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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新人胜旧狗(第2页)

李羡鱼心说,这算哪门子的事儿,人狗情未了?

张晨幽幽道:“它叫奶油,其实第一次见到它时,它已遭人遗弃。”

第一次见到奶油,是在小区外的桥下,张晨抄近路过桥底时,碰到了当时刚出生不久的奶油。

张晨SD淄博人,大学在华东师范读的,毕业后如绝大多数同学那样留在沪市发展。

沪市是一个工资差距很大的城市,底层工资甚至有一个月三千不到的,高薪资可达……这个我也不知道,毕竟都是穷人,想象力没那么丰富。

总之在大学生多如狗的一线城市,你很难刚毕业就找到体面工作,房租又贵,物价又贵,省吃俭用活的还不如老家的泥腿子。

于是没多久,进了社会的女朋友就宣布和他分手。

这人吧,寂寞了,又找不到女朋友,只能养条狗来消遣寂寞,别误会,是精神上的慰藉,绝对与肉体无关。

那天下着雨,没带伞的张晨顶着雨,抄近路经过小区外的桥底,他看见一只浑身泥泞的小奶狗,孤独的缩在桥底,面对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抱以害怕和警惕的眼神。

它有一双乌溜溜的瞳孔,看着你的时候,总让人觉得是在哀求和讨好。

但它对人类有极大的戒心,丝毫不敢靠近张晨,张晨也觉得小奶狗脏,一人一狗默默等到雨停,张晨给它买了一根热狗就走了。

第二天路过桥底,张晨发现小奶狗还在,似乎把这儿当家了。

那一天,张晨又给了它一根热狗,随后离开,这样的日子过了将近一个星期,张晨为数不多的善心消磨殆尽,便没有再去。

几天之后,同样的一场小雨,他心血来潮跑桥底看了一眼,愕然发现,小奶狗竟然还在原地。

它变得更加瘦弱,也更肮脏。

身体状况很不好,无精打采的蜷缩着,听到动静,耳朵警惕的抖动,可看到张晨时,它显得极为振奋,蹒跚着跑了几步,朝他发出细细的呜咽。

张晨很熟悉这种眼神,狗等到主人的眼神,他老家有养狗。

“它在桥底待了好几天,我猜是在等我,这傻狗把我当主人了,我不过是喂了它几天而已,它就赖上我了。”

张晨苦笑一声,叹道:“当初我要是没回去,它是不是得死在那里?”

“后来呢?”

李羡鱼接过祖奶奶递来的辣条,他站中间,祖奶奶在左,三无在右,他们吃着辣条,听着张晨的回忆。

张晨把头撇开,不去看他们,继续道:“我把它领回家了,起先我是不愿意养狗的,当时我给它买了一根热狗,扭头就走了,结果小家伙东西也不吃了,连滚带爬也要跟上我,我踢了它几下,还要跟……委实见它可怜,就带回家了。”

“后来发现养条狗其实还挺不错,至少下班了,你打开家门,家里不是空荡荡的,有这么一条狗会守着门口等你回来,你开门的瞬间,它会摇着尾巴扒你裤管。

出晚饭,也不用靠游戏打发时间,可以牵着它出去遛弯,家里总算多了点生气。”

漂泊在大城市,无依无靠,两个单身狗相互取暖。

狗捡回了一条命,人有了一个伴儿。

狗把人当主人,人或许也有在那么一瞬间把狗当家人。

李羡鱼嚼着羊肉,听的津津有味:“可你还是抛弃它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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