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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洛瑞是一家出版公司的编辑。一天,他偶然在劳务市场遇见一个小伙子。小伙子名叫克里斯,满头乱发,可怜兮兮地站在那里,等待工作的降临。麦洛瑞心一软,给了他一个工作机会—打扫花园。
这天,麦洛瑞正坐在花园里审稿,克里斯拿着一个破旧的笔记本来到他面前:“麦洛瑞先生……”
麦洛瑞受到了干扰,不耐烦地抬了抬眼:“克里斯,什么事?你没看见我正忙着呢?”
克里斯鼓足勇气说:“哦,对不起,麦洛瑞先生,我有几首诗想请你看看……”
麦洛瑞想:上帝,又是一个“新秀”作家!不过他还是耐着性子问道:“是你写的吗?”
克里斯点点头,流露出一种既胆怯又自信的神情,这叫麦洛瑞特别反感,他皱着眉头问:“你以前投过稿吗?”
克里斯连忙说:“没有,我不知道自己写得够不够出版水平。”
麦洛瑞硬下心肠,说道:“你如果不试一下,便永远也不会知道。赶快到市立图书馆去找一本《作家》杂志,上面刊登着征求诗歌稿件的广告,然后把稿子寄出去试试看。”
克里斯的脸色暗下来,露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和当时在劳务市场找工作时一模一样。
麦洛瑞又一次心软了,说道:“那就把它放在这儿吧,有空我会看一看。”
说着,麦洛瑞翻了翻笔记本,发现诗稿是用潦草不堪的笔法书写的,不满地说:“克里斯,你想投稿,必须递交打字稿啊!”
年轻人解释道:“对,先生,这我也知道,可我不大会打字,况且我也没有打字机。”
麦洛瑞摆了摆手,眯着眼读了读第一首诗。这一读可不要紧,他差点从躺椅上摔下来,心中暗想:我的上帝,简直是件瑰宝,字字珠玑,闪耀着真理的光芒!
麦洛瑞聚精会神地阅读着那铿锵有力的诗篇,不禁热泪盈眶。他一生渴望做一名诗人,可是他竭尽全力也只勉强写出了一些拙劣的打油诗;他是个够格的编辑,深知自己在创作领域全然无才无能,但这并不能遏止他心底的创作欲望。他不由奢望起来:这些诗要是出自他本人的手笔,那该多好哇!
麦洛瑞一篇接一篇地读下去,希望第一首只是侥幸成功之作,可他错了,在这个小本子里,每首诗都写得十分精彩,美而有力。
麦洛瑞突然想到:如果自己把这些诗出版,作为一名识才的编辑,肯定会永垂青史。不,这还不够过瘾,他握着这部绝妙的手稿,脑子里下意识地动起可怕的念头。
麦洛瑞叫来克里斯,带着贬低的腔调对他说:“你这些小诗嘛,只有几首还勉强可取。我待会儿叫人打一份出来,让我们负责诗歌的编辑审阅一下。不过,你千万别抱太大的希望。”
克里斯听了,不住地点头感谢:“太好了,麦洛瑞先生,能得到你的认可实在是—”
麦洛瑞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我想在花园里种些水生植物,你想感谢我的话,帮我挖个池塘吧!”
克里斯高兴得眉飞色舞,当即答应下来,连声说:“夏天来了,种百合最好了。”麦洛瑞嘴角扬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好,就听你的。”
克里斯正准备转身干活时,麦洛瑞随口问了句:“哦,对了,我需要知道一点你的经历,这是编辑的例行公事。”克里斯突然有些不大高兴,流露出一种疑惑的眼神:“这跟编辑是否采用稿件有何相干呢?”
“好了,好了,别太紧张嘛,”麦洛瑞摇摇头,微笑道,“这主要是给编辑一些线索,看
看你今后有没有可能出版更多的作品。”
克里斯恢复平静后,简单地说了一下自己的身世:他跟家里的长辈闹翻了,偷偷出来打工,如今是个孤独的单身汉,没有任何社会关系。麦洛瑞点点头:“哦,原来如此。”
几天后,一名工人开来一台挖土机,开始挖掘池塘。等那名工人走后,麦洛瑞叫克里斯跳下坑去:“检查一下四周够不够平整,明天会有人来抹水泥。”
克里斯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刚跳进土坑,麦洛瑞就拾起一块大石头,向他头部猛砸下去,克里斯没吭一声就倒了下去。
紧接着,麦洛瑞跳进坑内,用一把铁锹在池塘底部挖了一个深坑,把克里斯的尸体推滚过去,掩埋起来,又铲了几锹土遮住埋尸的痕迹。
第二天,工程照常进行,池塘的四周被毫无困难地抹上了水泥,底层铺上了厚厚的、肥沃的土壤,然后种上了百合球状茎根,放足了水。
做完了这些,麦洛瑞对照着克里斯的笔记本,用打字机打出一份诗稿,之后,他把本子扔进壁炉焚毁。为了安全起见,他又把灰烬掏出来,倒进抽水马桶冲掉,再把壁炉四周擦洗干净。
麦洛瑞没有雇用全天制的仆人,所以他轻而易举地窃取了克里斯的诗稿,并干净利落地消灭了一切证据。为了更加保险,他还煞费苦心地把克里斯可能留在小屋、车房和花棚里的手印统统擦掉,还雇了一名流浪汉来打扫院子,这人的停留可以遮掩克里斯短暂的逗留。
第二年,这些诗作由麦洛瑞工作的出版公司出版了,并获得了一致好评。大家都惊叹麦洛瑞过去作为一名编辑,从未染指过写作,而今居然能有如此佳作,实在不简单。
池塘里的百合花开得十分茂盛,争香吐艳,麦洛瑞的诗集也畅销不衰。
然而有一天,当麦洛瑞走进办公室时,桌上留有一张条子,要他去见总编辑斯坦顿。他猜想这一定跟那本诗集大获成功有关,于是满面春风地走进了上司的办公室。可是,他的脸色很快就变了。
斯坦顿的声调冷冰冰的,态度极为严肃:“麦洛瑞,发生了一桩奇怪的事。”说着,他递给麦洛瑞几本小册子。麦洛瑞狐疑地翻开,发现是油印的诗集,诗集的纸页泛黄,一看就是有年代的了。让他大跌眼镜的,是那一首首诗歌,正和自己“写”的一模一样,更戏剧化的是,诗歌的署名,竟然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名字—“黛拉·特里曼”。
麦洛瑞的头“轰”地一下炸开了,他喃喃道:“哦,不,这其中肯定有、有误会……”
斯坦顿挥挥手,打断了麦洛瑞的话:“这位黛拉·特里曼女士是一个小地方的诗歌俱乐部的会员。那个俱乐部经常给会员油印一份小型诗刊,而且保存着它从成立第一年起印刷的每期刊物,所以你手上这本,绝无伪造的嫌疑。”
麦洛瑞的头上,大滴大滴的汗珠滚落了下来:“不可能,如果真是如此,这位特里曼女士为何不早把这些诗歌发表?”
这时,隔间的门被推开了,一个花甲老太走了进来:“你说得没错,俱乐部多年来一直试图说服我把作品拿去发表,可我觉得自己的作品还不够成熟,有俱乐部油印也就知足了。”
麦洛瑞望着老太太,觉得有点眼熟,却又想不起来,结结巴巴地问:“你,你就是特里曼女士?”
老太太从包里抽出署着麦洛瑞大名的诗集,重重地摔在桌上:“我用来写诗的笔记本,曾被我那不务正业的孙子克里斯偷走了,后来很久都没有他的消息,家里人都急疯了,这些作品忽然由你署名出版了,我便不得不请律师提出控告。”
麦洛瑞意识到自己窃来的荣誉正在土崩瓦解:“你刚才说、说、你的孙子叫克里斯?”
特里曼老太太没有回答,盯着桌上亮闪闪的书名发起了呆:“诗集的名字倒起得很别致嘛……要知道,克里斯最喜欢的花,就是这个了。”
麦洛瑞的心“扑通扑通”狂跳起来。一旁久不说话的斯坦顿说:“麦洛瑞,这件事律师已经介入彻底调查,因此希望你能澄清事实。”
此时,麦洛瑞的大脑还在飞快转动:律师一旦介入调查,肯定会搜寻克里斯的下落,他不仅会被指控剽窃别人的作品,而且还会被查出是个杀人犯。他后悔自己不该利欲熏心,更后悔自己傲慢地给诗集起了个致命的书名—《百合花池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