实验,自己这个人,原本已经算是一个死人了,她把他挖出来,然后抱着死马当活马医治的心态。

    但是,他这个死马还是活了过来,她希望做进一步的研究。

    这种心态,杜笙认为很是正常,如果是在一些大型研究所,人家根本不会遵循他的意愿。

    这个女孩子也没有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只希望自己救治的人,是一个好人,不要为恶……

    想来当初自己一身的伤,她不傻,也知道他不是良善之辈。

    秦羽汐用白嫩嫩的手指,剥了一个虾子,放在口中,慢慢的嚼着,笑道:“倒看不出来你这样一个人,居然还懂得厨艺?”

    “总得有些爱好。”杜笙笑道,“我妈妈早些年精通厨艺,我也学过一些,只是这些年都没有动手,免不了生疏了,小姐如果喜欢,将来我可以常常来。”

    “有空来就好。”秦羽汐看了他一眼,问道,“你对外如何解释你失踪的这几天?”

    杜笙笑了一下子,摸了一下子自己的脸,半晌,这才说道:“这是一个看脸的年代,我原本脸上有一条丑陋的伤痕,走出去都会吓到小朋友,这不,如今整容业发达,我去找了一个神医,做了一下子整容。”

    今天,他就是这么对外说的。

    “倒是不错的借口。”秦羽汐笑道,“早知道,你应该躲起来再藏几天,整容没有这么快的,至少也得半月,而且,就你脸上原本的伤疤,已经是老伤,皮肤组织早就痊愈,想要做整容不是那么容易,重点就是……你伤了骨头,动了根本。”

    “我知道。”杜笙笑道,“事实上,整容根本整不了,我问过——我事实上很好奇,小姐,您能够救我,难道你还研究了什么药,能够迅速驱除伤疤?”

    “祛除伤疤有什么用?”秦羽汐笑道,“你难道不知道清灵液?我已经开始对外推广了?”

    “啊?”杜笙呆了一下子,这才恍惚想不起来,就在前不久,似乎听得人说,顾家新进研究出来的仙药“清灵液”,能够让伤口瞬间愈合,不留伤痕。

    清灵液的发明,可以让外科手术的风险降到最低——同时也让病患免于伤痛。

    外面把这种药传说得神乎其神,但杜笙却是表示有些不相信,毕竟没有亲眼目睹过,而这样的药,自然也是贵的离谱,一百毫升要卖到数百万不等。

    “那清灵液竟然是你发明的?”杜笙难言心中的震惊。

    “嗯,如果没有那药,你也不会恢复的这么快。”秦羽汐笑笑。

    杜笙正欲说话,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听得地底下竟然传来一声怒吼——

    “嗷唔……”

    宛如是狼,但又不太像,声音低沉,却气势恢宏。

    “小姐?”杜笙忙着叫道。

    “啊?”秦羽汐却是大喜,她的小狼啊,终于蜕变出来了。

    顾不上杜笙,当即抓过一张面纸擦手,转身就向着药剂室跑去。

    杜笙见状,心中好奇,难道说,她竟然在地下室养着什么猛兽不成?听着这怒吼声,应该是隶属于某种猛兽,是狼吗?

    看着秦羽汐欢快的声影,杜笙跟着跑了过去。

    在药剂室里面,一头全体披着长长绒毛的猛兽,傲然而立。在灯光底下,这猛兽看起来有些像是藏獒,又有些像是狼,全身的毛发乌黑发亮,却有有着一块块宛如是染上去的红色斑点,甚是好看。

    “小姐……”杜笙看着那猛兽,心中有些担忧,不管是藏獒还是狼,终究是食肉性猛兽,野性难驯。

    站在他的立场,他真的不主张女孩子养这样的大型犬类动物。

    “小狼……”秦羽汐看到蜕变的出来的红斑狼蛊,顿时大喜过望,帝卿说的没错,得了她的血液的小狼,已经不在是普通的狼蛊了。

    小狼见到秦羽汐,身子一晃,直接就扑了过来。

    杜笙担忧,忙着抢前一步,挡在秦羽汐面前。

    但就在那庞然大物靠近他的时候,下一秒,他眼前一花,却是什么都没有了。

    “小姐?”杜笙愣然,急急转身,却看到秦羽汐白嫩嫩的手心中,趴着一只一点点大的小狼犬,身上有着红色的斑点。

    小狼仅仅只有半个巴掌大小,如今趴在秦羽汐的手心中,摇头晃脑,一脸的卖萌。

    “它……”杜笙愣然,这玩意就的刚才的庞然大物?这不可能啊?

    “小姐,这就是刚才那猛兽?”杜笙忙着问道,天——这地方的一切,都太过颠覆他以往的认识了。

    他还活着吗,他还在人间吗?

    如果不是他从小就经过严格的训练,这个时候,杜笙都要怀疑,是不是他精神异常,产生幻觉了。

    “嗯……”秦羽汐心情大好,忙着一把拉出杜笙,顺手就把药剂室的门关上,笑道,“小狼虽然不如龙蛊,但三变之后,算是战斗类的蛊虫了,哈……”

    “蛊虫?”杜笙只感觉头皮都在发麻。

    “嗯嗯。”秦羽汐连连点头,笑道,“我今天心情好,走走走,我们去喝酒。”

    “好。”看着她脸上笑逐颜开,杜笙心里也没来由的开心起来,两人再次走到餐厅。

    可是,等着他走到餐厅的时候,他就发现,刚才那只小小的小狼,已经不知去向。

    “小姐,那小可爱呢?”杜笙问道。

    那庞然大物的猛兽,确实看着凶悍,可刚才小狼趴在秦羽汐的手心中,仅仅只有半个手掌大小,小巧玲珑,这样的东西,如果进入宠物市场,绝对是时下女子的最爱。

    “可不要让它乱跑,踩着怎么办?”杜笙一边说着,一边忍不住留意地下。

    “不会。”秦羽汐笑道,“它在我身上。”

    “哦?”杜笙满腹狐疑,但眼见她开心,因为好奇的问道,“刚才那个小蝙蝠呢?”

    那个小蝙蝠,模样也非常可爱,比普通的蝙蝠小,这还不算,还带着雷电功能,甚至,杜笙都有些心动,要是能够豢养一只,那该多好?

    “哈——”秦羽汐但笑不语,蛊虫这玩意,她没法子对于普通人解释。

    杜笙见她如此,思虑片刻,当即试探性的问道:“那不是普通的动物,乃是蛊虫?”

    秦羽汐点点头,说道:“这种东西,你就不要问了,唉……我原本养了一只蟆蛊,就在荷塘中,结果却是被人吃了。否则,也不会让你们这种懂得一些生活小技能的人,随便摸进我家园子。”

    杜笙对于她后面一句话,直接无视了,笑问道:“这东西也有人吃?”

    “嗯!”秦羽汐点点头,说道,“前不久有一个坏人,弄了一只厉害的合蛊,就把我的蟆蛊给吃了,还伤了小狼。”

    杜笙想了想,这世上的奇人异士颇多,可能就是一些看这个女孩子不顺眼的人,跑来找她麻烦了。

    以后,他得让人盯着点这个地方,别让一些不开眼的人,跑来找她,真的,好端端的吃了人家的蟆蛊做什么?虽然他一点也不知道蟆蛊是什么东西。

    “小姐,你手上的戒指好亮。”杜笙的目光落在秦羽汐的手指上,那是一枚红宝石戒指,这么说,似乎有些唐突了,作为一个男人,他不应该盯着女孩子的首饰一个劲的猛看。

    可这枚戒指,真的好奇怪,似乎并非是一枚戒指,而是活物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