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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写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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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燕京两个星期,前五天,宋铮忙到飞起,两个广告整整拍了五天的时间,为了取景,期间还往海南飞了一趟,总算是把这俩广告给搞定了。

    以前宋铮觉得出去走穴就够赚钱了,结果拍了这俩广告之后,他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赚钱。

    一个男装,一个剃须刀,俩广告的代言费,男装是两年三百万,剃须刀是一年一百万,宋铮要做的就是,每年拍两个广告,另外出席正式场合,必须穿那个男装品牌赞助的衣服,剃须刀倒是没有这种要求,想想也是,宋铮总不能整天手里拿着个剃须刀满大街逛荡吧!

    拍完广告,宋铮总算是闲下来了,工作上的事,宋铮全都交给王菁花了,对王菁花的能力,他自然是十分信任,也不需要他担心什么。

    按理说,宋铮现在怎么着也有了戛纳影帝的祝福光环顶在脑袋上,找他拍戏的应该不少,可王菁花从国外回来之后,好几天过去了,愣是一点儿消息都没有。

    要是换做旁人的话,只怕早就着急了,可宋铮却没放在心上,之前听任童说过,确实有人邀请他出演角色。

    王菁花既然不说,想来不是剧本的问题,就是投资太小,全都让她给推了。

    不用为工作的事烦心,接下来的这些天,宋铮每天除了陪着林欣如,宋宁,就是去燕影旁听。

    宋铮从无锡回来没几天,就接着了尤小岗的电话,说是给他联系好了上学的事,在燕影,任何课程随时都能去旁听,燕影方面也很乐意宋铮这个戛纳影帝能帮着学校打响招牌。

    只有袁荃对此非常不满意,她是中戏的,宋铮却要去燕影当旁听生,用她的话说,这简直就是对他们友谊的背叛。

    对于袁荃的抱怨,指责,宋铮的回答非常简单,就俩字儿一一滚蛋!

    谢过了尤小岗之后,宋铮收拾好,就欢天喜地的去上课了,虽说之前跟着尤小岗学了一段时间,回来之后,又和贾章柯深聊了一次,但是真的坐在课堂上,宋铮才发现,自己要学的东西,还真的是多了去了。

    不单单是导演系的课,文学系的课,宋铮也去旁听,从无锡回来,他就琢磨着自己写个剧本,脑子里有那么多日后大红大紫的电视剧,要是不拿出来的话,未免太亏了。

    以前宋铮都是等着别人给他机会,可总是这样,等着天上掉馅儿饼,也不是个事儿,想要有更好的发展,想要在这个圈子里站住脚,想要以后不至于碰上个咆哮帝那样的,就敢跟他嘚瑟,他就必须往上爬,总指望着朋友显然不够,他必须自己创造机会。

    学了几天剧本架构设计,这天回到家,宋铮就忍不住开始动笔了,实在是脑子里积压的好货太多了,再不往外倒腾倒腾,非憋爆了不可。

    林欣如看着宋铮今天回来之后,吃完饭就趴在餐桌上写写画画的,不禁好奇:“写什么呢?吃完饭就写个不停的!对了,我计划着明天搬家,你明天可别去学校了,跟着我一起搬家,我一个人可忙不过来。”

    宋铮手上不停,随口应付着:“有什么好搬的,家里就这么点儿东西,早就该淘汰了,再说了,新房那边不是全都买好了嘛,明天咱们就拎包入住,这边的门一锁,齐活了!”

    林欣如见宋铮说话的时候,头都不抬一下,心里有气:“房子到时候也不是我一个人住,你怎么这么敷衍啊!”

    宋铮正文思泉涌着呢,可没心思和林欣如磨牙:“我不是说了吗?男主外,女主内,家里的事,全都交给你,不但是我对你的信任,更是对你权威的尊重,你不感谢我,还跟着我抱怨,赶紧进屋面壁思过去!”

    嘿!他还逮着理了!

    林欣如最烦的就是宋铮忽略她,听宋铮这么说,还能不火,一把将宋铮正在构建剧本大纲的笔记本给抢了过去。

    “我倒要看看你在写什么!”

    宋铮去抢,林欣如一转身,就将他给挡住了,这个屋子客厅很小,摆上几件家具,就没多少空间了,宋铮又怕抢的凶了,没留神让林欣如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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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碰着的,一时间,也没办法得手。

    “生死线!?”林欣如好奇的翻看了一下,转回头看着宋铮,“这是什么?剧本吗?”

    宋铮赶紧一把抢了回去:“我这才刚开了个头,人家老师说了,写剧本要先构建出一个大概的框架出来,我这忙着搭架子呢,捣什么乱啊!”

    要是放在平时,宋铮用这种语气和她说话,林欣如肯定急了,但是今天却没有,看着宋铮又回到餐桌前写写画画的,招招手叫过了宋宁:“妙妙!爸爸要工作,我们进屋去玩好不好!”

    宋宁恋恋不舍的看了电视一眼,却还是懂事的点了点头,跟着林欣如一起进了卧室。

    没有了干扰,宋铮“创作”的速度也立刻加快了,他现在正在“创作”的正是上辈子看过十几遍的那部另类抗战剧《生死线》。

    说这部戏另类,主要还是因为当时的电视剧市场上,充斥着各种狗血的抗日神剧,导致《生死线》一出,反倒是成了另类。

    宋铮当时也是在被那些抗日神剧污染了眼睛,荼毒了心灵之后,一下子就被这部戏给吸引住了。

    这部戏里没有那些抗日神剧里的超人,没有石头大飞机,没有几百公里外命中敌军指挥官透露的神枪手,有的只是一群为了这个国家的存续,为了民族的生存,不惜抛头颅,洒热血,有血有肉的真实英雄。

    欧阳山川,这是一个能让人一见倾心的家伙,他不是浮在云端的神话,更不是空洞的说教的概念化的革命志士,质朴一点说,他是脚踏实地的、有血有肉的,肉麻一点说,他不是完美,他比完美更好。

    他把一切都看得很透,但总把自己放得很低,对他的战友,无论军官还是农民,学者还是草莽,他都非常尊重,说他是贯彻我党和群众打成一片的方针都显得太过功利,准确的说,他是那种真正把“人人生而平等”的思想学进了骨子里的人。

    可这么一个细腻有内涵的人,却又长了一颗活见了鬼的脑袋,即使被枪指着也能瞬间想出十七八个主意,只要还活着就能让鬼子喝了他的洗脚水,在和鬼子强弱悬殊的对阵中,他的智慧经常表现为鬼灵精怪,他很多克敌制胜的方法,简直让宋铮在看的时候,觉得促狭。

    他能用一颗手榴弹炸翻一辆坦克,用三个人包围十一个人,用鬼子的司机开鬼子的车送鬼子要抓的人逃离鬼子的包围圈,用漫天要价、坐地还价让别人毫不磕巴的答应了他的要求,还自觉捡了天大的便宜。

    看外形,他绝对是个令人掉以轻心的对手,但他花样百出到叫人猝不及防,加上一口流利的日语,经常绕得鬼子分不清东南西北,被他亲手干掉的鬼子,倒有一半是被他绕晕之后,稀里糊涂死在自己人手上的。

    话说死就死了,但死得这么白痴,这么挫败,真是太窝火了,所以和欧阳正面过招的鬼子,一般不容易被他打怕了,但很容易就被打毛了。

    四道风,这是一个在故事当中,最具传奇色彩的人物,他有一个黑社会老大的叔叔,却靠拉黄包车为生,一身武艺,仗义执言,但绝不仗势欺人,是个另类当中的另类人物。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和欧阳山川认识,随即就成了生死兄弟,日寇入侵,他缠着欧阳一同抗日,拉起一票人马组成抗日游击队,就叫“四道风”。

    这个外表狂放,内心如火的汉子,粗到叫龙文章“龙乌鸦”,叫何莫修“废物鸡”,细到一边听着叔叔的叫骂,一边蹲在地上给叔叔洗脚。

    他是一个没有远大理想的人,但却热爱自己的家乡和父老乡亲,八年抗战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长了,他失去了一个又一个至亲至爱的人,他的心空了,他厌倦这场该死的战争,但也在战火洗礼中撕心裂肺的成长。

    宋铮对四道风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的硬,这是一个硬到了在遇到了极大外力作用之后,宁肯断掉,也不愿扭曲变形的程度。

    龙文章,对宋铮这么一个有着制服情结的人来说,《生死线》里,最令他觉得有视觉冲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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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当属龙文章。

    剧中有一场戏,令宋铮这个粗汉子都有了落泪的冲动,龙文章去送别华盛顿吴,穿着曾经被同僚们取笑的旧军装,三十年代土得开花的款式,洗得发白,所有的关节处都起了窝,受伤的肩上乱包着血污的绷带,一支经何莫修七拼八凑改造的三八大盖挂在肩上,整个人土得掉渣。

    可就是这个土得掉渣的人,却坦坦荡荡地喊:“我是龙文章,是你的朋友!姓吴的小子,你是我的朋友吗?”

    看到这一幕,宋铮感觉泪水都在眼眶里打转,唇角却不由自主地往上翘,就在这个瞬间,他只觉得心头风光霁月,满满充盈的都是大光明大幸福。

    那种又心酸又好受的感觉没有办法诉诸语言,只能在心里不断重复:太帅了,太帅了,这是我见过的最帅的一身军装。

    当然,龙文章并不是一开始就这么帅的,故事的最初,他是一名骄傲到几乎有点轻浮的国民党军官。他的才华和他的军装穿在一起,令他象一只骄傲的小公鸡。当他在郊外浪费子弹教高昕射击的那一场,宋铮觉得他真是配得上那句“年少轻狂”,只可惜,他所处的时间怎么也当不起“幸福时光”这四个字了。

    这样一个龙文章,事实上是那个时代很多出身较好的戎装儿郎的缩影,他们有他们的理想,那理想是为国捐躯,马革裹尸。当然,能够不裹尸而返最好了,从战场上建功立业,报效国家的同时谋得远大前程。

    在他们的理想图景中,说不定有这样的场面:驱逐外虏以后,鲜衣怒马,战功赫赫地返回故乡,和妈妈或者心爱的姑娘一起分享荣耀,在儿时的朋友面前诉说自己的梦想。提起战场上的过往,说不定还会淡淡一笑,“不过尔尔。”

    这样的理想和个人追求对那个时代中很多天真的年轻人极具诱惑。

    雄性的尚武,征服感,献身的渴望,在世界上留下自己印记的冲动,这所有东西构成胸腔里一股绝不肯安分的沸腾热血。

    无数人,就象龙文章一样,打个酱油就永别了故乡,把老爹老妈和心爱的姑娘统统留在身后。

    他们中的大多数,并没有踏着凯歌,就着夕阳回来,而是永远地留在了某个别处,成为“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何莫修,又是一个让宋铮非常喜欢的角色,在四个主角当中,他可以说是最不招人待见的,就连“四道风”里的人都一致叫他废物鸡。

    一个文弱至极的,在那个年代几乎不能称为男人的男人,一个思维完全理想化,和周围的一切事物都格格不入的背着美国国籍的中国人。

    如果说,欧阳山川的脑门上除了那个弹痕,还写着一个字:忍;那么何莫修的脑门上就写着这五字:我是外星人。

    最搞的一幕是他因身份特殊而被几帮人追得想跳楼,抱着高家阁楼发抖,不敢生也不敢去死,高老爷子说:这么高跳下去死不了。他说:我计算过了,这样跳下去,颈椎断掉,会死。

    就是这么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笨蛋”,却用他满满当当的大脑,干着所有人都干不了的事:用希奇古怪的废料做炸弹、做防弹背心、给龙文章做瞄准镜、给欧阳做手术。

    这个极端热爱包括花花草草在内的所有生命的人,这个拿着枪宁可杀了自己也不敢指着鬼子的人,研究的恰恰是人类历史上杀伤力最大的武器,或许可以将这理解为对人类、人性本身最大的戏谑。

    四个主角,还有围绕在他们身边形形色色的人们,一同谱写了一场,即便是史实,也注定要淹没在历史尘埃之中,却又经常会被人偶尔提起,顿觉荡气回肠的抗日大剧。

    宋铮越写越觉得兴奋,他感觉自己的每一个毛孔都张开着,手中运笔如飞,简直难以想象,一向不爱学习的他,有一天居然能将笔用到这个程度。

    林欣如期间出来过好几次,每次看到宋铮依然在伏案疾笔,虽然心疼,却又不忍心打扰。

    等到宋铮落笔,依然天光放亮!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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