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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将军带什么样的兵,在这个小村子里面,“党拐子”
恣意取乐,饮酒的要喝声,妇女的痛哭声,濒死的呻吟声,犹如地狱。
在村子中间的麦场上,几个青年妇女被剥得精光,正在流着泪擀面条,每擀一下,便发出清脆的铜铃声,原来,那群畜生竟然将铜铃铛系于她们的乳上。
擀面杖在桌面上来回滚动,系在乳上的铃铛也随之叮当乱响。
大大小小的土匪淫笑不止,随着风飘来的淫笑声中,依稀能听到“响铃面”
三个字……
“真是群畜生,死后下炼狱的货色,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今后有他们绝望的时候……”
解探花对着那群土匪狠狠地啐了一口,他是大清朝最后一次科举的探花郎,饱读诗书,但不知什么时候便入了九门的行当。
按照他自己的话说,真的是愧对先贤,对不起三十年来寒窗苦读。
也因为饱读诗书,所以对寻龙点穴极其擅长,更是对历朝历代的古董文物了然于胸,若是生在现代,绝对是个文物鉴定大师。
黑背老六,吴烟枪,盗墓是把好手,但要说对墓葬进行断代,甚至是从陪葬品中分析出墓主人的身份,再来十个也不及这个戴着金丝眼镜的探花郎。
所谓“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这是中国文人的处世之道。
解探花面色铁青,捶足顿胸,但对那群土匪也不可奈何。
“九爷,知道您有振兴中华之心,是君子之流,但那群土匪要是发现了我们,我们真的是吃不了兜着走了,您还是小声点,我们悄悄的离开就好了!”
吴烟枪压低了嗓子,那群土匪可都是有枪有炮的,一梭子打过来,肉体凡胎,拿什么去挡?
听着风里夹杂着的惨叫声,闻着风中弥漫着的血腥气,林秋迎着风伸出了手掌,一只红宝石般的小虫振翅飞了起来。
犹如红宝石般的双翅震动之间,竟然发出刺耳的声音,化为一道红光飞去,这种速度,不要说自然界的动物,便是子弹也差不了多少了。
尸蟞王身带剧毒,被其咬到就会在皮肤上生出红疹,并如潮水般迅速向全身蔓延,最终化为血尸。
这毒虽然恐怖,但一只尸蟞王也分泌不了多少。
而经过林秋以巫蛊之法祭炼的尸蟞之蛊,即便不动用尸毒,也不是普通人所能抵挡的。
尸蟞,最喜欢吃的食物自然便是尸体,而尸体中最美味的就是大脑。
以高速从耳孔中钻进去,直达大脑,没有人能在这样的攻击下活下来。
甚至尸蛊还能盘踞在大脑中,控制尸体行动,化为行尸走肉。
就在尸蛊飞去三分钟后,那土匪窝里面便乱了,枪声一时起,一时消。
尸蛊的飞行速度极快,普通人不可能用枪击中它。
而这种恐怖的速度,便是这群土匪永恒的噩梦。
鬼哭狼嚎的声音此起彼伏,吴烟枪从土堆后面探出一个脑袋,一打量,有土匪已经崩溃,对着苍天磕头不止,在乞求上天饶恕。
那尸蛊被太阳一照,反射出来的光芒真是美轮美奂,但对于这群土匪而言,却是噩梦。
红光每落在一个人的身上,那人便抽搐着倒下。
一个,两个……十个,二十个……
百来个土匪,竟然俱都死在了尸蛊的口中。
看着林秋手掌上吃饱了一动不动的小虫子,吴烟枪、黑背老六、解探花俱都咽了一口口水。
当真是恐怖如斯!
而为祸关中数年的“党拐子”
党玉琨,此时便双眼无神的跪在林秋的面前,他的脑子,已经空空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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