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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送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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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老店磨蹭很久,觉着白易和沈薇薇应该已经离开,我才回去,那时,他们果然已经走了,经理正在收拾刚刚试穿的婚纱。

    见到我回来,向我招手:“小妍,过来。”

    我走过去,经理的眼神狡黠,像是发现了我的什么秘密:“刚才那两个人,是你的朋友吗?”

    我嗯了一声:“算是吧。”

    “男朋友?”她摆出一副八卦的样子,却忘了,如果是我的男朋友,又怎么会陪别的女人来试婚纱。

    我闷闷地回答:“前男友,已经分手了。”

    来到这里工作一个多月时间,其实感觉经理这个人还不错,就是胜负心太强了,人也有一点点的势力。

    为了做生意,简直拼了老命了,也难怪另外一个同事说她,是吸血鬼周扒皮,发给我们一点工资,就要想方设法地压榨回去。

    我还以为,她是想让我利用和白易沈薇薇的关系做生意,但是出乎意料,她并没有提起这件事。

    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叹了口气,安慰我说:“人要向前看,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懂了吗?”

    我点了点头,随后又笑了笑:“经理,我没事的。”

    又听经理说:“不过,白总真是长得又高又帅,还很有钱,如果可以的话,你一定要抓住机会……”

    我不禁苦笑,打断她的话:“经理,我们这是正经的婚纱店,人家来店里,是要试穿婚纱的。”

    经理立即做出失言的动作,随后又摆摆手:“哎呀,也就那样啦,男女之间,也就那么回事……”

    她一边说着,一边走到柜台前,从底下拿出来一个礼盒递给我:“喏,那个人送给你的,至于要不要,你自己决定。”

    一双高跟鞋,躺在礼盒里。

    乳白的颜色,鞋跟并不高,看来他还记得,我不喜欢穿高跟鞋的。

    现在,我应该感谢他吗?看到我的鞋子坏了,出于同情,送给我这样昂贵的礼物。

    可是,它在我眼里的价值,还不如大学那时,他送给我的一本书。

    那时候我多傻啊,怕他没有能拿出手的礼物,怕他难堪,也怕他会有负担,就连每年一度的生日晚会都不办,甚至连生日都不让他知道,后来,不知道他是从哪里知道我生日的,送了我一本书,虽然不值钱,可还是让我高兴了半天,觉得比我以前收到的所有礼物都要好。

    那双高跟鞋,我没有动,因为终要还回去的。

    只是,我现在不知道他在哪儿,也不知道他的联系方式,只能等着哪天他再到店里来。

    在店里工作了一下午,到了晚上,由于一个同事家里临时有事,让我代她看下店,等到下班的时候,时间已经是深夜。

    走出店门,路上只有稀稀拉拉地几个行人,虽然是夏天,但是晚风吹过来,还是感觉冷飕飕的。

    我背着包,锁好玻璃窗户和防盗门,刚一转身,却看到等在外面的白易。

    他不知道已经等了多久,靠在车门上,百无聊赖地低着头,看到我出来,才站直身体,说了一句:“这么晚。”

    我嗯了一声,问他:“白先生是有东西落在店里了吗?”

    说着,拿出钥匙正要打开门,却听白易急急地说了一声:“没有,我在等你。”

    我的动作停滞了一下,我知道白易还是会回来的,毕竟我们之间,需要一个彻底的了断。

    但没想到,他会去而又返,来的那么快。

    他朝着我手中的礼盒看了一眼,然后又看向我:“我问了店长你的鞋码,应该合适的。”

    我无奈笑了笑,随后走到他面前,把礼盒递给他:“正好白先生来了,我也不要你那么麻烦了,鞋子还给你,我不会要的。”

    “简妍。”白易皱了皱眉,对我的固执无可奈何。

    我抬起头,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平静:“白先生,我想你应该很清楚我的性格,我不想要的东西,不属于我的东西,说什么都不会要,白先生可以拿着它送给任何人,或者干脆扔掉,只要别放在我这里就可以了。”

    白易没有伸手,我知道他不会要的,男人的自尊,送给女人的东西,就不可能再收回。

    可是,我这个人也是有自尊的,不该要的东西,也不会要,尤其这份礼物,来源于一个已经有了未婚妻的男人,尤其这个男人是白易。

    于是,走过去,把礼盒放在他的车引擎盖上,然后绕过他离开。

    “你要回家吗,我送你。”白易转过身,叫住了我一下。

    我停住脚步,侧了下头,都没有看他,干脆拒绝:“不用。”

    再继续往前走,又听到白易在后面叫了我几次名字,不过我都没有应声,他似乎发动了车子,跟在我的身后。

    “简妍,上车。”白易追上我,从车窗边探出头,他把车子开得很慢,跟我的速度保持平衡。

    我没有理他,他又说:“现在那么晚了,你一个人怎么回去?”

    我想,白大老板现在可能还不习惯这样的事实,我早就已经不是那个娇气受宠的大小姐了,回家晚了会有人担心,联系不到会有人害怕,去什么地方都有司机陪着,哪怕去朋友家做客,也会有人给我留门,准备宵夜等我回家。

    那样的日子,已经过去很久了,现在的我,就是打不死的小强一个,所谓夜路,又算得了什么。

    知道我不肯上车,又见我为了躲他越走越快,白易也不再勉强,放慢了车子的速度,跟在我身后,用远光为我照明。

    这段路的路况确实很糟糕,路面坑坑洼洼的,水泥裂开了一条又一条的缝隙,路灯坏了很久也没有人修。

    前面有一个桥洞,是小混混们集聚的地方,经常有可疑人士出没,有次我下班回家,一个男人看我独身,尾随了很久,把我吓得要死。

    远光橘黄的强光,照亮了前方的路途,说实话,确实让我安心不少。

    可是这样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不想被人当作值得被同情的那个人,尤其这种同情来自白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