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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9.第669章 :狗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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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节内容开始-->    “你的马很好啊。”

    元魏一上马背就知道,胡曲国的马和别国的都不一样,腿长体健,一旦上了战场,就是最好的辅助。

    孔尤听他夸奖,笑出两排大白牙。

    “你媳妇也很好。”

    包绵绵:“……”

    有这么平等对夸的吗,魏哥哥夸你的马,你夸他媳妇!

    “大哥,你媳妇是多少马匹换的?”

    孔尤的哥哥们都成家了,他知道媳妇是用牛羊马匹换的。

    他家没有牛羊,只有马匹。

    都说二哥的媳妇最贵,用了八匹马。

    说二嫂是草原上的明珠,是什么雪美人。

    看把二哥神气的,孔尤不服气了,今天遇上的这个小媳妇才好看呢。

    总觉得白~嫩嫩,香喷喷,肯定很好抱。

    元魏见他一路盯着包绵绵,好像一个很饿的人,见到了很香的芝麻饼,就差流口水了。

    “我的媳妇,不用马匹换。”

    “那么好!大哥,你在哪里换的,快告诉我,我也要去换。”

    包绵绵的后槽牙都咬紧了,你才是换来的,你一家都是换来的。

    “这是胡曲国的聘礼,他说的比较直白。”

    包绵绵决定不要和这个愣小子说话。

    “我这个媳妇太贵了,世上所有的马匹加起来也换不到的。”

    这是哄自家媳妇开心的,包绵绵一听,脸色好看多了。

    孔尤却当了真:“你媳妇好值钱,我换不起。”

    元魏低头一笑,却把包绵绵搂的更紧了。

    “那你呢,你有媳妇了没有?”

    孔尤连元白都不放过。

    包绵绵算是发现了,胡曲国的男人简直就是话唠,一张嘴不带停的。

    “他们常年在草原上放牧,见到外人的机会很少。”

    “所以逮到一个就绝对不会放过!”

    元魏又把脸埋在她的头发里,绵绵,你怎么能这么可爱的。

    孔尤突然之间闭紧了嘴巴,双眼死死看着前方的一点。

    “家里出事了,我要赶回去,你们骑马跟着我,别跟丢了。”

    包绵绵想说,你也是一匹马,我们还能跟丢了?

    孔尤一溜烟的冲出去了。

    好快!

    包绵绵能说的也只有这两个字了。

    元魏赞许的看着孔尤,连忙纵马跟上。

    这一路跑的那叫一个风驰电掣。

    草原上没有其他人,包绵绵就看到绿色的草原在眼前形成波浪一样,一直在后退中。

    刚才孔尤说,他的家就在前面。

    这么一跑,至少十几里。

    包绵绵深深怀疑,他刚才到底看见什么讯号,才知道家里出事了。

    距离这么远,怎么看见的,千里眼吗!

    孔尤猛地刹住,直接从马背上振臂飞下。

    那姿势实在是矫健好看,就像是展开翅膀的雄鹰。

    “他是不是很厉害?”

    元魏沉默不语,一个随随便便遇到的草原少年都有这样的骑术和臂力,大梁国士兵的单兵作战能力明显差了一大截。

    孔尤急得一脑门的汗,倒是还没忘记带了客人回来。

    “你们到黄色的帐篷里等我,那是我住的地方。”

    元魏应了一声,看到了黄色的帐篷顶。

    原来不是三十二个人住在一个帐篷里,包绵绵下马看到了眼前,星星落落十来个帐篷。

    和那些小村子没什么两样,差别不过是村子里是住屋子里,他们住帐篷里。

    包绵绵知道游牧民族是要跟着草原走,要是牛羊马把这一片吃光了,举家就要搬迁。

    所以帐篷才是最方便的,总不能为了搬家,拆房子吧。

    “他们家会出什么事情?”

    包绵绵想转过头,被元魏从身后过来搂住肩膀。

    “进帐篷去,等会儿再说。”

    越是出事的时候,越容易对陌生人产生怀疑。

    必须要先避开风头。

    三人一进帐篷傻眼了。

    这是人住的地方吗,这明显就是狗窝!

    不,说是狗窝,那是侮辱了狗狗的清洁能力。

    比狗窝还不如,只能用三个字来形容。

    脏乱差!

    而且一股子说不出来什么味道。

    “我不要进去。”

    “留在外面危险。”

    元魏一抬头,看到帐篷上面还有可以打开的天窗,他直接跃身上去,把天窗推开了。

    包绵绵总算觉得呼吸没有那么困难了。

    透气,透气,透气。

    元白学她的样子,捏住鼻子,用嘴巴呼吸。

    “你们两个不至于吧。”

    更加恶劣的情况都遇上过,也没见他们反应这么大。

    包绵绵冲着他摇摇手,然后眼睛一亮,看到帐篷的后窗还挂着一条新鲜的羊腿。

    难怪味道那么重,这样迎风一吹,谁能受得了。

    “你要帮他整理一下?”

    “稍微弄弄,不然没有能坐下的地方。”

    包绵绵动作很快,而且主人不在,她不能动太多。

    大概就是把毛皮堆到一边,中间有张很厚实的矮桌。

    她把桌面擦干净,元白已经从外面的牛皮水缸里,舀了清水进来。

    “外面能生火吗?”

    “能,本来就有火堆的痕迹。”

    包绵绵翻出一口铁锅,她忽然想念自己曾经带着的那口铁锅。

    凌霄还用来做过钢盔,各种好用。

    “我要把羊腿做成熟的。”

    一来不用跟着闻生羊肉的味道,二来这里的羊肉品质很好,她看了就手痒。

    元魏先出去看了看,有人不断从远处赶过来,进了最大的那一顶帐篷。

    这里离得远,不太引人注目。

    包绵绵蹲在帐篷外,把铁锅刷干净,装上清水。

    元白生好了火堆,他只要有吃的,胆子比谁都大。

    包绵绵用小刀把羊腿切分开,羊棒子骨先扔进去熬底汤,大块的羊肉,切开后露出粉红的颜色。

    她往锅里加了些香料,等大火把底汤熬出奶白色,再把大块的羊肉投进锅里。

    白煮羊肉要煮的好吃,第一要诀是不能放盐。

    盐虽然能够入味,却会破坏羊肉的鲜嫩,让肉质变老变柴,口感不好。

    “元白,我刚才好像看到那里有一片野香菜,你去采点过来。”

    包绵绵把火堆拨的小点,也是几年的野炊做习惯了,她对掌握各种火候的手法,自己都佩服自己。

    “你知道大帐篷里有多少人?”

    “不是说三十二个吗。”

    “那么一条羊腿够三十二个人分吗?”

    包绵绵冲着元魏一龇牙:“自己吃,不管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