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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阳拿起手机时,苏南音放下手,用力点了点头。
随着她的点头动作,挂在眼睫毛上的泪水,啪嗒掉在了案几上,摔成了很多瓣。
林阳很清楚她的点头动作,是什么意思,也微微颔首,才把手机放在耳边,轻声解释:“沈岳,我刚才在洗澡,没能及时接听你的电话。手也有些滑,没拿稳手机。”
“是我有些粗鲁了。”
手机内传来那厮不情不愿的自责后,又着急的问:“林阳,我找遍了美伦**所有能藏人的地方,都没找到”
沈岳刚说到这儿,就被林阳打断:“我现在和苏总在一起。”
手机那边立即没动静了。
半晌,才有如释重负的吐气声传来:“呼,谢天谢地。我就猜到是这样。要不然,老子还真得自刎以谢天下了。”
如果苏南音真出意外,沈岳为什么要自刎谢天下,林阳能猜到。
无非是因为这厮急于搜救苏南音,却忽略了石屋内该藏人的地方。
沈岳犯下这种低级的错误,诚然不能被原谅,却也有力证明了,苏南音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有多高。
关心,则乱。
苏南音甜甜的笑了,刚止住的泪水,却又涌了出来。
华英明伤透了她的心,沈岳却又强行补上了。
沈岳在那边讪笑了声,才问:“观音,现在还没醒来吧?”
现在沈岳喊苏南音乳名时的语气,相当的自然。
林阳看了眼观音,点头:“嗯。苏总受伤害过重。哪怕是在睡梦中,也不时发出惊叫,哭泣。还、还发高烧。”
她在提到“伤害”这两个字时,语气格外加重。
这是苏南音的吩咐。
谁让某个家伙,害她为情跑来美森谷地时却被坏蛋绑架,差点遭遇灭顶之灾的?
谁让某个家伙,在找到林阳时,曾经以子孙后代赌咒发誓,她的清白若被玷污,就会娶她当老婆来着?
如果苏南音没有在墙孔后看到华英明,就算真被坏人玷污了,估计也不会“逼着”沈岳娶她。
既然沈岳才是让观音姐姐差点深陷万劫不复之地的罪魁祸首,尤其她对华英明彻底的失望后,当然会略施小计,逼着这厮实现承诺了。
林阳没有说苏南音被绑架后,遭到了什么样的非人折磨。
大家都是文化人。
文化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在说话时云山雾绕的,让对方去猜。
沈岳当然能听出她在说这两个字时,加重了语气,也迅速脑补出,七星美女落在狼群中后,就被那个啥了。
要不然,苏南音就该出现在美伦**的竞拍活动中。
沈岳在那边又沉默片刻,才轻声说:“林阳,麻烦你告诉观音。就说,既然我对她做出了承诺,就会实现。”
不等林阳回答,那厮又苦笑了声:“呵呵。当然,前提是观音得同意,并愿意离开她爱的那个人。”
苏南音是大成集团某高管的情人,沈岳从没怀疑过,这是女人的谎言。
林阳又看了眼苏南音,才说:“刚看到苏总时,我就和她说过这些了。可是,她不同意。”
沈岳有些惊讶:“为什么?哦,观音还是无法忘记”
“不是。”
林阳摇头,打断他的话:“苏总不同意,是感觉白玉有暇,再也配不上你了。”
瞧瞧,这就是文化人。
要是换成风中的阳光这种土包子,在形容苏南音被坏蛋糟蹋时,只会说她被强女干,绝不会说出白玉有暇这么高雅的话来,形容她被强女干
林阳说出这番话后,苏南音抬起了右手。
三根春葱般的手指,开始弯曲。
这是倒计时。
她想看看,沈岳得知她白玉有暇后,会沉默多久,才能做出反应。
虽说她在认识沈岳之前,就已经嫁人了,但却是良家少妇,和“有暇”这个词没任何关系。
可她真要被坏蛋玷污了,那就是妥妥的有暇了。
她想知道,沈岳是看重他们的感情,还是在意她的清白。
沈岳沉默的时间越久,就证明他只看重她的清白。
虽说这是人之常情,苏南音也能理解男人在这方面的“洁癖”,更能肯定那厮最终还是会实现承诺,却绝不会再嫁给他了。
苏南音要的是爱情。
那种为爱远走天涯,送货上门的痴情。
她从来不稀罕,只垂涎她七星级娇躯的臭男人!
哪怕这个人,是让她痴迷的沈岳,是为救她独闯美森谷地的沈岳,是
无论他是谁,他犹豫时间超过三秒钟,苏南音都不会给他任何机会!
她只会就此彻底忘记他,把盛开在墙外的红杏,连根斩断。
苏南音右手小指即将弯曲时,沈岳说话了,很淡很淡,好像白开水那样:“林阳,你给我告诉那个傻瓜娘们。让她赶紧滚回华夏,去准备婚礼。她敢再唧唧歪歪什么,我就打烂她的皮股。哦,还有。你告诉她,低于一千万的嫁妆,老子是绝不会娶她的。”
什么叫霸气?
霸气不是像咆哮马教父那样,伸长脖子瞪大眼,吼叫着说我要怎么的怎么的。
也不是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
更不是虎躯一震,众人皆臣服在脚下。
而是明明是他要迎娶七星级美女,却让人家给他至少一千万的嫁妆!
林阳呆了。
正要倒计时的观音姐姐傻了。
电话,挂了。
我岳哥就是这么霸气,语气淡然说出他要说的话后,毫不拖泥带水,结束通话后该干嘛就干嘛去。
至于林阳这边是什么感受,和他有关吗?
“苏、苏总。”
也不知呆愣多久,林阳才吃吃的说:“我、我没听错吧?那家伙,明明是要迎娶你,却让你准备不低于一千万的嫁妆。”
“林阳,你没听错。小混蛋,就是这样说的。”
苏南音缓缓放下右手,整个人仿佛都被幸福的光环所笼罩,眼睛亮的吓人。
林阳看的有些呆,喃喃说:“他、他也太不要脸了吧?”
“可我就是喜欢这么不要脸的男人啊。”
苏南音站了起来,走到屋子中间,张开双臂,昂首闭眼,仙子般缓缓转圈,发出了银铃般的娇笑:“咯,咯咯。我苏南音,就是爱他啊。怎么办?谁又能挡得住。”
一般来说,不要脸的男人都特别爱财。
我岳哥虽说乃人中龙凤,却也不能免俗。
得知苏南音已经逃出去,虽说因受惊过度,情绪会有所波动,但只要她能平安,沈岳就再也没有任何强求,只会心安无比,吹着幸福的小口哨,迈过一具具尸体,正准备赶在军警封锁凶杀现场之前闪人时,却又忽然想到了武元明密室内的那些黄白之物。
话说,黄白之物虽说有着让人恶心的铜臭气息,却能培养出人的高雅气质。
没钱,穷到几乎要去要饭的穷逼,整天为孩子上学还房贷之类的绞尽脑汁,哪有心思玩高雅?
唯一让沈岳有些不满的是,武元明留下的这些黄白之物,数量着实多了些。
饶是我岳哥身强体壮,可在背着足足两百多斤的大包袱,跋山涉水躲过开始封锁美森谷地的军警,来到安全之处后,还是累出了一身臭汗。
这让沈岳有些后悔,不该让沈宝贝提前走了。
话说那小美女看上去虽说弱不禁风的样子,但背负个三五十斤的现金,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想到实在带不走的那些美钞英镑华夏币的,沈岳就心疼的几乎要滴血。
可心再怎么疼痛,也无法阻挡他对老武的滔滔敬佩之情。
如果换成他是武元明,有能力大肆发财后,也会没命储存黄金这种硬通货。
六七十公斤的金条,换算成华夏币后得有多少?
沈岳数学成绩不是很好,也懒得去换算,他只享受把所有金条都放在包袱里,又装上几十公斤的现金后,就实现了一夜暴富美梦的好感觉。
总算把包袱放进黎小草那辆小两厢轿车后面,累得沈岳竟然出了一身汗,多想就地好好睡一觉。
不行。
当前严峻的情况不允许啊,漫山遍野都是南越军警,真要被他们发现,沈先生这辆小破车内,竟然藏着一座金山后,那就麻烦了。
无奈之下,真心很累的沈岳,只好强打着精神,启动车子,飞速向三里山方向疾驰而去。
本来,这次沈岳背着荆红命跑来这边,是想牺牲小我,成全大我的。
说人话就是,他想把武元明的火力,都吸引到这边来,给陆天秀减轻压力。
可惜的是,人算不如天算,还没等沈岳虎躯一震,霸气测漏,高喊一声呔,你家监军爷爷在此,有什么臭鸡蛋烂白菜叶子的冲我来呢,尾随他而来的小娘皮,就大开杀戒了。
老武虽说躲过了小娘皮的凶残杀戮,也没有幸认识我岳哥,但沈岳敢保证,如果老天爷再给他一次重新作死的机会,他肯定会选择死在俩人手里,也不会被一群男人,给活生生的撕碎。
给陆天秀强大压力,让荆红十叔都倍感头疼的罪魁祸首已经挂掉,那么陆家军当前所面临的问题,都将迎刃而解,不再是问题了。
相信老武的死,也会被南越军方高层,把污水泼到华夏身上。
华夏虽然勇当替罪羊,却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让南越军方高层,再也不敢像老武这样对付陆家军了。
陆家军,从此安矣。
既然如此,沈岳脑子进水了,才会站在黎小草、不,是站在她的车上,亮明身份惹麻烦呢。
还是悄无声息的迅速跑路,回去接受黎小草的崇拜为重。
果然,正如沈岳所料,他昨天来时的哨卡前,已经没有南越军人在盘查了。
看来,武元明猝死的消息,已经传开了。
沈岳相信,陆家军那边也应该得到消息,开始欢呼雀跃后,再考虑究竟是哪位英雄,大发神威,斩断了危险来源。
“是沈岳。”
得到武元明竟然身死美森谷地的消息,陆家军军部内所有人震惊很久过后,胳膊带伤的慕容落,抬手重重拍了下桌子,眼睛亮晶晶的高声说道:“这件事,一定是沈岳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